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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平 《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13,(1):18-19
我国有限合伙制度应当树立义务本位,因为合伙人义务的具体履行和实现程度,决定了合伙企业能否取得实体资格和存续发展。在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的诸多义务中,基本义务对有限合伙企业意义尤为重大。这样的义务,对普通合伙人而言是信义义务,对有限合伙人而言是出资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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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璐 《商业经济(哈尔滨)》2007,(8):128-129
合伙企业就是合伙人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从法律上讲,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性质。合伙企业的内外部关系主要体现在合伙的债权人为实现真债权可否对合伙的相关权利主张代位权。因此,在合伙企业中分清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合伙的债务承担对于企业经营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为促进合伙企业的健康发展应对合伙企业内外关系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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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是规范我国合伙企业组织、设立及合伙企业内外法律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其立法宗旨或目的在于,第一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第二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Z第三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具有以下主要法律特征:①各合伙人书面订立合伙协议;②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③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④合伙企业是一个营利性组织。可见,合伙企业兼有合伙合同和合伙组织的双重属性,周民法调整的范畴,因而,民法中的一些基本原则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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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光彩》2013,(11)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分险的营利性非法人组织,其中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为使广大经营者更好地处理合伙企业中出现的问题,本刊特整理相关案例四则,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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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与知本最佳组合--建立有限合伙制度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有限合伙,是指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形式.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一样,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与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有着截然区别.但有限合伙具备普通公司的一个重要特性,即投资者的有限责任.例如,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也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二者区别在于,有限合伙中只有部分投资者(有限合伙人)享有有限责任待遇,而公司中的全体投资者都享有有限责任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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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合伙制简介有限合伙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形式,它实际上是普通合伙与一般封闭公司的混合物。有限合伙具有普通合伙经营方式上的灵活性,又具有公司能轻易筹集经营资金的优点。从法律架构上来看,有限合伙是由管理合伙事务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和不参与合伙事务管理,仅仅以其出资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一种合伙形式,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是一种信托关系。目前,在普通法系国家中,有限合伙是一种重要的企业形式,必须依法登记设立,但其登记设立的法定条件较普通合伙更为严格,其登记设立的目的在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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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是一种商业组织形态,以合伙人共同决策、管理方式灵活为特色,合伙人之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会计职业发展的不同的历史时期,合伙企业的特征对专业人士决定选择哪一种组织形式有完全不同的影响。只有把这两个方面适当地区别开,才能对合伙制本身及其与会计职业的关系有一种清晰的理解,也才能对我国目前合伙制改革所陷入的僵局获得一种清醒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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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01,(1)
<正> 编辑同志:去年初,我从单位下岗后,与另外三个人合伙出资开办了一家电器厂。最近,电器市场行情不景气,经营连续亏损。我想退出合伙,另寻它路,但其他三人不同意。请问:合伙人能从合伙企业中退伙吗?需要承担哪些责任?读者:陈建平陈建平同志:合伙企业是典型的人合企业,各合伙人彼此间具有充分的人身信赖关系。由于合伙人退伙是引起合伙法律关系终止的重要法律事实,因而《合伙企业法》规定了合伙人要求退伙一般须有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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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合伙制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公司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出资出力,参与经营管理,对经营损失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只提供资金,不直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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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财务会计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实施,确立了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由于合伙企业所具有的其他类型企业不同的特性,其财务会计问题必然表现出许多特殊性,笔者试作如下分析,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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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合伙人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企业的现象,被称为复合伙①。包含3种类型:包涵型,即某一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人加入另外一个或多个合伙企业;并列型,即某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第一个合伙企业解散之前,又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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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依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财产由两部分组成:①合伙人的出资。这是各合伙人在设立合伙企业时投入合伙企业的财产,是合伙企业的资本金,也就是合伙企业用来营业的本金。②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例如,合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利润,合伙企业存款的利息和合伙企业其他财产的掌息等。合伙企业财产属于全体合伙人共有,这一点,(合伙企业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在法理上是当然的。合伙企业与公司不同,公司是法人,公司财产为公司这个法人所有,不属于全体股东共有。合伙企业不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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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除法定的例外情形,不能执行合伙事务。但此规定明显落后于其他国家的立法,也不适合我国国情。因此,应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立法例,在实践中放宽对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限制,赋予有限合伙人更大范围内参与、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构建适合我国国情和实践的有限合伙企业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