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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 风险一:超过诉讼时效案例:原告李某购买一套房屋于1997年7月31日正式交房。原告发现该大楼安装的电梯与合同中约定的安装进口电梯不同。原告于2002年1月向法院起诉,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两种电梯的差价。法院以原告的诉请超过2年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评析: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但因身体受到伤害、商品质量不合格等的诉讼时效为1年。诉讼时效届满的,原告将丧失胜诉权。  相似文献   

2.
吴尚辉 《商》2014,(52):235-235
[案情]李父生有李兄与李妹二子女。2010年5月10日,经村干部在场见证,李妹与李父达成书面协议,约定将李父的二层楼房一幢赠与李妹,李父可暂时在此房居住,待李父去世后,李妹将房屋收回。后李父一直独自居住在诉争的二层楼房内。2014年2月20日,李父经见证人在场见证。请人代书起草一份遗嘱,将上述房屋指定由原告李兄继承。2014年4月,李父去世。2014年8月,原告李兄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继承李父的房屋。被告李妹辩称,2010年我与父亲李父已经签下协议,诉争房屋归我所有,并不属于李父之遗产,原告李兄不能继承。  相似文献   

3.
视点背景10月20日,备受全国关注的北京宋庄画家村画家李玉兰索赔案在北京通州法院宋庄法庭再次开庭。法院认为,原告李玉兰与被告马海涛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被法院确认无效后,双方应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马海涛作为出卖人在出卖时即明知其所出卖的房屋及宅基地属我国法律禁止流转范围,其在出卖房屋多年后又以违法出售房屋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应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责任。李玉兰要求马海涛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证据充分,予以支持。法庭宣判:李玉兰所购房屋的原房主马海涛,赔偿李玉兰损失185290元。主审法官介绍说,这个赔偿是被告马海涛对原告李玉兰信赖利益损失赔偿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据此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马海涛支付李玉兰房屋及添附部分价款93808元。两项合计,马海涛应该赔偿李玉兰信赖利益损失近28万元。  相似文献   

4.
房屋维修是物业公司主要的管理工作,而且维修工作牵扯到多工种交叉,如何控制维修成本,节约物业管理费用是物业公司关心的热门话题,因此我们从物业房屋管理与维修工作入手,研究物业公司维修工作成本控制的有效方法。  相似文献   

5.
<正>空气污染无处不在健康需求催生净化商机案例:1998年10月,天津市民李某购买了市河东区一处住房,新房装修入住后就发现室内空气异常,全家人先后出现不适症状。经检测,室内氨气超标达10倍以上,原因为建筑商使用了混凝土防冻剂所致。经法院判决被告对原告的房屋内氨气污染进行无害处理,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检测费共1700元。这是国内首例消费者胜诉的室内空气氨污染案。  相似文献   

6.
徐文耀 《中国拍卖》2013,(10):44-44
因发生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周某某赔偿原告张某某20、8万元,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张某某12、2万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赔偿了12、2万元给原告张某某,周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某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周某某的重型自卸货车一辆.被执行人周某某委托亲戚帮其赔偿了5万元给申请人张某某,尚欠15余万元未赔偿。  相似文献   

7.
<正>近日,北京东城区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家政公司服务员失职导致幼儿死亡"一案,原告顾先生胜诉。法院判决被告北京市富平家政公司支付原告死亡赔偿金39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以及丧葬费等费用共计52万余元。在有家政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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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原告江西吉安县中医院与被告广州市保税区信腾医用设备有限公司于去年4月签订了"二手"CT 机的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供给"二手"CT机一台,价格为61.3万元,并约定了违约金12.6万元。合同签订后,被告出尔反尔,背地却将 CT 机卖给第三人。原告依据合同诉至法院。被告辩称江西省卫生厅1996年作了禁止购置旧二手 CT 机的规定,因而不能出售给原告。法院经调查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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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玉  何力 《光彩》2015,(2):48-49
物业管理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为使广大读者对物业服务中常见的问题有所了解,本刊特整理相关案例四则,以供参考。A业主、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张女士在市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3年10月25日,开发商通知张女士交房,张女士欣喜不已。谁知,开发商将交房事宜委托给物业公司办理。物业公司提出,张女士需先预交半年的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才能将房屋钥匙交给张女士。张女士  相似文献   

10.
比买房头痛的是签订处处显露“霸王条款”的购房合同,比签订购房合同更头痛的是收房,期房更是如此。在经历期房漫长且忐忑不安的等待后,在交纳了一切开发商所要求的各种费用后,待轮到开发商交付房屋之日,业主却往往被告之到物业公司处领取房屋钥韪。当业主到物业公司领取钥匙时,却被要求先签订物业合同,且无任何协商的余地,否则钥匙就会被扣押,多数业主在此情况下往往委曲求全。这似乎是这个行业“正常规则”,但近期一北京开发商因将房屋钥匙擅交物业公司,被告上法庭并最终被判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此举作为业主维权破冰,给这一“正常规则”以最为猛烈的一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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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原告:英国JP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 被告:海流航运公司(Seastream ShjppingInc.) 2002年7月,JP摩根大通银行(原告)向广州海事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判令海流航运公司(被告)偿付所欠的贷款、透支款、利息及费用共计7045208.64美元,并承担扣船申请费、债权登记费及本案诉讼费,确认原告基于上述债权对"航海者"号享有船舶抵押权,有权从船舶拍卖款项中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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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江苏省金湖县某机械厂被告王某(系原告方原技术开发人员)1998年下半年,曾在原告江苏省金湖县某机械厂从事技术开发的被告王某离开原告,受雇于江苏省盐城某机械厂(与原告系同行业机械制造商)从事技术开发工作。不久,原告接到他人举报,称被告王某将原告金湖县机械厂自行研制开发的CAD软件技术泄露给盐城某机械厂。原告金湖县某机械厂以王某侵犯其商业秘密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王某赔偿损失10万元。■审判:法院受理后,经审理查明原告金湖县某机械厂自行开发的CAD软件技术属商业秘密。被告王某在离开原告前几天,私自将自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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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去年4月,被告淄博安华经贸有限公司分两次从原告淄博力达实业总公司购买水泥305吨,每吨售价230元。被告支付了部分款项,尚欠原告42150元未付。此项欠款后经原告多次追要,均被被告以无款为由拖延拒付至今。原告无奈,遂于去年7月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立即支付原欠水泥款并赔偿经济损失。在诉讼中,根据查询的工商登记结果及原告的申请,法院依法追加了为被告安华经贸有限公司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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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彩芬 《大经贸》2008,(3):70-71
案情简介 2001年12月6日,原告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被告某公司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正本提单放货为由诉至天津海事法院。原告称,2000年1月至2001年5月间,原告与韩国某公司签订服装贸易系列合同,由原告分期分批向韩国公司出口。合同签订后,原告分期分批委托被告承运出口服装,被告向原告签发了相应正本提单24份,而韩国公司并未付款赎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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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原告天津铁路惠源物资贸易公司因买卖合同欠款纠纷将北京化工实验厂诉至北京铁路运输法院。而被告北京化工实验厂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原告以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不是铁路运输合同纠纷,也不是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应移送人民法院审理。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惠源物资贸易公司为铁路所属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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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美国加州中部联邦地区法院作出裁定,驳回索尼等个人电脑生产商关于撤销中国"绿坝"软件侵权诉讼的申请。法院主要理由是被告不能证明在美国诉讼使其承受和原告不成比例的"烦扰"和"压迫"。本案涉及美国"法院不方便管辖原则"的适用问题。本文认为,尽管在美国公民作为原告并在当地法院起诉的情况下,被告基于"法院不方便管辖原则"要求驳回诉讼比较困难,但中国企业仍然应该根据美国判例实践据理力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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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松 《中国拍卖》2012,(1):61-61
两套房屋中的一套在被法院查封后,房主却将未被查封的一套房屋卖给他人,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所得房款未偿还债务。现登记在名下的房屋只有一套,即已被查封并将进行评估拍卖的房屋。法院认为:房主将未查封的那套房屋卖给他人,应视为自己放弃基本居住权利  相似文献   

18.
吴飞  吴艳  苗波 《商业研究》2003,1(22):141-144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与集团诉讼制度有密切的联系。我国在建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其与集团诉讼制度的结合。在股东派生诉讼中,原告股东应有广泛的代表性;公司和法院对于原告的起诉应当发布公告;公司原告的撤诉与和解应保障其他股东的知情权;派生诉讼的判决和法院批准的和解协议对全体股东均有约束力。  相似文献   

19.
马军 《中国海关》2009,(12):20-21
如果管理相对人认为海关作出的某项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就可以到法院起诉。 原告的几种特殊情形 依照《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是原告。但在具体案件中,原告有着几种特殊情形。  相似文献   

20.
《商》2016,(9):242-243
特定诉讼标的是原告的责任,而其物理载体则是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是民事原告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判的诉讼文书。民事起诉状是法院审理之依据,是民事审判权启动之节点。起诉状不仅是诉讼开始的重要阶段,更是一种当事人寻求法院救济,指引法院审理的方向。通过结合要件事实理论来完善我国民事起诉状制度,对于诉讼的理论与实践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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