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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84年以前乡镇企业税收政策和税收负担情况 在农业合作化发展时期对农业社企业基本上是不征所得税的。1966年10月国务院批转财政部的报告中规定:“1.对农村社队企业工商所得税,可以改按比例税率计算征收,税率定为20%。有些地区认为对社队企业需要多照顾些的,税率还可以低于2o%,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2.全年所得额不达600元的免征所得税,这个标准是否适当,各地区可以斟酌自行确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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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国家对乡镇企业工商所得税的规定变化较大;1984年以前,一直按照国务院1963年颁布的《关于调整工商所得税负担和改进征收办法的试行规定》执行,实行20%的比例税率。从1984年起,国家将原来按工业、商业、城镇,农村制订的不同税率,改为统一按八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1985年,为平衡各类集体企业与小型国营企业的税收负担,对乡镇企业又施行了新的八级超额累进税率。从形式上看,新八级超额累进税率对小型国营企业、城镇二轻集体企业和农村乡镇集体企业一视同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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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经过改革开放20年来的发展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但"九五"以来,因内部外部,直接间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乡镇企业的发展速度呈逐年下降之势。为了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创造外部公平竞争的环境和完善乡镇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同样重要。从外部环境来看,关键要靠公平,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和灵活有效的税收政策。完善现行税制,公平企业税负首先应尽快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按照国民待遇原则的要求建立统一的法人或公司所得税制。其次,统一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使不同企业都能在同等税收条件下进行竞争,体现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流转税的改革主要是调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强化增值税的功能。首先要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将征收营业税的交通,通讯,建筑,邮电改征增值税,以避免抵扣链条的中断和高征低扣的现象。其次是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缩小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只对国家限制消费,节约能源的消费品征收,对一般消费品不再征收消费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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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兵团所得税政策现状1 基本情况目前无专门针对新疆兵团的实体税收制度 ,兵团内部执行国家统一的所得税法律。如国家税务总局不作专门规定 ,就采用企业纳税的有关规定 ;自治区作特殊规定的 ,还可采用地方企业纳税的有关规定。所得税程序法律上 ,适用中央企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乡镇企业和兵团集体企业适用地方企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 ,征管上实行整体汇总纳税、逐步向独立纳税人过渡 ,监管也逐步到位。农业税 (在本文中 ,农业税属企业所得税范畴 )征收仍然实行以往的征收制度 ,但与农村相比没有实物税 ,除农八师外 ,都由各地方财政部门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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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一种论点认为,对乡镇企业征收所得税由20%的比例税率改为现行的八级超额累进税率以后,乡镇企业的税收负担大大加重,不仅影响了乡镇企业自身的发展,也影响了地方的各方面建设,影响了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过程。基于这种认识,不少地方便不按现行管理体制中规定的权限办事,对国家的税收法规随意地自行其是地进行变通。这不但造成了各地区之间的税负失衡,而且严重地影响了国家统一的税收法规的贯彻执行,给国家从宏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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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94年4月30日《经济消息报》报导: 国家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对乡镇企业税收实行优惠政策。 ——对乡镇企业、城乡联办企业、城市工矿扩散联营企业,和国家农场办集体企业(不包括烟、酒、焚化品),免征产品税、营业税一年,免征工商所得税二至三年。 ——对老、少、边、贫困地区开发性乡镇企业,可在5年内免征所得税。 ——乡镇企业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按利润的适当比例,可在税前列支。 ——借用银行贷款进行设备改造的,可在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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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股权所得税税收政策中企业仍然有税收筹划的空间,在现实收购活动中,企业可充分利用税收政策相关规定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以达到承担最少所得税税负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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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税收政策对粮食购销企业的影响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1 999]1 9 8号 )规定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但各地在执行中 ,仅小麦、稻谷、玉米三个品种及三个品种的成品粮食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而粮食购销企业经营这三个品种的复制品、熟食品及其他粮食则要照章征收增值税。2 .粮食购销企业除国家税收可部分享受免征增值税外 ,地方税则无一免征税收的优惠政策。1所得税。根据粮改要求 ,粮食购销企业有条件的可分离为政策性企业和经营性企业。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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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镇企业行业管理现状 辽宁省乡镇企业管理体制的演变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1980年以前,农业企业、工业企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和商业、服务业,都由乡镇企业管理部门主管,但由于力量所限,实际上只管了工业企业。1981年至1983年,省冶金厅的黄金公司、医药管理局的中药材公司、纺织工业厅的丝绸公司,先后实行“一条龙”管理,有关乡镇企业由其归口管理。随后,其它部门也提出类似的要求。当时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乡镇建材、中小农具、农副产品加工和乡镇商业由乡镇企业管理部门主管,对其它各业未做规定。1984年以后,省直冶金、医药、纺织、水电、电子、石化、煤炭、机械、轻工等九个工业厅(局)对乡镇企业名义上实行了归口管理,但除了个别部门和个别产品归口管理外,一般都没管,仅年末统计一次产量。乡镇企业的主要业务管理,如财务、生产、技术、质量、安全以及乡镇企业的综合协调和统计,仍由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管理。当前辽宁省的乡镇企业行业管理大体上有六种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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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息日报》报导,不久前,国家为了扶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再实行以下九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兴办乡镇企业、城乡联办企业、城市工矿扩散联营企业和国有农场办集体企业(不含烟、酒等企业),免征产品税、营业税一年,免征工商所得税2-3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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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乡镇企业的利益分配对象主要包括国家、乡(镇)及村、企业、职工。多年来,乡镇企业的利益分配已形成了一个相对固定的格局:国家在征收产品税后,按照八级累进税率征收所得税;乡(镇)、村按税前税后列支项目以及按一定的比例获得利益分成;职工分配在不低于往年的基础上力求每年有所增加;企业留利中用于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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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特产税自1983年底实施以来,已近20年的历史,经历了开征、加重、减轻、取消四个阶段。一、开征。1983年11月1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开始征收历史上第一次的农林特产税。其目的是为了“平衡农村各种作物的税收负担,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