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何龙 《商》2013,(20):263-264,253
执行程序作为法院程序之终结程序与当事人权益实现最为密切,很多既定法律文书的实现最终取决于执行程序的执行效果。而执行和解制度作为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权益实现的一种手段也是法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纵观现行法院执行实践,“执行难”是执行中一老大难的问题。这在被执行人元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体现的更为明显。执行和解制度的产生有几个方面的原因:其一.较之法律文书产生时被执行人经济履行能力已严重恶化。其二,法律不外乎人情,即意思自治原则在法律上的承认。其三,法律文书所确认的申请执行人权益的最快实现和现况下的曩大保障。为了确保执行和解制度设计初衷能最大的发挥出效果,本文针对执行和解制度实施过程出现的相关问题从执行和解制度的定义、特点、法理基础、应对之策等方面作了一些基本尝试,希望能为执行和解制度的更好实施带来一些益处。  相似文献   

2.
许璘哲 《商》2013,(20):243-243
执行和解是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就变更执行依据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和解协议,从而中止或终结执行程序。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部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情形。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泊,另一方面是违法的社会成本偏低。作为应对,申请执行人一方面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由执行人员加大执行力度;另一方面,还应逐步完善社会管理体系,不断加大拒不履行的社会成本。  相似文献   

3.
债务纠纷案件,因证据原因,债权人通常只列债务人为被告,执行阶段,没有找出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证据,没有追究股东与会计师等责任人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债务人注册时虚假出资,经营时抽逃出资,执行时财产被淘空,被执行人“失踪”,执行因查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无果,陈案积案多,责任人道运法外。债权纠纷反映民事执行制度的普遍问题。“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是现阶段的特征,本文通过对民事执行问题剖析,论述法务会计应用于民事执行程序的设想,探索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强制拍卖是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执行措施。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通过委托拍卖机构强制拍卖被执行财产,并以拍卖价款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实现申请执行人依生效法律文书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接受人民法院的委托,拍卖被执行财产,也已经成为我国拍卖机构的重要业务之一。在近几年我国拍卖企业的成交额中,接受法院委托的比例占到20%以上。近期,我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强制拍卖是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执行措施。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通过委托拍卖机构强制拍卖被执行财产,并以拍卖价款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实现申请执行人依生效法律文书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接受人民法院的委托拍卖被执行财产,也成为我国拍卖机构的重要业务之一。  相似文献   

6.
随着近年来执行案件数量的日益增多,执行异议案件数量也呈井喷之势,执行异议程序成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以及案外人最后争斗的一个战场。执行异议制度,作为保障执行程序中利害关系人的一项重要制度,却也在现实中常常被利用作为阻碍执行、拖延执行的一种手段。目前,大量执行异议案件未能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严重影响了执行工作的效率,也一定程度上会损害执行程序的公正性。其中一个原因是司法实践中对于执行复议及执行异议之诉程序的选择存在诸多问题和争议。因此,如何完善执行异议制度,使其具有更强的操作性,避免程序适用及裁判尺度不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对执行异议制度进行梳理,对比分析执行复议及执行异议之诉的程序特点,结合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从兼顾公平和更加注重执行效率的角度出发,提出一些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李娜 《商》2014,(52):229-229
在执行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案外人对被执行房产主张所有权的问题,案外人的救济方式主要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这两种救济途径如何在功能分工、审查程度、法律适用上进行区分?相信此文的探讨会对厘清相关困惑有所助益.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处置被执行人的房产时,经常遇到案外人以其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为由,要求法院停止查封、评估、拍卖等处置程序.而申请执行人则认为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虚构被执行房产买卖的事实,故要求法院不予采信.在此情形下,如何既维护司法权威,确保执行程序顺利进行,又有效保障申请执行人和案外人(房产买爱人)的合法权益,本文试作探讨.  相似文献   

8.
<正>代位执行,是指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案外的第三人享有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没有代位执行方面的规定,只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做了原则性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  相似文献   

9.
在财产执行案件的实务中,有财产的被执行人故意失踪逃避债务,使得执行程序无法进行,造成财产案件执行难。新制订的《民法典》通过利害关系人的扩张、序位申请的模糊以及宣告死亡的优先适用等规定为拓宽宣告失踪(死亡)制度在财产执行案件中的运用提供一定制度的保障,但仍存在不足,需要从理论与实务层面加以改进,使该制度真正成为缓解"执行难"新视角、新举措。  相似文献   

10.
纯民事案件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最终得不到执行,可以说这是当事人之间市场交易风险在执行环节的延伸。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也有可能无法执行,但把它说成是交易风险却是行不  相似文献   

11.
赵刚 《消费导刊》2014,(11):230-230
近年来,随着被执行人可采用的规避执行手段的日趋隐蔽化、多元化,其利用现行法律存在的漏洞而采取不正当方式规避法院执行的现象也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本文结合我国法院执行工作的实践,主要从主客观两大要件对以去除特定身份方式规避法院执行的认定进行判定,以期能够对解决规避法院执行问题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2.
<正> 某建筑公司垫资为盛大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商品房一幢。竣工半年后,盛大公司尚欠建筑公司工程款500万元。建筑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盛大公司归还工程款500万元并承担利息。但是建筑公司没有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盛大公司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三日内就将商品房低价出售完毕,且将其他财产转移。四个月后,建筑公司收到法院判决书,并向法院申请执行。可是法院查明盛大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所剩无几,根本难以执行到500万元本息。在本案中,建筑公司因未能及时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致使未来的判决难以执行。如果建筑公司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就可以扣押该幢商品  相似文献   

13.
《工商行政管理》2010,(22):15-15
中国十城市中级法院工作协作会10月13日在重庆举行,北京、上海、天津、广州、重庆等十城市中级法院正式缔结协议共建司法执行联动机制。为破解法院执行领域的"异地执行难"和"执行乱"等民众反映强烈问题,今后该十座城市中级法院将形成"执行合力",相互配合协助异地法院执行案件的财产调查、查封等等。  相似文献   

14.
王金东 《商》2013,(22):264-264
法院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早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案件合理、有效地执行,对于保护当事人利益以及保障判决、裁定的顺利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当前我国处于经济发展的快速阶段,民事执行案件占据了整个执行案件的绝大多数,如不能尽快、合理地解决好当前执行现状的问题,不但会影响我国法制社会的建立,还会对我国的经济造成负面的影响。  相似文献   

15.
当前法院执行工作中,以终结执行结案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导致司法判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大量"法律白条"现象,造成了极坏的社会负面效应,司法公信力呈现出不断下降和缺失的局面。通过对某地区基层法院及法庭的实践调研,深刻分析了此类终结执行案件的现状,探究了其深层次原因,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正道,以提升法院执行工作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   

16.
吴建华 《商》2014,(52):234-234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是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财产保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提高法院审判执行效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保全案件数量的增加,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就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近三年来财产保全工作基本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相似文献   

17.
土地是农民基于生产生活的必要且不能再生的生产生活资料,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即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一定要慎重,因此只能执行被执行人及共同债务人应得的份额,并且要保留其生活必须费用,其中包括养老保险等必须费用,而对于其他家庭成员应得的份额不能执行,其理由是,农村因集体土地被征用而分配土地补偿款时是按人均分配的,其分配是基于一定的人身关系,在不能认定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债务人时就不能对其应得份额进行执行。本文对于农村征地补偿款执行案件的有关问题,在理论上加以分析和探讨,以便更好地指导法院执行工作。  相似文献   

18.
“执行难”一直是人民法院的痼疾,影响着法院正常工作的进行,老百姓对此很有意见,同时,“执行难”的问题也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本文认为执行难就难在立法不完善、被执行人经济困难、执行财产难寻、执行结果不到位、地方政府干预和法院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等原因。针对这些原因,作者认为要解决“执行难”问题,应从完善执行力法,加强装置设备、提高人员素质,依靠社会力量、建立信用网络,完善人大介入、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相信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执行难的问题将最终得到解决。  相似文献   

19.
A公司诉B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法院于2005年审理后判令B公司向A公司支付欠款。案件申请执行后,A公司向法院申请对保全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第一次评估总价值为1283.8万元,后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案件拖至如今,  相似文献   

20.
陈康 《北方经贸》2020,(1):67-69
我国涉金融案件执行的数量、标的额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在当前国际金融市场不稳定、国内金融市场环境复杂、社会矛盾不断增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可避免的需要承担起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政治责任。在当前执行难的大环境之下,金融执行案件由于本身标的额大、案件执行种类多,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同时,由于金融执行案件,涉及的利益众多,关系复杂,执行工作没有做好,很容易引发许多次生问题。现从当前涉金融案件的执行现状出发,剖析了涉金融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并从社会层面、法律及法院层面、金融机构层面、这三个主要层面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破解涉金融案件执行难的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