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林木抵押疑难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胡玉浪 《林业经济问题》2007,27(3):217-220,224
在林木所有权可以抵押的前提下,从抵押权的历史发展和《担保法》的体系解释两个角度,阐述林木用益物权抵押的可行性;分析我国禁止重复抵押的不当之处以及建立林木重复抵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张林木可以与林地使用权分离单独设定抵押权,也可以与林地使用权一并设定抵押权。  相似文献   

2.
林权抵押贷款是以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新品种.开办这项贷款业务,既可有效解决林农抵押难、融资难问题,推动林业经济快速发展,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又能为金融机构自身开辟新的业务领域,提升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本文重点介绍了辽宁省丹东市发展林权抵押贷款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及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正2018年我国将深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而对于林权抵押,很多农民不是很了解。那么,哪些林权可以抵押贷款?可以贷多少?又是如何操作的呢?可抵押林权具体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及相应林地使用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国家规定可以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林权抵押贷款程序林权抵押需要做的基础工作,包括森林资源资产调查、林权资  相似文献   

4.
《林权证》作为农户对其所拥有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合法凭证,使得山区农户第一次拥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抵押物。作为一种正式的融资渠道,林权抵押贷款无疑会对农户的融资偏好产生影响。本文通过对浙江省丽水地区3县(市)598户样本农户融资偏好的调查,发现一半以上的农户在资金需求时首先会求助于正式渠道,其中林权抵押贷款对于农户的融资偏好选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户均拥有的林地面积、户主年龄、贷款用途限制、政策性信贷补贴是影响农户偏好林权抵押贷款的主要因素。  相似文献   

5.
随着林权制度及其配套改革的推进,林业企业可依法以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由此,为创新林业企业贷款融资方式打开了绿色通道.本文通过对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企业抵押贷款情况的分析,对完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提高林业企业生产经营效益进行了初步的研究.  相似文献   

6.
林权抵押制度的确立,对于促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推进森林资源配置市场化,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生活和林业资源的合理配置,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林权抵押提供了法律保障,浙江省的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即确定林权)和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权流转机制,为林权抵押奠定了基础.林权在国家征收和发包方依法收回导致消灭的情形下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7.
长期以来,由于森林资源生产周期长,很难变现,成了一座难以开启的“绿色银行”,林木年复一年地生长,但并未给林农带来直接经济效益。同时,由于林农和林业企业缺乏资金,林业产业经营受到很大制约。2008年,河南省下发《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让林子成为林农的“绿色银行”。为盘活森林资源,将林农手中的资源变成资产、资产变成资本,解决林农和林业企业贷款难问题,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被引入新型贷款抵押物范围,林权抵押贷款顺势而生。金融机构也开辟了新的业务领域。  相似文献   

8.
2008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  相似文献   

9.
立法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采取了严格限制的原则。新颁布的《物权法》仍然沿袭了这一精神,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原则上不允许转让,也不允许设定抵押权。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相关的规定和管理措施也比较严格,可是现实又不断冲破法律的界限,变相抵押集体土地的形式多有发生,由此带来的抵押纠纷的相关问题值得思考。  相似文献   

10.
承包经营权抵押风险有多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物权法>留下的遗憾 <物权法>最后审定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否决了此前被许多学者看好、且在审议稿中出现过的"有条件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条款,维持了<担保法>对农地使用权抵押的严格限制.这不能说不是一个遗憾.  相似文献   

11.
福建:林权抵押贷款破解担保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福建省农信社因地制宜,依托当地林业优势,积极创新、探索用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的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制定了《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指导意见》等管理制度、办法,此举激活了林木的融资功能,促进了林业产业加速发展,农信社也提升了自身效益,受到多方好评。林权抵押贷款也因此被誉为农信社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浓墨重彩"之笔。截至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福建省农信社因地制宜,依托当地林业优势,积极创新、探索用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的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制定了《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指导意见》等管理制度。办法,此举激活了林木的融资功能,促进了林业产业加速发展,农信社也提升了自身效益,受到多方好评。  相似文献   

13.
韦福 《农村经济》2012,(6):41-4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不应设定抵押土地面积上下限,抵押权效力可及于或不及于地上农作物,抵押客体范围限于土地地表及其一定高度上空;应允许当事人约定抵押期限,并在平衡当事人及发包人利益基础上确定其范围;应参照《物权法》条文并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特点,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具体情形及相关当事人利益保护办法。  相似文献   

14.
基于林权直接抵押贷款违约案例,从林木价值评估、价值变动、抵押物管理、抵押物处置变现和林地使用权灭失等方面剖析信贷风险来源,并提出控制林权抵押贷款信贷风险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案例当事人甲用自己建有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担保丙的债务为目的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权,甲乙二人约定仅就土地使用权部分设定抵押,并且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现在,债务人丙到期无法清偿债务,抵押权人乙主张。尽管房屋所有权部分没有约定,也没有办理登记,但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上原有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应该一并抵押,抵押权人应该就拍卖所得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总和优先受偿。而抵押人甲则认为,抵押权的范围只是针对约定抵押并办理登记的土地使用权部分,对房屋所有权,虽然可以一同拍卖,但是债权人无权优先受偿。解答抵押…  相似文献   

16.
林权抵押,是指林权权利人依法以其对森林、林地、林木所享有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为本人或第三人债务偿还或履行合同担保,以便获得其他利益的一种法律行为。本文分析缙云县林权抵押贷款开展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17.
长期以来,我国林农和林业企业一直面临融资困境,导致林业产业发展受到严重制约.林权抵押贷款则为破解林农贷款难问题找到了突破口,有效缓解了林农和林业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本文以辽宁省抚顺市为例,首先介绍了抚顺市林权抵押贷款取得的明显成效,包括林权抵押贷款加速了林业产业发展、带动了农民脱贫致富以及促进了金融机构增盈增效,但同时也指出了还存在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分散机制及林业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其次提出了建立林业保险机制和多元化的风险担保体系、健全和完善林权管理服务体系的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林权流转是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的流通转移,是实现森林资源资产变现,促进林地向经营能力强、生产效率高的经营者流动,实现规模经营,优化配置资源,进一步解决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在林改前和林改初期存在很多不规范的林权流转行为,造成了集体森林资源资产的流失,群众意见大,阻碍流转效益的提升,伤害到林农利益,并留下很多隐患.本文基于龙岩市的林权流转现状,对林权流转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对规范林权流转行为的措施和对策作一些研究.  相似文献   

19.
加快林业融资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和缺乏有效的融资途径,制约了信贷资本进入农村林业生产领域的力度和范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集体林权落实到户,林农成为集体山林的真正主人.作为林业生产经营的主体,林农对发展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强.为此,积极开展以林权抵押贷款为核心的林业融资体制改革,适应新形势下林业发展的要求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20.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向林地的延伸,其核心是林地制度的变革.在"林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户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权属关系框架下,为了弥补家底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弊端,必须提高林地使用权的强度,建立林地永续使用权制度.梳理现有林地产权关系,承包到户,落实农户的林地永续使用权,建立规范的林权交易市场通过林地使用权的流转,逐步解决林地细碎化问题,实现林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