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现行公司法尽管大致有16条涉及民事责任和民事救济内容,但从总体上看,民事责任制度极不完善,民事救济的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在第十章“法律责任”中,绝大部分条款是关于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的规定,仅有4条涉及民事责任。为此,在公司法的修改中,应当进一步完善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利益的民事责任制度。本文在比较各国立法的基础上,对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民事责任问题作一探讨,以期完善我国公司股东民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2.
我国公司资本制度及其完善问题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的严格的公司法定资本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问题。公司法修改应当采用折中资本制并加强民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3.
虚假出资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虚假出资直接侵害债权人利益,危及交易安全,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我国《公司法》和《刑法》对违约责任,虚报出资的责任,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责任,评估、验资、验证机构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虚假出资现象。但由于《公司法》中对注册资本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虚假出资的屡禁不止,因此,必须严格注册资本制度,补充新的条款,严格虚假出资关系人的法律责任,杜绝虚假出资现象.  相似文献   

4.
虚假出资的本质是没有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了公司股权。基于虚假出资行为,股东主要承担三个方面的民事责任。股东内部之间是违约与侵权的竞合责任;虚假出资股东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而按约出资的股东则应区分其主观态度决定其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有权行使代位权追究股东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5.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的缺失和个人利益的驱动,使得股东在实践中可能会以各种方式违反出资义务。其中,股东抽逃出资就是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之一。股东抽走作为信贷基础和责任基石的出资,会对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债权人产生一定的危害。现行法律法规对股东抽逃出资民事责任的规定比较欠缺,这可能会对保护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产生不利的影响。本文通过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来对股东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进行探讨,主张应进一步完善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6.
资本充实责任是由公司发起人共同承担的相互担保出资义务的履行、确保公司设立时的实收资本与章程记载的资本相一致的民事责任。资本充实责任是发起人在公司设立后承担的法定责任、连带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具体包括认购担保、缴纳担保、差额填补和出资损害赔偿等内容。我国《公司法》对资本充实责任的规定存在法条表述不严密、责任体系分配不合理、责任内容不完善等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7.
周光发 《全国商情》2009,(17):115-115,125
债权能否出资,在国内外,一直颇有争议,我国原公司法持否定态度.新公司法对出资方式采取了开放式立法,解除了原公司法关于债权出资的禁止性规定.但债权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债权出资存在较大风险,因此需要从制度设计上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虽然我国公司法未规定公司设立须有公证, 但借鉴别国立法及其实践经验将公证制度引入公司设立中, 可有效解决和规范此过程中出现的诸如虚假出资、出资不足或对非货币出资评估作价不真实, 违反主体资格的要求, 违反法定条件和程序以及提交的文件不合法等违法、违规问题。  相似文献   

9.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作为一种保护公司债权人的重要手段,其价值在于法院可以在特定的情况下否定公司的独立人格,从而让公司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在这个意义上,修改我国公司法时,确立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于完善股东民事责任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介绍了我国关于公司赔偿责任法律规定的发展历程,对出资不到位进行了界定,指出关于出资不到位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赔偿责任在我国尚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则又因事而设,没有形成统一的责任规则。根据民法、公司法的原理,结合司法实务,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1.
“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 ,是注册会计师法定的审计业务之一。近年来因虚假验资报告而引发民事纠纷不断出现。本文以注册会计师验资业务为切入点 ,阐述了验资报告的法律性质和作用 ,从法意上探讨了虚假验资报告的判断标准。从现行法律出发 ,结合法理和司法审判实践认为 :虚假验资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是侵权性质的民事责任 ;其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 ,而过错的判断标准应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虚假验资报告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是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重要构成要件。文章还对虚假验资报告除委托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范围作了界定、对虚假验资证明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和顺序等其它民事责任问题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12.
在公司设立中,现物出资是与现金出资相对应的一种出资方式。我国《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于现物出资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规定与传统民事主体理论的冲突,使得现物出资财产所有权移转的实际操作陷入了困境。通过对国内外立法例的比较研究,将现物出资财产所有权进行信托,以现物出资财产的独立性公示来明确现物出资的目的及其中的法律关系,利于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虚假验资报告的涵义在会计界与法律界存在严重分歧,而这种分歧的实质是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因此,如果不将验资报告的虚假与否作为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惟一标准,注册会计师通过审验过程的“真实性”来进行减责或免责的抗辩,则这种分歧不难解决。对于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的鉴定,中注协出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暂行规则相关规定的内容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4.
对于证券市场专业服务机构的虚假信息民事责任,《证券法》、《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都有相应规定,形成了对同一法律关系的特别法和普通法民事责任体系。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即《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而当投资人无法依据《证券法》等特别法请求证券市场专业服务机构承担虚假信息民事责任时,就可以考虑适用作为一般法的《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来寻找合适的请求权法律基础,请求披露证券市场虚假信息的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5.
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提供了具体的司法依据,这将对完善证券市场民事责任制度起到重大作用。结合《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责任主体及其归责原则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16.
建立我国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制度是一个复杂而有挑战性的系统工程,是构建证券民事责任制度的重要环节。本文首先考察了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的相关立法体例,并对其进行了比较分析,在对我国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的现状进行了梳理之后,本文认为证券法中民事责任的严重缺位应当通过借鉴美国等国家在内幕交易民事责任问题上的立法经验,尽快在证券法中直接规定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来进行弥补,强化对投资者的私法救济。文章最后就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证券法条文提出立法建立。  相似文献   

17.
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通常是由于过失或欺诈,无疑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但由于种种原因,注册会计师在毫无过错的情况下仍然可能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此时由于法律上无明确规定能使用无过错责任,但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归责又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因而只能采用公平责任归责原则。为此,必须充分考虑无过错虚假审计报告的特殊性,真正公平地认定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8.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窝藏犯承担有限连带责任。但是,要求特别窝藏犯承担连带责任的正当性并不充分。补充责任不仅能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也明确了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为终局责任人,有利于保护特别窝藏犯的正当利益。因此,特别窝赃犯承担补充责任较妥当。  相似文献   

19.
仲裁民事责任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仲裁员民事责任制度可以分为"绝对豁免"、"有限豁免"、"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四种模式.国外学者们普遍地支持"有限豁免"或"有限责任"的中间模式的仲裁员民事责任制度.现行<仲裁法>关于仲裁民事责任制度的内容既不明确,也很不周全,我国学者对此问题的看法存在着截然不同的分歧.笔者赞同我国实行中间模式的仲裁员民事责任制度,建议通过修订现行<仲裁法>第38条及推动人民法院采取积极的措施完善该制度.  相似文献   

20.
缔约过失责任系缔约阶段因缔约人过失地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而依法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我国《合同法》确立了此项制度 ,但有其不完善之处 ,有待于立法上的完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