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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人曾把业主委员会称作“中国内地惟一没有挂靠上级的群众自治组织”,即使它的职责仅限于和物业管理相关的范围。2007年《物权法》颁布之时,曾有不少专家对业委会不明确的法律地位提出质疑,而近年来随着业委会不称职、滥用职权、甚至勾结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利益等事件的频频发生,如何有效规范、完善业委会的运作机制,也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  相似文献   

2.
目前,业主委员会已成为物业管理市场的重要主体。然而,对于业主委员会应该行使哪些权利,应该怎样行使权利等却见仁见智。事实上,业主委员会运作过程中所出现的矛盾、纠纷和混乱已成为目前物业管理中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与此同时,作为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业委会主任也成了一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即将出台,在草案中规定:小区(大厦)可以由业主自治管理,也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有能力者进行管理,对于开发商聘请(含招投标)的物业管理公司,包括上一届业委会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新成立(换届)的业委会认为不满意的可以更换。这一规定扩大了业主自治的权力,同时也  相似文献   

4.
<正>翠庭园小区第二届业委会于2008年8月成立。业委会成立后,我们认真学习《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搜集大量北京其它小区的相关素材,分析研究小区在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探讨业委会工作的思路。  相似文献   

5.
自《物权法》颁布实施后,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权利得到了明确,很多信号都显示出,业主以及业主组织愈发受到政府和行业的重视,行业也越来越认识到业主才是物业管理的根本。  相似文献   

6.
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实施监督的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它的规范运行直接关系到物业管理服务的正常与否。业委会的规范,有受外部因素的影响,也有自身内部的原因,特别是在现有法律法规对业委会委员的任职资格无强制约束的情况下,业委会的规范程度还是依据个人自身的自觉行为。物业管理企业作为与业主联系密切的部门,尤其要配合业委会的规范运作。  相似文献   

7.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对成立业主委员会都有具体规定,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执行组织,各地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均不理想。对此,义乌市对业委会成立难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提高了业委会成立率。  相似文献   

8.
《物业管理条例》颁行十余年,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并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早已不是一个新生事物。然而,  相似文献   

9.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业主法定的权利。然而,目前全国各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比例非常少,根据各地的数据分析,业界普遍认为在20%~30%之间,即便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委员会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比例也不高。究其原因,除了业主会议门槛过高、业主团体成立障碍过多、业主团体缺乏民事主体地位以及法律没有强制建设单位限期移交建筑物管理权等客观原因外,专业律师的法律服务没有深入到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和成立后的过程中,广大业主没有认识到律师在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运作中的重要性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相似文献   

10.
<正>尽管《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等相关主体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权利、义务界定,但是由于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的行业,是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涉及到物业服务公司、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行政管理部门等诸多主体,如  相似文献   

11.
近一段时期.行业内刮起了一股小区业主委员会炒物业管理公司之风,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一方坚持要炒,一方以诸多理由坚守不撤,新接管的物业管理公司又踌入了小区。一时间三足鼎立,难解难分。笔者认为,这股业委会“炒”物业管理公司之风的产生以及带来的后果,  相似文献   

12.
曾参与过一次所住小区的业委会选举,断断续续大概持续了有半年时间。先是有“好事”业主发动,其余业主们稀稀拉拉地响应着,之所以响应者寡,据说是之前几年曾有人鼓动过,后来都是以不了了之收场。  相似文献   

13.
2014年1月1日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提出:业主委员会委员每月津贴总额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808元)。这替代了1996年11月27日深圳市住宅局颁布的《深圳市业主管理委员会规则》规定:“管委会的办公费用,原则上按所管理房屋套数,每套每年5至8元标准”(以1000套住宅9个委员计算每人每月46-66元)。  相似文献   

14.
2013年,天津业主委员会联合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成功召开,这是中国首个省级业主委员会联合会的成立。加之沈阳和平区业主委员会协会、温州业主委员会协会等的成立,业主联合组织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自治领域不断突破,这是中国社会更加开放和进步的标志,更标志着业主自治走向新的时代。  相似文献   

15.
在当前的物业管理业界,物业管理不外乎两种运行模式。第一种,由发展商核定或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权益招聘物业公司结本小区进行管理;  相似文献   

16.
<正>1995年,上海成立第一个业主委员会,截止2007年10月,全市已有住宅小区8661个,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6786个,占78.3%。业主组织建设与发展不仅是物业管理行业自身发展的问题,还事关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目前,以贯彻落实《上海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为契  相似文献   

17.
<正>构建和谐社区,增强社会和谐基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任务。物业管理作为与人民群众居住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对于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良、文明祥和的现代化社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发挥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民委员会作用,配合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业主委员会  相似文献   

18.
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必须坚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出现的问题及矛盾,以全体业主的利益为出发点,在物业管理行业逐步完善和规范的同时,逐步理顺各种关系,并坚持以合同为基础,以诚信为纽带,以双赢为结果。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小区的物业管理达到一个良好局面,使双方都能够最终受益。  相似文献   

19.
《住宅与房地产》2012,(10):60-60
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我和我的同事发现,业主委员会在运作一段时间后常常引发诸多矛盾。业主反映,业委会主任多为退休人士,在选举时他说自己身体好、有时间参与社区工作;在业主有问题找业委会主任时他说自己身体不好、经不得刺激,无法解决业主的诉求:到了换届选举时他身体又好了,又能出来参加工作了。业委会本是业主选举产生,但是给人的感觉好像是社区工作站或物业管理公司派驻小区的工作机构。  相似文献   

20.
【案情】原告业主委员会诉称,深圳某住宅小区由被告开发建设,共有4栋楼,每栋14层,首层为架空层,架空层以上均为住宅及配套用房。根据小区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小区首层架空层规划用途为停车位。小区地面规划停车位共有18个。然而,被告在未征得原告及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上述架空层封闭作为办公用房对外出租。其行为不仅侵占了小区公用停车空间,还会在更长时间内影响小区建设,使小区治安、环境、卫生管理成为难题。此外,被告还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草坪、小区道路及消防通道改造成停车位,与公用地面按规划配置的18个停车位一并出租给某物业公司,其行为显然侵犯了业主的共有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将架空层恢复为停车住,并确认小区38个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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