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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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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第13条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帐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诊为当期费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第45条也作出同样的规定。对此规定,会计界存在较多的学术争议。  相似文献   

2.
<正>无形资产准则的四点变化一、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处理方法我国现行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账户。企业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予以费用化。新会计准则引入《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做法,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将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1.  相似文献   

3.
无形资产是大部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 1998年 1月 1日起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以下简称 (制度》) ,对事业单位取得、摊销和转让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 ,过于简单 ,不易操作。为此 ,笔者提出如下改进意义。  一、关于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核算《制度》只规定了开发成功并按法律程序取得无形资产时 ,以实际支出数借记“无形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但没有规定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何处理的问题。据调查 ,实务中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 :一是将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费…  相似文献   

4.
一、R&D费用的处理旧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而对于R&D费用的处理,新准则第7条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分别按本准则规定处理。内部研究开  相似文献   

5.
李玉双 《投资与合作》2010,(10):128-128
一、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处理方法 我国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账户。企业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  相似文献   

6.
计算机软件产品是指记载有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的存储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光盘等),没有实物形态.其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上一般按《企业会计准则一无形资产》执行,即从外部获得的软件产品,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以合理方法确定的价格入账;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但是笔者结合企业研发软件的实际情况,认为存在可商榷之处.  相似文献   

7.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准则:自行开发并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认,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在当今知识经济条件下,研发费用的开支剧增,仍对其沿用传统的费用化的处理模式,其弊端则日趋明显,具体表现为:1.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历史成本原则要求企业的各项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发生的实际成本核算。我国现行准则中自创无形资产成本的确认,只包括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将大量的研发开支不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而作为期间费…  相似文献   

8.
我国经济不断发展,许多企业为了掌握更加核心的技术,正在进行技术创新——自行研发无形资产,此时,企业自行研发费用占总体支出的比例不断增加,结合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相关内容进行研究,对自身开发的无形资产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根据现行所得税法的规定,了解自行研发无形资产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文章通过对自行研发无形资产所得税会计进行详细概述,根据所得税法对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相关规定,对不同研发阶段的无形资产作出相应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9.
沙志瑞 《会计师》2013,(16):15-16
<正>随着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我国企业必须停止粗放的规模扩张,而在技术进步、质量提升、品牌建设上下功夫,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在这种背景下,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就显得非常重要。本文主要研究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如何进行相应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一、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对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可分为研究与开发两个阶段的支出。其  相似文献   

10.
高光良 《云南金融》2011,(3X):20-21
随着企业的发展,研究与开发的支出不断提高,于是如何对研发费用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成为会计界关注的焦点。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对原准则关于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统一计入当期损益的会计处理作了较大修改,将企业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分别列入费用项目和资产项目。本文就这个变化及尚待解决的问题等方面展开研究。  相似文献   

11.
崔晓钟 《会计师》2010,(1):10-11
<正>一、无形资产研发费用的费用化和部分资本化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8年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中对研究开发支出的处理作了如下的规定:"在项目的研究阶段,企业不能证明存在将产生很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因此,该支出总是在其发生时确认为费用。由于开发阶段比研究阶段更进一步,在有些情况下,企业  相似文献   

12.
燕淑华  杜春明 《中国外资》2011,(23):137-137
<正>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内部研究开发费用准则进行了重大修改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其中,研究阶段的指出,应当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的指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既内部研究开发费用可以进行资本化处理。本文就内部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的特点、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3.
随着企业的发展,研究与开发的支出不断提高,于是如何对研发费用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成为会计界关注的焦点。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对原准则关于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统一计入当期损益的会计处理作了较大修改,将企业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分别列入费用项目和资产项目。本文就这个变化及尚待解决的问题等方面展开研究。  相似文献   

14.
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对原准则关于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统一计入当期损益的会计处理作了较大修改,将企业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分别列入费用项目和资产项目,这对高新技术企业有较大的影响。本文立足于新会计准则,分析了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5.
2001年财政部颁布了无形资产会计准则,并开始实施。由于各项原则尤其是客观性和谨慎性原则的不可兼顾,而财政部颁布的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似乎更偏重于谨慎性原则,使得对于无形资产的现行会计处理存在着一些不太恰当之处。本文就通过对我国会计准则同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对许多学者都关注的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入帐成本的确定、后续支出的处理以及无形资产的摊销等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和建议,以便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加快会计准则国际化的步伐。1关于无形资产的计量。(1)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初始入帐成本的确定。我国准则…  相似文献   

16.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了我国会计制度的改革,财政部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条规定:“会计核算应遵循谨慎原则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承认谨慎性原则的科学性,并有选择地应用了这一原则,这是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的重大突破之一,也为我国银行会计实行谨慎原则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一、正确理解谨慎会计原则谨慎原则也称稳健原则或审慎原则,是指会计部门在处理各项会计事项时必须持稳键或审慎的态度,对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应当合理预计并予入帐,而对可能取得的收入,则不能提前入帐,谨慎估计资产和利润…  相似文献   

17.
无形资产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资源,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企业要生存,求发展,就必须不断地开发新产品,研究新技术,以确保自己在市场中处于不败之地,因此,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对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作了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8.
浅析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会计处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荣忠 《会计师》2010,(11):29-30
<正>在我国当前经济大转型环境下,研究与开发活动在企业经营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有关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其中"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按照会计重要  相似文献   

19.
税务筹划:无形资产会计与税法差异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盖地 《上海会计》2003,(1):19-22
在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5月16日颁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以下简称《扣除办法》)中,对涉及无形资产的会计事项从税收上作出了规定;2001年1月18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准则》),对无形资产会计事项进行了规范(同时体现在《企业会计制度》中,以下简称《制度》)。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计价、摊销,无形资产的捐赠与受捐,无形资产的投资、转让等,按《准则》、《制度》的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有诸多差异。如何正确进行无形资产会计处理和涉税会计事项调整,如何利用两者的差异进行税务筹划,这…  相似文献   

20.
一、自创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国际上使用的自创无形资产计价方法大致上可以归纳为4种:全额费用法、全额资本法、成果决定法、综合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指出:“由于研究开发项目能否成功,很难确定,或者有关费用很难与其他费用明确划分,或者这些支出能否带来经济利益很难断定”。所以,企业自创并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只能包括“依法取得时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而不应包括研究和开发成本。这种计价方法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不符合配比性原则;不便于考核无形资产研究开发的投资效益。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对自创无形资产的计价应采取资本化、费用化同时并举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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