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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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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近年来,江苏等沿海地区的广大农民在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同时,大胆探索发展股份合作社,形成多类型合作社共同发展的生动局面,有力地培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民增收。一、农民股份合作社的主要形式(一)农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资金入股设立农地股份合作社,分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效益。农地股份合作社具体又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内股外租型的农地股份合作社,即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农地股份合作社,将承包地集中流转起来,统一对  相似文献   

2.
农地股份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是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本文首先从理论角度分析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内部控制权问题及其对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影响,然后利用南海农地股份合作社的相关数据从实证角度分析内部控制权对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影响,发现农地股份合作社的管理人员报酬和在职消费额明显偏高。  相似文献   

3.
农地产权结构包括产权完整性和产权完全性两方面。不同的农地产权结构具有不同的激励和约束效应,进而产生不同的制度绩效。江苏省江都市渌洋湖土地股份合作社之所以取得成功,其原因就在于在保持农地产权完整性的同时不断提高农地产权的完全性。渌洋湖村农地股份合作社农地产权制度创新的实践告诉我们,未来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创新的方向应该是进一步完善农地产权结构。  相似文献   

4.
作为农地流转模式的一种创新形态,土地股份合作制在全国得到了快速发展.本文以苏州吴中区上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案例,具体介绍了该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历程、社会经济条件和成效,深入剖析了该合作社的产权结构、内部治理结构、经营模式和收益分配等运行特征,剖析了该合作社的潜在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正>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以下简称农地股份合作社),以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的方式,运用股份合作的机制,组建农民合作社的形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既是对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大胆探索,又是对农业经营方式的有益创新,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现就几个基本问题谈一点浅见。一、农地股份合作社的主要形式。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资金入股设立农地股份合作社,分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效益。农地股份合作社,按照不同的经营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内股外租型。即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农地股份合作社,将承包地集中连片流转  相似文献   

6.
研究目的:揭示社员对不同类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绩效评价的差异性并解释其原因。研究方法:问卷调查、层次分析法。研究结果:农户对两种类型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绩效评价存在差异性,其原因来源于两种模式农地股份合作社运行机制差异和农户特征差异。研究结论:多要素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相对较优,政府可以正确引导农民以多种要素入股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逐渐形成以多要素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为主、单要素为辅的合作社模式。  相似文献   

7.
在发展农地股份合作社的过程中,政府始终将建立合作社与农民的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作为重要课题,"固定收益+浮动分红"式的分成契约成为合作社的核心制度安排。然而,实践中,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分成契约被固定租金契约广泛替代,引发对农地股份合作社制度有效性的争论。本文从两个层面讨论农地股份合作社的租金契约安排:一是在土地出租人与承租人作为自然人的层面上,基于张五常和巴泽尔的交易成本分析框架,认为在当今中国农业生产约束条件下,由于政府投资土地改良、货币地租普及、技术进步和农业保险的发展以及有效控制契约中的相关属性,使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固定契约成为优于分成契约的制度安排;二是在完善合作社治理结构的层面上,考虑大量兼业小农参股合作社以及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政策,认为由于集体行动的逻辑、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完整以及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权缺乏竞争市场,完善合作社治理结构的可能性很小。农地股份合作社应当放弃不切实际的功能定位,优先选择固定租金契约,并把服务内容限定在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租地契约执行、管护农地资源等方面。  相似文献   

8.
研究目的:基于种粮合作社职业经理人的微观调查数据,从实现其劳动回报和农地效率最优化决策的维度,定量分析了种粮合作社的适度经营规模,为规范农地流转和培育新型粮食经营主体提供经验证据。研究方法:固定效应分析法。研究结果:在劳动回报和农地效率禀赋最优化下,种粮合作社职业经理人的收入和粮食产量与适度经营规模之间均存在明显的倒"U"型曲线关系;在粮食产量与收入最优化下的农地经营规模大致在600—1000亩的范围波动。研究结论:种粮合作社未来的经营规模还存在扩大的可能,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组建合作社联社或股份合作社可实现种粮合作社的适度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9.
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当前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土地有序流转、推进高效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实现形式.江苏省扬州市从2004年开始试点先行,2006全市大力度推进,到2007年底,全市已组建土地合作社288个,入股土地面积16万亩;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已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474个,入股土地面积30.8万亩,工商登记合作社49个;土地合作社组织个数和入股面积均领先全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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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省吴江市在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基础上,加大了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工作力度,促进了土地规模化经营。目前,全市已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137家,入股土地面积19.14万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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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地股份合作是我国特定土地制度下的创新产物,指农户以农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等,并以入股农地作为参与组织利润分配的依据。理论界认为,土地股份合作制作为股份制和合作制相融合的制度创新,实现了土地产权的具体化,有助于农民形成较为稳定的产权预期,并被认为能有效防止土地细碎化,提高土地经营效率,增加农民的土地收益。不过,目前农地股份合作的实践并没有预想中理想,农地股份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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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劳动力转移给中国农地市场孕育带来了契机,而农地制度改革特别是承包经营权的强化,又推动了农地市场的发展。本文在支持这些先期研究观点的同时,还分析了农地流转中介组织在促进农地流转中的作用。本文依据江苏300个村的问卷调查资料,运用PSM方法来消除选择性偏差和内生性等问题,采用Tobit等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分析结果显示,土地股份合作社对农地的流转和集中以及多种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农业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合作社在土地流转中发挥的中介作用,可以节省交易成本并加快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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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积极开展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达69家。抓住"一条主线"。就是紧紧抓住实现土地的财产性收入这条主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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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1月16日,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张倪村善红蔬果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一期工程投资600万元打造的首个精准扶贫项目——20亩"高架无公害草莓园"正式开园采摘,每年将为村里创收240万元。2017年5月,由江苏万顺集团实施的产业精准扶贫项目善红蔬果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注册成立。该合作社以企业兜底风险、确保百姓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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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股份合作制顺应了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增添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生机与活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更好更快地发展,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高邮市自2004年在开发区花王村进行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以来,土地股份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迅猛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15家,入股农户达3300多户,入股土地面积12000多亩。总体看来,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还处在试点阶段,没有完整的理论体系和成功的经验。在推行过程中应把握好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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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市农村社区全面组建股份合作社洗润洪广东省顺德市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再上新台阶,从1993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市农村社区全面组建股份合作社,到1994年9月底,全市217个管理区(相当于行政村),已经完成组建股份合作社的有215个,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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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规范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有利于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有利于创新农村基本经营体制、挖掘生产要素潜力,有利于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南京市总体上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为导向,对城乡统筹试点镇街、现代农业主导镇街、现代农业园区、农村土地整治、 "万顷良田"工程、农业"1115"工程等重点地区,一次性流转200亩以上的农用地、集体用地,鼓励成立农地股份合作社.2012年,全市新增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44万亩,累计25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0%;新增农地股份合作社210家,累计664家,入股农户15.5万户,入股面积55万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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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5日,浙江省平湖市渡船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在成立过程中,合作社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民意,入社自由。凡入社农民,均要填写《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申请书》,申明“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股份形式参加渡船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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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扬中市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大力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效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至2016年底,全市经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305个,入社农户数6.82万个,占总农户的比重为85.2%。其中,农地股份合作社39个,入社农户1.41万户;社区股份合作社15个,入社农户数3.42万户;农民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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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均遭遇到由于制度的合成谬误导致的制度瓶颈。贵州省盘州市以土地股份合作社为改革的抓手,以"农民变股东"的方式将原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变为股权;土地股份合作社再以农地经营权作价入股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农地变资本"实现了农地权利的双重置换,真正实现了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设想。与此相应,应出台配套法律制度,真正释放制度变革的巨大红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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