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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5,(2):97
<正>2014年12月13日,WTO-FTA法律研究所揭牌仪式暨自贸区法治建设与全球治理高端论坛在我校举行。商务部、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国内著名高校法学院等有关领导和专家教授出席研讨会,揭牌仪式后,研讨会围绕自贸区法制建设和全球治理两个主题展开了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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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从事国际贸易的中国企业,熟知和运用国际商事仲裁一般知识不仅可以提高争议解决的效率,而且可以充分利用国际商事仲裁本身所具有的高度的意思自治性、法律适用的可选择性.“一裁终局”的迅捷性和裁决执行的有效性等优势,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的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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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瑞雪: 中国及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学士及硕士,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学硕士。 长于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和外商投资法律业务。曾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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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元档案盘点:
陈元,著名银行家,中国开发性金融的开拓者和先行者,被西方誉为“最有现代金融理念的银行家”。1945年1月出生,197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自动控制系,1981年硕士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历任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商贸局局长兼市体制改革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等职;现为国家开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系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受聘为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大学兼职教授、清华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兼职教授.并出任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理事、国际清算银行稳定金融学院顾问委员会成员、荷兰国际集团顾问委员会成员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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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案例涉及中国公司与美国公司就合同纠纷的仲裁地点确定上的争议。中国公司认为,根据合同仲裁条款,仲裁可以在北京、上海同时进行;美国公司则认为,仲裁只能在申请人作出选择的仲裁地点进行。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支持了中国公司的立场,确认了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本案对我国企业在国际商事合同中如何明确规定仲裁地点有提醒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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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背景:丁大卫先生系国际著名金融专家、国际企业管理专家、金融树体系的发明人和创始人、系统金融学的发明人和创始人、美国环球证券首席投资执行官、美国国际金融证券研究院理事会副理事长、多伦多股票交易所董事局顾问、加拿大风险资本交易所董事、博鳌亚洲论坛顾问、博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博鳌水城)投融资策划师、博鳌水城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中美多家企业顾问或董事、中关多所大学教授或特聘教授,在海内外发表过多部著作和上百篇论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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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顾问、各位委员: 我受仲裁委员会主任的委托,并根据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现就仲裁委员会2002年的工作情况和2003年的工作计划向各位顾问、委员做如下工作报告,请大会审议。 一、仲裁委员会2002年工作情况 2002年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第一年。由于我国政府根据经济全球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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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是解决争端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国际贸易中已得到广泛应用。实践中,大部分国际贸易合同直接使用仲裁机构的示范条款,存在一定的法律隐患。一份严谨的仲裁条款应当涵盖仲裁方式、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仲裁员选任、准据法、仲裁语言、仲裁保密、仲裁前置步骤等方面。从事国际贸易业务的国内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国内机构仲裁以避免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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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涉外仲裁制度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分别于1954和1959年成立了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并遵循国际通行做法.确立了民间仲裁、自愿仲裁、一裁终局等仲裁原则和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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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元档案盘点:陈元,著名银行家,中国开发性金融的开拓者和先行者,被西方誉为“最有现代金融理念的银行家”。1945年1月出生,197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自动控制系,1981年硕士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历任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商贸局局长兼市体制改革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等职;现为国家开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系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受聘为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大学兼职教授、清华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兼职教授,并出任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理事、国际清算银行稳定金融学院顾问委员会成员、荷兰国际集团顾问委员会成员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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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至18日,国际仲裁界顶尖人士将首次汇聚中国,参加在北京召开的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英文简称ICCA)第17届国际仲裁大会。这也是中国首次承办国际仲裁界四年一届的最高级别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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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言: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调解规则的制订过程 1966年联合国大会建立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该组织的目的是“逐步协调和统一国际贸易法”。在1968年初的第一次会议上,该委员会讨论了工作方案,并且为开始其工作制定了一份议题表。国际商业仲裁是三个受到“优先”重视的课题之一。1978年6月,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十一次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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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仲裁上诉机制不是正当性危机的唯一解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宝朝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9,(4):22-28
最近,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仲裁案件数量的迅猛增加,暴露出现行的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仲裁机制中存在的一些缺陷,特别是仲裁裁决的不一致问题,因而导致了该机制的"正当性危机"。美国在NAFTA第十一章下频频被诉,加上加拿大败诉的教训,促使它率先提出建立投资仲裁上诉机制以限制现有机制对本国的影响。ICSID随后也提出了建立上诉机制的建议。但是笔者从多个角度对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以及美国推行的双边层面的投资仲裁上诉机制进行认真研究后,发现通过合并审理、增加程序透明度、便利东道国特定利益群体对程序的参与以及法庭之友等制度,完全可以完善现有的投资仲裁制度,现时建立上诉机制完全没有必要并且不可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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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0,(23)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猛发展,许多国家和地区对我国贸易出口采用多种贸易保护措施,引发了大量的国际贸易争端,为有效解决主权国家之间的贸易争端,国际仲裁和司法解决是重要的法律解决手段。本文介绍了我国遭遇国际贸易争端的现状,阐述了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主要法律手段并将二者进行了比较,探讨了我国处理国际贸易争端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