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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国家明令禁止挂靠经营的前提下,归位车辆产权和客运经营权,推行公司化经营,不但能适应道路客运规模化、网络化、集约化经营的要求,而且更能满足农村旅客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需求,从而成为农村道路客运企业顺应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2.
道路运输凭借其门到门运输的独特优势,在旅游业中越来越显示出十分重要的作用。旅游客运市场涉及到两个管理部门,一个是旅游管理部门,另一个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两者如何协调配合,管理职责是否清晰,这是发展和规范旅游市场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目前道路旅游客运与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尽完善,在日益高涨的旅游热潮面前,旅游客运的运输能力没有跟上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节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旅行社经营资质不能满足道路客运的经营资质条件,其自备车辆一般少于5辆,不能直接兼营旅游客运,自我调节能力差;二是旅游客运季节性强,运力的需求一年四季很不平衡,造成旅游客运经营业户运力浪费严重;三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旅游管理部门在管理协调配合上,不够紧密,政出多门,致使旅游业出现了多家办、多家管、管理脱节等现象。对于旅游汽车和驾驶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旅游管理部门各有规定,经营业户不得不接受双重管理。  相似文献   

3.
深刻认识和有效把握海南道路客运市场障碍形成的原因,有利于业内人士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和手段,及时改善经营,调整车辆结构,抢占客运经营的“制高点”.使道路客运经营企业赢得公平竞争的优势。为此,笔者试作如下浅析。  相似文献   

4.
一、客车挂靠经营的基本特性 客车挂靠经营是全同道路客运市场经营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客车挂靠经营是指客运企业出租客运班线经营权,由车主自行出资购车经营,并收取管理费的方式。挂靠经营具有以下特征:在车辆产权关系上,挂靠车辆的全部或部分产权属于挂靠车主所有,但车辆有关证照登记仍为运输企业;在客运线路经营权所有关系上,挂靠车辆的客运线路经营权大多为运输企业所有;在司乘人员与运输企业的劳动关系上,企业没有依照《劳动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司乘人员不享受《劳动法》赋予职工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至今我们还记得2004年12月30日上午在广安中心汽车站,广安至成都高速公路直达客运班车开通仪式的隆重场面。那天可以说是广安市改变客运经营模式,在高速公路客运实施公司化经营的起点。宁祥运业集团总价值2000多万元的10辆“欧洲之星”,相继从广安中心客运站、邻水车站和岳池车站启程,向省会成都进发,标志着连接伟人故里广安与成都的直达快速通道正式开启。广安至成都高速公路直达客运开通一年多来,以一流的车辆、一流的管理和一流的服务,树立了广安市道路客运形象。  相似文献   

6.
《中国道路运输》2007,(3):38-38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近期,我县部分客运班线陆续到期,申请终止经营。我们对《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五条关于“终止前30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的理解存在争议。有的认为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必须在终止日期30日前告知原许可机关;有的认为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可以在终止前30日内任何时间告知原许可机关。  相似文献   

7.
《中国道路运输》2007,(4):41-41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按照这一规定,有两种情况可以暂扣车辆,一是无证经营:二是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件。我们在工作中发现,某货运车辆在运行过程中擅自从事客运经营,该货车能够当场出示货运经营的相关证件,但无任何客运经营的许可证件。这种情况能否按照《道路运喻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运输车辆予以暂扣?是否可以暂扣道路运输证件?如何处罚这类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8.
来信答复     
《中国道路运输》2020,(4):37-38
班线车能否转包车.车辆营运证原经营范围为班车客运,能不能同时增加包车客运范围?已取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按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客运经营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运站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相似文献   

9.
近期,交通部公路司下发了《关于征求〈清理整顿道路客运挂靠经营工作安排〉意见的函》。文中指出:按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首先对经营中心城市间全程高速直达客运的挂靠车辆进行清理整顿。与此同时,计划用3~5年的时间,对其它客运挂靠经营的车辆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最终达到所有客运线路挂靠车辆清理完毕,客运车辆基本实现集约化经营,形  相似文献   

10.
日前,山西省交通厅、山西省旅游局联合发出《关于规范道路旅游客运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的业户,应当符合四条标准:一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是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验合格的车辆,数量不少于5辆;三是驾驶人员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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