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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失踪户的产生原因及危害税收失踪户又称走逃户,是指已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在终止生产经营或异地经营后未依法办理税务注销登记而脱离税务机关管理的业户。按照《征管法》相关规定,经一段时间和一定的法定程序后,税务机关将其认定为非正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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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还是不申报纳税?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案情003年1月6日,某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本市居民姜某自1996年3月至今一直从外地收购粮油进行销售,既未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也从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过税款,有偷税行为。国税稽查局于次日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发现姜某自1996年3月至2002年底确实在未办理任何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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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注销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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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对“非正常户”的描述是: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由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且无法强制执行的,列入“非正常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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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更好地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新《税收征管法》与修订前相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一、 强化了税收源管理,健全了基础制度,堵塞了税收漏洞(一)加强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税务机关的配合,促进纳税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原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在实践中许多企业和个人在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办理税务登记就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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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长期从事流动的、隐蔽的农副产品收购,既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也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某日,当地税务机关接到举报张某长期地下经营、大肆偷税逃税情况后非常重视.迅速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税务人员时张某进行了多次调查询问,并都作了笔录,只有最后一班调查询问张某承认有偷逃税行为,此前多次均未承认其有偷逃税行为.并称这段时间根本就没有从事过农副产品收购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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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在税务检查中,发现一些纳税人在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后不向税务机关报告,也不办理变更手续,这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也不利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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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原系一从事交通运输的个体户,在朋友的介绍下,他来到李某的矿区同李某签订了一份采矿合同,约定张某使用李某的采矿许可证,由李某负担一切税费,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每年向李某缴纳承包费。当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其办理税务登记并缴纳税款时,张某置之不理。于是税务机关依次下达了《税收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不办理税务登记和不缴纳税款等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