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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问题的提出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1501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  相似文献   

2.
一、问题的提出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相似文献   

3.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企业金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内容单一,通常情况下,主要是债权性投资;其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与其他类别金融  相似文献   

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相似文献   

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22)的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核算有些复杂,也存在一些易混淆的地方,笔者就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核算的有关问题谈些看法。  相似文献   

6.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解释是: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由此可知,在金融资产中股权投资因其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能够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主要是债权性投资,即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本文以企业债券作为研究的对象。  相似文献   

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对金融资产所作的划分。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比较方便学习和使用企业会计准则,加强金融资产的管理和核算。在此,本文拟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核算等诸方面进行比较,以期读者学习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8.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得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一、持有至到期投资介绍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企业不得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相似文献   

9.
孙红梅  柴聪 《财会月刊》2011,(19):38-39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得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一、持有至到期投资介绍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企业不得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相似文献   

10.
戴华 《财会通讯》2007,(12):52-52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旧准则”)规定,长期债权投资按投资对象不同可分为长期债券投资和其他长期债权投资。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通过“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科目核算,并根据其核算内容分别设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明细科目。旧准则中的“长期债权投资”与新准则中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内容大致相同,但二者从取得到处置在会计处理上存在一些差异。  相似文献   

11.
《财会通讯(综合上)》2009年第2期荣树新文《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浅析》(下面简称浅析)中指出:《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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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简称指南)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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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投资收益,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的相关规定处理;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后利息的处理,比照贷款发生减值后利息处理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4.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简称“指南”)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相似文献   

15.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作为两类金融资产,采用了不同的计量属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本文对由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本身持有目的的变化导致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6.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  相似文献   

17.
本文通过案例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企业会计制度》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三种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比较,同时分析了会计与税法处理规定的差异。  相似文献   

18.
本文通过案例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企业会计制度》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三种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比较,同时分析了会计与税法处理规定的差异。  相似文献   

19.
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浅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借  相似文献   

20.
正一、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与贷款减值核算的异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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