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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比例"是指用比例表示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双方的过失程度。日本机动车损害赔偿保护法规定,驾驶机动车的一方,只要不能证明自己无过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机动车稍有疏忽,就将变为"凶器"。另一方面,被害者在交通事故中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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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行交通安全社会化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本出路(一)道路交通事故与生产安全事故的本质差异决定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实行社会化道路交通事故与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尽管都是由于过失或者意外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但道路交通事故又有其特殊属性,具有随机性、偶发性、开放性和意外性,与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不同的本质特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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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没有明确界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据此,责任认定实际上是行政确认行为。2000年公安部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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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祛》,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确认当事人责任大小的单方行为。它是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四项职责之一,为公安机关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和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提供依据。近年来,随着交通事故的增多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对其争议很多,其中的焦点是对其如何救济?如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认定不服,能否仅就责任认定提起行政诉讼?如能,法院又应当如何作出判决?本文就这个问题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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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定义的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从定义中可以看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人不履行交通义务,侵犯了他人的交通权利,因而道路交通事故的本质是交通侵权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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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驾驶人数量持续增长,居民出行需求迅速增加,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道路交通安全面临严峻挑战。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特别是事故的责任认定结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是否承担责任、责任性质及承担责任的大小,因此,科学公正地确定事故当事人责任十分重要。目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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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事实进行勘察、调查、汇总各种证据后作出证明当事人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承担责任的一个过程,主要对当事人承担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作出定性、定量的结论,是对交通事故事实确认的过程,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适用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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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事故当事人应迅速、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听候处理,这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作出的明确规定。但是当事人应在什么时效期间内报案?公安机关应对什么期间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予以受理?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均未作出明确的时效规定。实际工作中对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案、事后又要求处理的案件,通常采取以下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依据《办法})第七条“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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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关键部分。能否正确地认定事故责任,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但是在当前交通事故处理实践中,当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认定不服时,却只有申请重新进行责任认定的权力,而无行使行政诉讼的权力。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四条中的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首先。此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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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结论不服时申请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复查核实的一项制度,它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结论公平、公正、合法的一道有力屏障。2007年6月公安部交管局出台的《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中第十四项首次允许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结论存有疑义时提出复核申请,2009年1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专节规定了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程序,从而正式确立了我国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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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人身伤害、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如果事故善后处理不当也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而交通事故调解难、赔偿难、警力调配难一直困扰着公安交警的各级领导和办案民警。湖北省孝感市公安交管局创新事故调处方式变交通事故由交警一家单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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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开辟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新纪元,确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新模式.其中的变化之一就是将"交通事故责任"又称之为"当事人责任",二者除了称谓差异之外并无本质变化.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和第92条确立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的新规则和新依据,二者分别成为当事人责任"认定"和"推定"的依据.科学、公正地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或者当事人责任成为交通事故处理的关键内容和重要环节,为了使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途径和方法更具操作性和适用性,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配套实施的部门规章《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赋予了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的权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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