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自创商誉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商誉的来源可分为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自创商誉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创立和积累的、能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的资源。外购商誉是指在企业合并时产生的、非企业自创的商誉。新旧会计准则均对自创商誉不予确认,新会计准则规定的商誉实际是外购商誉。笔者认为,承认外购商誉、不承认自创商誉不符合一致性原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自创商誉、负商誉确认与计量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会月刊》2007,(25)
一、自创商誉的确认和计量按照商誉的来源可分为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自创商誉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创立和积累的、能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的资源。外购商誉是指在企业合并时产生的、非企业自创的商誉。新旧会计准则均对自创商誉不予确认,新会计准则规定的商誉实际是外购商誉。笔者认为,承认外购商誉、不承 相似文献
3.
4.
自创商誉会计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创商誉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积累形成的各种优越条件和无形资源。国际上对外购商誉作为资产确认基本达成共识,但对自创商誉的确认在会计实务中至今未被认可。目前,我国自创商誉因其不能合理可靠地计量而被排除在传统的会计确认体系之外。但持相反意见者也大有人在,如葛家澍教授曾指出:“在现代企业中,自创商誉是存在的,也是可以计量的……自创商誉之所以长期在会计上得不到反映,是由于传统会计有一些框框难以突破……会计中的一些传统偏见应当逐步改变。”自创商誉是否应进行确认。笔者认为,在新的经济环境下,随着会计计量技术的发展,自创商誉的确认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5.
6.
商誉是指企业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超额收益的获得原因,通常是指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好: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较好:或由于信誉好服务周到获得了顾客的信任;或企业的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垄断地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价值,具体表现在该企业的获利能力超过了一般企业的获利水平。商誉是客观存在的,在企业合并中必须予以确认。在会计计量中,外购商誉是指企业在并购过程中产生的购买成本与所购股权对应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差额通常为正;若为负值,则被称为负商誉。下面将探讨外购商誉和负商誉的会计处理问题。(一)外购商誉… 相似文献
7.
商誉的涵义较为理论界与实务界普遍接受的是“某一主体具有能获得超过正常投资报酬率的能力和信誉”(常勋,2005)。可见,商誉是一种能力,一种为企业获取超额利润的能力。这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因为能力一般是很难正确衡量和计算的。一般地,又将企业商誉分为企业外购商誉与企业自创商誉,笔者仅谈谈企业自创商誉的若干问题。一、企业自创商誉的功能所谓功能,即是指能力。企业自创商誉的功能即是指企业自创商誉的能力。企业自创商誉的功能的正常甚至超长发挥,是企业获取超额利润的源动力。第一,导向功能。一个企业一旦形成了良好的商誉,就会引… 相似文献
8.
宋文华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998,(8)
《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都明确规定商誉属于无形资产,应对其进行会计核算,但只允许核算外购商誉,不允许核算自创商誉。笔者认为,商誉有自创与外购之别,为什么只将外购商誉纳入会计核算,而将自创商誉的核算抛弃在外呢?自创商誉既然是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产,为什么不能进行会计核算?为了探求这一问题,笔者根据学习体会及思索,对自创商誉及其会计处理,谈些浅见。一、商誉的形成对商誉只认定外购而否认自创,笔者认为不妥。因为商誉之形成是由以下因素创造而成的:1.优越的地理位置;2.良好的企业声誉… 相似文献
9.
10.
张瑜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8,(4)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并购行为也越来越多,由此产生的商誉确认和计量问题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的特点。但不管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都规定外购商誉等于购买价格超过被购买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而对企业的自创商誉不予确认。本文通过探讨,指出自创商誉应与外购商誉可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而在附注中进行披露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李春强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6,(11):24-26
商誉的实质是企业获取超额利润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形成依赖于多种因素,如拥有较高的品牌度,先进的技术,先进的管理水平,稳定的客户资源,优越的地理位置等等。这种能力在被买卖之前称之为自创商誉,被买卖后确认为商誉。对此《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商誉只能在企业并购过程中以收购方的价格超过被并购企业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入账,自创商誉不加以确认。”对此项规定中自创商誉在会计实务处理中不加以确认笔者有不同的认识。 相似文献
12.
自创商誉能否像外购商誉一样被纳入会计核算,是近年来会讣理论界与实务界争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认为,自创商誉与外购商誉一样都能为企业带来未来超额收益,符合资产确认的条件,因此廊对其加以确认和计量。同时,考虑到其特殊性,主张对自创商誉不予进行摊销,但应进行减值评估。 相似文献
13.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13条指出:“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第11条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对自创商誉与合并过程中形成的商誉采取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方法,主要是因为外购商誉同其他可确认资产一样,符合纳入表内披露的各种原则和条件,而自创商誉则不能可靠计量,自创商誉的确认不符合稳健性等会计原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14.
企业具体会计准则规定,商誉只有在在购并时入帐,平时不予确认。商誉只确认外购商誉,不确认自创商誉。随着世纪之交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无形资产中最无形的自创倍受关注,成为会计确认、计量的一大难题,在此谈些个人看法,求教于同仁。一、自创商誉确认者说译议反对确认自创商誉的理由是:自创高誉不具备会计确认的一项重要条件,即可计量性;确认自创商誉不符合稳健性原则;不符合会计目标的要来,即不能提供对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违背了传统的会计计价基础,即历史成本。这些理由在十年前可能是对的,因为自创商誉价值少时不予… 相似文献
15.
16.
商誉会计问题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笔者认为商誉最基本的特征是它与企业的不可分割性,归根结底是源于企业的人力资源。但是商誉并非是对人力资源的反映,商誉是企业的人力资源与非人力资源相结合后所产生的一种共生资源。笔者主张对自创商誉采用边确认边摊销的方法,并且建议在确认摊销过程中采用避开损益表的方法。在计量方面,倾向以超额利润的现值来计量商誉,并且由于超额利润的获得不完全来自商誉,所以在量化商誉时应对估计的超额利润进行一定幅度的调整。 相似文献
17.
18.
商誉的后续确认与计量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洪君 《财会研究(甘肃)》2006,(2):39-40
一、对商誉的一般理解
商誉是指某一主体因具有良好的信誉、优越的地理位置、优化的生产力、先进的技术等知识资本而获取未来超额经济利益的能力。商誉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同企业整体、不可分离.不能单独销售。广义的商誉包括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两种。 相似文献
19.
20.
商誉的本质是企业的人力资源,人力资源的价值有“潜在价值“与“现实价值“之分,在企业被并购过程中,人力资源的“现实价值“可以为负数,表现为“负商誉“.人力资源的剩余索取权本质上是对人力资本的间接定价,是企业内部人力资本所有者与非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动态博弈.外购商誉的计量是直接定价,自创商誉的计量是间接定价,自创商誉不可能被纳入现行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之内,因此,自创商誉价值量大的企业表现为具有超额盈利能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