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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威海市结束了对5270人开展的以转变就业观念和政策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培训。为提高培训效果,严肃考核纪律,威海市对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规定,凡不认真组织再就业培训的,劳动部门不予审批基本生活保障基金。下岗职工参加学习时,迟到、早退2次或请假2课时,扣发部分生活费;迟到、早退3次或请假3次,取消当月生活费;旷课2次,视为自动放弃基本生活保障待遇。通过培训,一方面有效地转变了下岗职工的就业观念,另一方面使部分下岗职工隐性就业显性化。培训结束后,有2700多名下岗职工直接转岗再就业。为帮助失业、下岗职工提高再就业能力,威海市劳动就业办以抓好下岗职工的转业转岗培训为着眼点,调动和发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市技工学校、劳动培训中心以及行业、企业和社会办学力量的积极性,采取得力措施有计划开展再就业培训。他们通过对全市5530名下岗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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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保障》1998,(9)
下岗职工自谋职业或到乡镇、村办和个体私营企业就业的,人事档案、劳动保险、户粮关系、组织关系无处挂靠怎么办?莱州市推出再就业"劳动代理"服务,为下岗职工解除了这一后顾之忧。目前,该市已有1300多名下岗职工办理了再就业"劳动代理"手续,安安心心地走上了自谋职业的道路。近年来,莱州市在大力推进再就业工程、多渠道安置下岗职工的同时,注重加强对下岗职工的就业观念和择业意识教育,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下岗职工不等不靠,依靠自已的力量实现再就业。在政府的引导和鼓励下,越来越多的下岗职工走上了自谋职业或到市属以下经济组织就业的道路。然而,自谋职业虽然解决了"饭碗"问题,但由于人事档案、劳动保险以及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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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保障》2001,(12)
随着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特别是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的发展,劳新者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愈来愈多,劳动关系亟待规范,本文拟对当前劳动关系中较突出的几个问题谈点粗浅的认识。一、"隐性就业"导致了劳动关系管理混乱隐性就业,是指企业职工在没有与原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而在社会上已找到一份工作,从事有收入的劳动。其主要表现形式:(1)已在其他单位工作,但没有与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已领取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执照,从事经营活动;(3)从事不固定的工作,经常变换工作单位、岗位或职业,或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临时性的经营活动。产生隐性就业的原因很多:一是社会保险覆盖面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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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登记失业人员与企业下岗职工中,存在着这样一个群体,他(她)们名为失业人员或下岗职工,实际上正在从事各种正规或非正规的有收入的劳动。这部分人实质上实现了再就业,但在统计和法律关系上只反映为“下岗待工”。劳动、就业部门把这种情况称之为隐性就业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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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保障》2000,(9)
当前,下岗职工与企业能否有效地解除合同,终止劳动关系,顺利"出中心",进市场,是制约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劳动关系对职工来说,是他们与企业之间的全部利益所在。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意味着他们从企业获得的全部利益的终止。这就自然加大了下岗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难度。因此,我们要确保国企改革目标的实现,不仅要积极主动地处理好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同时又必须讲究策略,合情合理,确保社会稳定。一、下岗职工的现状及其心态下岗职工现象是伴随着国企改革逐步深入而突显出来的。以枣庄市为例,到1997年底全市共结存下岗职工1.6万人,他们的生活遇到了困难。面对这种情况,枣庄市于1998年建立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企业普遍建立了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在中心的时间最长为三年。应该说,这是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市场就业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过渡性措施,对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有效地缓解了企业改革过程中的冗员压力。但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负面效应,使得下岗职工劳动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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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保障》2000,(7)
为减轻政府的就业压力和财政与社会负担,昌乐县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促使下岗职工的隐性就业显性化。他们的做法是:一是规范程序,严把进中心关。凡企业安排职工下岗进中心享受基本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必须提交个人申请,并经本企业职代会讨论、职工民主评议、再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方可进中心,然后参加由再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再就业培训,最后将按上述程序确定的人员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取得公众的认可后,方可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从一定程度上把严了下岗职工进中心的关口。到目前为止,全县累计出现的4417名下岗职工中,有2385人因从事某种经济活动有固定收入而未进中心享受基本生活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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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保障》2001,(6)
自1998年7月份开始,山东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至今已近三年。下岗职工在中心三年期满,由中心保障基本生活向失业保险并轨,如何妥善处理好下岗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保障部门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最近,笔者对经济欠发达的菏泽市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经研究分析认为,在经济欠发达、就业岗位少、企业普遍困难、下岗职工就业观念陈旧的地区,在推动下岗与失业并轨工作中,应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大前提,劳动关系的处理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依法有情,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做到不搞一刀切,不出问题,不留隐患,积极稳妥地实现平稳过渡。一、基本情况菏泽全市有国有和县以上集体职工23万人。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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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保障》1998,(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有关精神,积极主动地开展就业服务,完成中央提出的再就业工作目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围绕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明确工作目标。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指导所属就业服务机构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及时的帮助和有效的服务。对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在今年年底前,要至少进行一次职业指导,提供三次就业信息或职业介绍。要对每个参加技能培训的下岗职工提供一次免费(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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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保障》1998,(10)
为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各级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下岗职工30人以上或达职工总数10%)均建立了再就业服务机构,对下岗职工进行托管,为其办理《待岗证》,开展转业转岗培训,发放基本生活费,推荐就业,组织劳务输出,交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等。按规定下岗职工必须先签订托管协议才能享受各种照顾。许多下岗职工认为能领到生活保障金是好事,但在签订托管协议时却等待观望,影响了工作的进展。通过调查,笔者了解到下岗职工怕签订协议托管期满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对此存在三方面顾虑:一是怕签订托管协议后托管期满仍然没有实现再就业,怕单位福利性补贴被剥夺。如住房被收回,就医、孩子就学等也受到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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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市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城镇就业问题,到1998年全市城镇就业人员已近6万人,与改革开放前的2.21万人相比,增长170%。特别是近五年来,在就业岗位没有大的增加,就业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况下,采取强化职业介绍、发展劳服企业、鼓励自谋职业等措施,先后安置12300名城镇劳动力就业,城镇失业率始终控制在国家规定的3.5%以内。下岗职工得到了妥善安置,再就业率达到70.1%,超过了全国50%、全省60%的目标,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同时筹集资金3750万元,保障了近5800名失业人员、3500多名下岗职工、12000多名特困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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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保障》2001,(1)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不仅牵扯每个下岗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还关联着社会稳定的大局。目前,烟台市还有5800多名市县属下岗职工仍然滞留在再就业服务中心,这些职工相对集中在全市若干个行业和企业。要在如此多的行业企业中协凋运作,并要实现其出站上岗或是进入失业保障体系的并轨目标,工作有相当大的难度。特别是在当前社会保障能力还不够强的情况下,这么多下岗职工出中心需要较多的资金做支撑。1998年7月以来,烟台市已经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了1.2亿元。但是,难度再大,并轨工作也必须加速推进。而仅靠一个企业、一个行业甚至一个部门远远不够,必须合力攻坚。在合力推进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及并轨工作的"大合唱"上,烟台市已经建立起"五位一体"的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