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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国务院的这一新规可以看出政府对于环境问题的重视,但却引发了可执行性不足的疑虑:1、超市本身在产品定价的时候显然计算了塑料袋的成本支出,也就是说我们使用塑料袋并不是真正免费的。如果现在推行有偿使用塑料袋,结果会导致超市重复收费,消费者权益受损。2、考虑到塑料袋的便捷陛,几毛钱消费者很可能并不在意,这也意味着白色污染并不能真正减少。3、要提高厂家商家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的门槛,给相关的环保产业免税等扶植政策。4、超市等商家可以出台一些真正环保且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做法,与政府部门、环保社团及有业务合作的企业联手制作环保袋。总之,希望政府和商家能多为百姓考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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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00,(11)
<正> 人们使用了几十年的聚乙烯塑料袋正逐步退出上海各大商场和超市,取而代之的是可以降解的塑料袋和再生纸袋。从绿色包装开始的"绿色营销"之风,在上海商界日渐流行。逛一逛南京路、淮海路、徐家汇等上海主要商业街区,时常可以见到绿色食品、绿色家电等绿色产品的展示,吸引了不少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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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6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在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同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2008年7月,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公布了相关补充意见,"限塑令"适用范围从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扩容到餐饮店、药店等零售场所,要求各政府部门在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时,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营造节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本文针对"限塑令"颁布后塑料袋有偿使用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统计调查,并提出影响实施效果的影响因素和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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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袋必须在显眼位置印上“食品用”等字样,同时根据市场准入规定,须在塑料袋上打上QS标识。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将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消费者必须花钱购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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