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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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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税收征纳》2010,(8):48-49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发布实施。现就执行本《办法》补充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财会学习》2010,(8):6-7
◎政策背景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实施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124号,以下简称“《办法》”)。针对一年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于6月21日下发《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101290号,以下简称“290号文”)就《办法》提出了若干补充意见。  相似文献   

3.
《财会学习》2009,(10):9-9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国税发[2009]124号文,对非居民来源于中国的收入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管理进一步的规定。124号文从2009年10月1日起生效。  相似文献   

4.
为了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09年8月24日以国税发[2009]124号《关于印发《非居民  相似文献   

5.
(接上期)各级税务机关应做好所负责辖区内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汇总统计工作,按年向上级税务机关填报《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执行情况汇总表》。  相似文献   

6.
(接上期)第十二条在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备案时,纳税人应填报并提交以下资料:(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见附件1);(二)由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  相似文献   

7.
(接上期)(一)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尚未执行原审批决定,但非居民仍需享受相关税收协定待遇的,可要求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二)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已经执行原审批决定,但根据核实的情况不能认定非居民不应享受相关税收协定待  相似文献   

8.
(接上期)在前款规定期限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在本条前两款规定的时限内未书面通知申请人审  相似文献   

9.
(接上期)(二)建立档案评查制度。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反映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过程和结果的档案,妥善保管各类档案资料,上级税务机关应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评查。  相似文献   

10.
《中国税务》2010,(4):42-4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近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函,反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07号)执行中的一些问题。根据来函反映的情况,现就该文件有关执行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中国税务》2009,(12):37-3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现就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会计师》2010,(3):F0003-F0003
<正>国税函[2010]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近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函,反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07  相似文献   

13.
《税收征纳》2005,(11):4-13
为了规范和加强减免税管理工作,总局制定了《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4.
2008年11月3日云地税征字[2008]23号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金融公司和日本国际协力机构享受协定待遇的通知》(国税函 [2008]8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5.
《会计师》2009,(3):110-111
<正>国税函[2009]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现就执行税收协定股息条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中国税务》2010,(3):36-3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会计师》2010,(3):111-112
<正>国税发[2010]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  相似文献   

18.
《财会学习》2009,(11):8-8
为了便于执行我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中有关特许权使用费的征税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公布了国税函[2009]507号文,对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尤其对如何界定某项费用是否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做了较详细的解释。  相似文献   

19.
《财会学习》2009,(4):8-9
国家税务总局最近颁布了《关于执行税收协定股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81号,以下简称"81号文"),明确了执行税收协定中有关股息条款的一些问题,同时,对于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设定了额外的要求。这些要求在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方面进行了限制。  相似文献   

20.
《税收征纳》2010,(4):50-51
为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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