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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上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具体程序为:一、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申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二、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三、行政复议机构自决定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自接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四、对行政复议案件,复议机构应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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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行政复议与审计行政应诉异同之我见田旭审计行政复议是指被审计单位和关系人对审计机关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作出的具体审计行政行为不服,而依照有关规定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改变审计行政行为的行政活动。审计行政应诉是指,审计行政复议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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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书是复议机关联系社会公众的重要窗口,也是体现复议机关行政能力的主要载体。目前行政复议决定书说理性的明显不足,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复议机关的信任,影响了行政复议制度的实施效果。因此,在新的执法环境下,增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说理性,已经势在必行。一、增强行政复议决定书说理性的必要性(一)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考察行政机关的执法是否适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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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自今年一月一日施行后,审计机关的审计行政复议工作,在程序上同过去已有明显的区别。审计行政复议不再是解决审计行政争议的必经程序,当出现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他们可向有审计行政复议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解决。因此,《审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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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法律求济的一种方式,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为持有异议,请求相应的国家机关进行审查,并作出纠正违法或失当行政行为的制度。 行政复议不同于行政诉讼,它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的监督。复议机关必须对案件申请的合法性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予以审查。审计复议也概莫能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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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监督检查并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后,行政机关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权利,是行政机关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职责,符合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原则和要求。经济监督检查实务中,地方财政监督部门、审计部门等正式制发的经济监督检查“决定书”,较普遍的存在未能按法律、法规规定正确全面告知行政复议相关事项情况。此类问题的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行政相对人依法应当享有和行使的行政复议合法权利,有损于“决定书”的严肃性和行政机关权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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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0,(5)
4月24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令第9号颁布实施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实施办法》。该办法结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办案实际工作和垂直领导体制的现状,有针对性地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的范围、申请、受理、决定、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法规依据。 我们知道,国家设立行政复议制度,主要目的就是通过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纠错机制,运用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方式,来监督下级的具体行政行为,防止和纠正行政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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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令第9号颁布实施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实施办法》。该办法结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办案实际工作和垂直领导体制的现状,有针对性地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的范围、申请、受理、决定、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法规依据。 我们知道,国家设立行政复议制度,主要目的就是通过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纠错机制,运用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方式,来监督下级的具体行政行为,防止和纠正行政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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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监督检查并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后,行政机关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行政复议的权利,是行政机关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职责,符合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原则和要求。而在经济监督检查实务中,地方财政监督部门、审计部门等正式制发的经济监督检查“决定书”,却较普遍地存在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正确全面告知行政复议相关事项的情况。此类问题的存在,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和行使行政复议的合法权利,有损于“决定书”的严肃性和行政机关的权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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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赋予产品质量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也是行政救济的一种方式。目前,解决产品质量行政争议的救济途径有两条:一是行政复议;二是行政诉讼。产品质量行政复议,是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根据产品质量行政管理相对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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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松云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5,(6)
行政复议是搞好行政执法的有效保障。 1、行政复议能促使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秉公执法,进一步提高其行政管理效率和行政的社会效益,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工商社会形象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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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制度作为一种监督行政权,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利的制度,其根本目的是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现试从行政复议的特征以及其作用和意义入手,分析行政复议中所体现的人文精神。 相似文献
16.
王小红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0,(1):65-67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知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的权力属性
工商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同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行政复议活动中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商行政复议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有两种方式:行政复议机关通知第三人参加和第三人申请参加。 相似文献
17.
史新章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9,(10):9-10
商标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商标局在商标注册、变更、转让、续展、注销、撤销、异议等工作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国家工商总局提起的行政复议。商标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不仅是给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一种权利救济途径.也是行政机关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审理商标行政复议案件时会适用到一些相关法律规则.“行政行为成熟原则”即是其中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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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是不可或缺的,而我国在此方面也在不断的进行完善改进,但仍然有未关注到的不足之处.本文旨在探讨行政复议制度中争议较大的管辖体制问题,如何改变行政复议制度多年来的"花瓶"地位、改变行政复议机关"维持会"角色,以真正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功能,以及阐述行政诉讼制度中行政诉讼行政机关的败诉率与恶意緾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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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新称的“官司”,专指国家审计机关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圆不服其行政执法行为.而依法申请舳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国家设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补救制度的目的既是为了保护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扳益,又是为了使行政执法公平、公开、合法。行政管理相埘人.只要对其行政行为不服,都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即同行政机笑打“官司”,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国家审汁机关应当如何直面此种“官司”呢?笔者认为.应当: 相似文献
20.
李东生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7,(5):4-8
同志们:
这次行政复议工作交流会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总结三年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交流会.同时也是进一步研究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的研讨会。三年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制机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各级局党组的领导下.承担了大量的行政复议工作。在行政复议案件不断增加、案件难度逐渐加大、行政复议人员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制机构针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在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提高了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效率.妥善地解决了大量的行政争议,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第一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