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 毫秒
1.
A信托公司(以下简称“A信托”)与B公司(融资人)签订《信托合同》,约定由B公司将其持有的某不动产项目收益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A信托成立收益权信托计划。C商业银行理财资金作为信托投资人,通过受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投资该信托,投资资金由B公司用于支付项目工程款和调整财务结构。为保障投资本金和收益的按时足额支付,B公司将项目资产抵押给A信托。同日,A信托与B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贷款期限、金额、利息等条款与《信托合同》基本一致,同时签订《抵押合同》,以项目资产为信托贷款设定抵押担保。其后由于B公司违约,A信托宣布信托贷款提前到期并起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B公司则辩称该笔业务应为经营性信托而非借款,《信托贷款合同》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应属无效,相应的担保合同也应无效,A信托依据《信托贷款合同》收取的融资服务费等费用应予返还。  相似文献   

2.
在进口融资业务中使用信托收据,是英美两国银行及我国香港地区银行普遍采用的做法,这一做法也为我国内地银行对进口商或本地购货商进行短期融资时所采用。一般而言,信托收据业务是指:为了进口货物或本地购货,进口商或本地购货商与银行签署融资协议,进口商或本地购货商作为银行的受托人,为银行处理(出售)货物,由该行为带来的利益优先用于偿还银行提供融资所产生的债权。  相似文献   

3.
资产收益权信托模式下,资产收益权本质上属于"将来债权",符合信托财产的构成要件,能够融入传统民事权利范畴。作为我国首个资产收益信托纠纷判例,安信信托"昆山纯高"案对信托业具有深远的影响。通过该案,司法实践为资产收益权信托提出了更高的创新要求。信托业需要的并非新旧模式无序的量化增长模式,而是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真正的业务创新,并避免与司法实践相脱节。  相似文献   

4.
我国信托业发展可谓经历了一波多折的,从初期的巅峰700余家,经过治理并重新登记,到2012年年底的68家。信托业从摸索中不断发展和完善,成为了我过金融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与信托公司资金信托业务持续快速发展,但一些风险因素也在不断累积,文章以辽宁省为例,分析了其理财与资金信托业务增长规模、结构特点与潜在风险因素,并从提高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透明度、创新信托业务发展模式等方面,就促进理财与信托业务规范与健康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6.
杨扬 《金卡工程》2010,14(10):132-132
信托是一种为他人利益管理财产的制度,它以资金和财产信托为主要业务。作为一项国际化的财产管理制度,它在现代财产管理及投资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信托制度构造层面的原因,其在实际操作中会出现各种财产风险,以致损害信托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完善信托制度,降低信托财产风险对于信托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下笔者将从法理层面探讨信托制度下财产风险产生原因,并浅析具体存在的几种信托财产风险及其规制。  相似文献   

7.
正当前信托贷款发展的主要特征信托贷款增长迅速,成为社会融资规模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年末,信托贷款规模为3775亿元(占信托资产的41.4%),到2014年6月末,信托贷款规模达5.14万亿元(占信托资产的43.52%),年均增长49.29%,远高于同期金融机构各项贷款的增长速度。2013年全年,信托贷款全年增量为1.83万亿元,占全年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为10.58%,成为继人民币贷款、委托贷款后的第三大融资工具。超六成信托贷款投向房地产和基础设施相关行业截至2014年6月末,信托贷款涉及除国际组织外的19个行  相似文献   

8.
加强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监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曾刚 《中国金融家》2011,(2):131-132
近年来,房地产信托已成为各大信托公司的一个重要业务类型,而从供求几方面分析来看,这种金融产品的快速发展有其一定必然性。首先,房地产信托能为委托人提供可靠的融资渠道,促进房地产企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押担保,银行据此提供贷款的融资业务。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及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备,股权质押贷款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和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近期,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联合省金融办、银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印发吉林省股权质押融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在吉林省推进股权质押贷款业务。  相似文献   

10.
信托产品风险仍处于可控范围,依然可作为高净值投资者的重要选择,只是在挑选产品的过程中需要加以风险辨别。中信信托三峡全通事件是最近几个月来信托业界关注的焦点。从之前事件的进展来看,该信托项目有可能成为第一个真正意义上打破刚性兑付,让投资者遭到因实际违约而导致投资损失的项目。然而最近中信信托的一则公告又让该项目绝处逢生,投资者极有可能最后及时获得投资本金以及最高的预期收益,从而实现该项目的如约兑  相似文献   

11.
随着代理保险业务的发展,个人保单质押贷款业务(下称保单贷款业务)已成为基层营业网点(下称基层行)主要资产业务。笔者通过参加对某二级分行保单贷款业务专项检查并结合调研看,基层行保单贷款业务主要风险点基本得到控制,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风险。  相似文献   

12.
某房地产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信托公司申请信托融资10亿元。信托公司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对该公司增资,信托计划到期由公司股东溢价回购信托公司持有的股权,从而实现信托资金退出。某商业银行接受信托公司委托推介该信托计划,并代理信托金的收付。在信托计划存续过程中,因发生风险事件,该公司股东无法按照约定受让信托公司持有的股权并支付溢价款,导致信托计划的兑付出现风险。信托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相关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部分购买该信托计划的客户致电银行要求其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13.
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作为一项创新业务在我国开展时间不长,到目前为止也只有少数几家商业银行开办此项业务。在我行信贷业务领域,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似是一个空白点。但标准仓单质押短期融资业务相对普通仓单,具有质押物变现能力强、容易监管、综合贷款风险低等的特点,必将成为我国银行业所认识,成为一项风险较低的信贷业务品种而得到大力发展。为此,本人就开展标准仓单质押短期融资业务的必要性及风险防范谈谈自己一些初浅看法,为我行今后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4.
从目前银监部门对部分信托公司检查情况来看,其中反映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信托公司在制作信托业务计划,委托人与受托人、受益人签订信托合同时,对法律法规要求明确的问题不够明确,信息披露不健全,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和法律风险问题,这反映出信托公司对法律事务工作不够重视,这需要引起信托公司法人的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5.
委托贷款中借款人负有直接向委托人还款的义务,贷款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信托贷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没有直接向委托人还款的义务。我国法律规定非金融机构不得经营金融业务,没有经营贷款业务资格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相互借贷,必须委托有经营贷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具体形式包括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笔者就其二者之间有何异同谈一些认识。  相似文献   

16.
动产质押贷款业务的风险防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榕 《现代金融》2010,(6):22-22
近年来,为了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拓宽服务市场。不少商业银行开展了以存货质押为特色的动产质押贷款业务。动产包括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一般动产和交通运输工具等特殊动产。动产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依法有权处分的动产移交给银行或者由银行委托的资产监管人占有,作为借款人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担保,当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时.银行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该动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17.
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开展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情况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融纵横》2003,(9):3-6
一、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开展的基本情况2003年.随着重新登记信托投资公司的逐渐增多,信托业间的竞争加剧,信托产品的创新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与2002年相比,信托产品在内容和方式上更为广泛和深入,发行的频率也有所加快。今年以来28家信托投资公司已推出或披露了60只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共筹资约57.08亿元,其中贷款信托29只,筹资约29.56亿元;  相似文献   

18.
政策性银行存贷款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及对策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策性银行的存款业务范围受到严格限制,除不能吸收居民储蓄存款外,其吸收企业存款的范围也有界定。我国三家政策性银行在吸收企业存款范围的表述上各有不同:(1)国家开发银行是办理与贷款项目有关的企业存款。(2)中国进出口银行是办理贷款项下的企业存款。(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办理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  相似文献   

19.
王盛蕾 《银行家》2023,(5):135-137
为了配合金融监管,金融司法越来越多地采用穿透式审判方法,突破金融产品的外观,将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行为穿透为民间借贷,进而认定合同无效.笔者认为,金融司法活动对穿透式审判工具的使用应合理、有节,应高度重视信托法律关系与委托法律关系的区别,重视金融司法的稳定性,重视金融工具的适用性,慎用通谋虚伪的民事原则去判定商事合同无效.  相似文献   

20.
据有关方面统计,近几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集中发生在柜面业务、贷款业务、票据业务、银行卡、电子银行等重要业务领域。在当前银行业快速发展、业务经营日益多元化情况下,加强重要业务领域案件防范工作,对于确保银行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本文拟通过对重要业务领域内外部经济案件的特点、发案风险点和案件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等进行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