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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明确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本文以农村服务对象为视角,深入分析宅基地改革面临的困境,寻求从"二权制"向"三权制分置"转变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针对性提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地突破路径,以期理顺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之间的关系,推动构建乡村治理体系和智力能力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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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对保障农民的基本居住权利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严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性价值难以实现,影响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因此必须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必须在不违反现有法律的前提下,实现宅基地使用权合法有序流转.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在于宅基地权利的重构,通过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分配权和宅基地建筑居住权三权分置,构建宅基地建筑居住权流转制度,才能实现宅基地合法有序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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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推动宅基地使用权放活市场改革,有必要对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市场定价进行理论研究。研究发现,试点城市进行的宅基地资格权交易与宅基地使用权交易均应纳入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范畴。宅基地使用权跨区域转让的价格特征是市场半径扩大,导致市场需求增加与市场价值提升,且宅基地使用权价值在空间上存在异质性。应区分不同区域,采用不同技术思路评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价格。国有住宅用地价格修正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与交易地价评估法是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价格的主要评估方法。未来,应进一步加强对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与宅基地资格权的价格内涵、价格体系与定价方法的研究,特别是对宅基地使用权价格空间分异规律的调查与研究,助推宅基地扩权赋能改革,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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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宅基地存在的现实困境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的宅基地“三权分置”,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政策,故对此项制度的落实有待完善。要想顺利实施宅基地“三权分置”,要重点研究和关注以下几方面:(一)制度设计有待完善目前,我国实行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而对于宅基地的转让追加了诸多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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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凌珂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3(3):52-57
现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试点分别以财产流转性收益和农村金融市场扩展为抵押主题,采取农民房屋所有权并附属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和宅基地使用权直接抵押两种模式及多种类型。试点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存在抵押权合法性、抵押物处置效力的法律风险。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应遵循合法性途径,完善抵押登记制度,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应市场化运作,其受让后的宅基地使用权期限可界定为30年为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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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实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从土地所有权中的分离,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权分离模式下的农地政策也面临诸多新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作为既定政策的"三权分置"将是农地制度改革的发展路径和未来趋势。但在现实实践之中,作为"三权分置"政策基础的权能分离理论,是源于西方产权制度的经济学概念,无法对我国"农地三权"进行清晰界定和区分,无法有效地保护和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的推进。为此,应当在坚持农地所有权的基础之上,对承包权及经营权进行清晰的权利界定,强化承包权为成员权,并创设经营权为物权,从而实现在稳定承包权的同时促进农地经营权流转的政策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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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是党中央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政策背景下,对农村土地政策提出的一种新的改革举措,是进一步解放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其“三权”,即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其“分置”,即三权由不同的人来行使。其核心在于保证农民不丧失土地的前提下,将土地经营权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进行抵押融资来发展农业生产力。本文将着重对农地承包经营权中“农地经营权”的抵押进行理论研究,并通过与国外相关制度进行对比,从而厘清“三权分置”下农地承包经营权中“农地经营权”的抵押的理论逻辑,为相关部门对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管理提供理论研究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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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比以往政策文件更加坚定地表述必须坚守的重大原则主要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本文主要研究四川省崇州市的农业经营制度的探索——“农业共营制”,探寻“农业共营制”的演变,从“三权分置”的角度分析“农业共营制”在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方面取得的创新,同时分析出“农业共营制”带来的成效,最后提出相应的发展建议进行总结。研究四川省崇州市“农业共营制”的创新及成效,有利于探索四川省农业经营改革的方向,探索我国实现乡村振兴发展的新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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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长假过后,备受关注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终于开始起步了,这对中国证券市场来说,具有革命性的意义。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到很多方面,而作为改革的重要结果,就是将逐步消除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间的鸿沟,从而最终实行股票在政策意义上的全流通。虽然在1000多家上市公司中,现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还只是极个别的企业,并且在现行的制度下,这些试点企业的非流通股获得了流通权以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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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充分的土地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尽管现行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许多改进,但在土地征占用、土地流转、宅基地等方面还有诸多有待改革探索的空间。因此,应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尽快明晰农地产权关系,推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分离,并加快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尤其是要明确界定农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范围,探索完善农地直接入市交易制度,以有效地保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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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价值回归基本到位的情况下推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是市场与政策博弈的结果。长期看来,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将促进证券市场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无疑有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但短期内,由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政策落实中仍然蕴含着种种不确定性,是否会由于“流通股含权““““预期兑现,使市场的估值水平上一个台阶,还是估值向港股靠拢,A股市值进一步缩水?“看多”、“看空”的力量必将展开新一轮博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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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叶生 《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6):116-12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宅基地拥有所有权,农民拥有无偿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特殊的法律特征。限制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不利于保障农民的经济权利,容易造成“空心村”和“隐性流转”等问题。因此,必须建立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制度,并在农民、集体、政府间合理分配流转收益;必须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运行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