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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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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刍议注册会计师验资的法律责任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蔡Yun 《上海会计》1999,(10):49-51
一、验资与注册会计师的验资任务验资是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是我国注册会计师特有的一项重要法定业务。验资一般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两种基本类型。设立验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验证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投资者是否按合同、协议、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足额交纳资本。变更验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验证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变更事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注册资本的增减是否真实,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在从业中,注…  相似文献   

2.
一、什么是验资?验资的分类如何?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 验资一般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两种基本类型。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设立的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及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验。变更验资是指被审验单位因合并、分立、发行新股、转让股权或被审验单位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超过20%时,依法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时,注册会计师对其变更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  相似文献   

3.
验资之痛     
段宏 《财会学习》2010,(7):38-40
目前,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凡设立或变更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验。验资是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一项主要的法定业务,但是,有过验资实践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提起验资业务往往是一肚子的苦水,收费低,并且验资的涉诉风险远远高于其他审计业务,  相似文献   

4.
大陆与台湾文化渊源、法律制度同为一根,市场经济所建立的都是资本信誉制度,而不是商业信用制度。为此,在公司或企业设立或变更时,均需要对股东的出资进行验证,这种存在验资业务和验资准则的情况在国际上是少有的。本文着重对海峡两岸验资准则的异同之处进行了比较研究,供同行参考。  相似文献   

5.
资本金询证函是会计师事务所向金融机构求证拟设企业注册资本到位情况或已设企业追加资本到位情况的查询函,它是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的证据之一,它还可能成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附件。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具有法定的证明效力,是企业登记主管部门据以确定是否核准企业登记成立或变更登记的依据之  相似文献   

6.
在变更验资中,注册会计师不但应当审验与被审验单位(下称“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减变动相关的事项,还应当关注其前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和增资前的净资产状况,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中,作为变更验资的一项审验程序,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关注”既是一项必要的审验程序,就不能因为《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试行)》(以下简称《公告》)和《指南》未要求对变更前企业会计报表必须先进行全面审计而忽略了这个程序,更不能以此作为免除或减轻注册会计师对验资报告应负的审验责任…  相似文献   

7.
《理财》1994,(12)
验资的四种方法一、收款验证法。是以收存现金为手段的验资方法。在验资工作中,通常对以现金作为投入资本的新办企业申报的注册资本,采用这种验证方法。其做法是:企业申报的注册资本,在申报验资时,全部存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资本金专户,凭此出具验资证明,并经工...  相似文献   

8.
1.企业的各种增资,都必须取得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对增资所作出的决议、变更前后的企业章程及原验资报告。决议和章程是增资的法律依据。而对原验资报告的审验,一是可查实原验资是否真实可靠,二是可发现原投入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应过户而未过户的情况。如发现有应过户而未过户的资产,应视同第一次投资不到位,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2.对投入资本,除按设立验资的取证和审验要求外,对货币资金的投入,应审验投入款项的账户是企业的基本结算账户,还是临时开设的账户,如为临时账户,则应拒绝验证。同时审验时…  相似文献   

9.
注册会计师的验资报告,主要是用于企业的工商登记。根据我国相关的企业登记条例(公司登记条例),只有企业注册资本或者实收资本发生变更,才要求企业提交验资报告。因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规定:"变  相似文献   

10.
陈昌梅 《理财》2003,(6):37-37
验资是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由于变更验资比设立验资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风险高,在变更验资取证及验资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一号———验资》的要求执行业务,以强化执业质量,避免验资业务风险。下面笔者就变更验资时的取证及审验程序谈些看法。一、变更验资的取证注册会计师执行变更验资业务时,因产生原因不同,在取证、审验程序和关注的问题上也有所不同,一般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取下列资料,形成审验证据:1.被审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  相似文献   

11.
一、案件的起因事情要追溯到2008年12月12日,该事务所为A市N进出口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进行了验资.该公司原有注册资本总额126万元,本次新增加注册资本380万元,使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的行业规定额度.新增注册资本由公司原股东梁E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原股东梁F出资人民币80万元.二人遂于2008年12月12日一次性将出资款人民币380万元缴存于中国农业银行A市某支行新开的银行账户中.  相似文献   

12.
目前,我国企业间相互持股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笔者发现,相互持股情况下净资产出资的验资问题正成为验资实务中的一个难点,相关验资技术规范对此也未作出明确指导。那么,对于相互持股的关联企业,如果其中某企业以净资产出资,应当如何界定其净资产价值并验资呢?为此,笔者设计了一个例子,以期深化对这个问题的探讨。一、案例分析例子:有X、Y二个公司(X是母公司,Y是子公司)。X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对Y公司投资500万元;Y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对X公司投资500万元。Y公司账面有一土地,原始入账价值500万元。X、Y公司会计报表日的资产负债表如…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允许一些非国家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和一般的集体企业转为民营,由国有或集体所有制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出让,改制为各类非公有限公司或其他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改制变更后企业的注册资本必须经由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但在对这类验资业务的操作中存在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现根据下述案例进行分析介绍,以期取得同行的指正,以便更好地开展这项验资工作。 案例的基本情况某橡胶公司成立于1989年,系某国有企业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2002年7月5日,经上级公司批复,同意该橡…  相似文献   

14.
一、存在的问题 (一)未按规定程序为企业验资、 询证和出具验资报告。一是一些注册 会计师至今还不了解和掌握对外商投 资企业外方出资验证时需向银行和外 汇局询证的规定,尤其是一些县级地 区或地域偏僻的县城的会计师事务所 更为明显,存在的验资问题也更多。二 是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只对外商以现汇 出资的部分进行验资询证,有的只有 向银行询证的意识,没有向外汇局询 证的意识;对外商以实物出资和其他 形式出资的验证,缺乏或根本就没有  相似文献   

15.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验资业务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在一些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中,验资及相关业务(包括设立验资、变更验资、工商年检审计、事业单位开办资金验证等)的收入占总收入不小的比例。注册会计师从事验资业务,主要的法律法规依据是《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工商部门的一些部门规章及文件。近年来,全国各地关于企业工商注册管理陆续出台了一些新的改革政策规定,以下我针对各地出台的相关文件,分析工商登记注册管理制度改革对注册会计师验资及相关业务的发展趋势的影响。 相关规定今…  相似文献   

16.
<正> 验资是每个公司在办理依法登记前的必要前奏,是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的一项重要任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前,需实施一系列的程序才可以出具真实有效的验资报告,下面就一个验资案例谈一下我们的感想。  相似文献   

17.
股东以实物方式出资设立公司,在进行评估与验资时,是否要考虑增值税的影响,笔者认为,应根据股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非一般纳税人,拟设立公司将会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或是非一般纳税人等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8.
公司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中,经常遇见会计师事务所向银行询证被审验公司的资金情况。  相似文献   

19.
徐基清 《新理财》2003,(7):42-43
本文所称企业改制,是指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规范改制和完整重组的原则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由持续经营企业采取整体重组的方式变更形成股份有公司。 国有企业(以下包括国有控股企业)改制的主要目标是要创造设立满三年并连续盈利的条件争取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为此,比较通行的改制方式是,发起人以完整经营性业务和资产出资发起设立拟上市公司,以便能够连续计算原发起人的业  相似文献   

20.
11年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法释(三)),自2月16日起施行.去释(三)主要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设立、出资、股权确认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规定,其29条,其中涉及出资事项的就有21条,它既是对《公司法》相关规定的补充和明确,也是对《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2号)有关规定的司法阐释,更是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遵循的法制准则,对注册会计师验资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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