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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会计委派制的一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会计委派制是指上级主管部门或投资人为了加强对所属单位或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国有资严或投资财产的保值增值,向所属单位或被投资单位委派会计人员的一种管理制度体系。 一、会计委派制产生的原因 会计委派制作为一种新兴的财务管理办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监管,其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债权人、投资者、社会公众及企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对会计信息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的需要,对会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会计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等原因,使目前会计…  相似文献   

2.
王帅 《财会通讯》2008,(1):52-53
一、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时的处理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时,投资企业不能只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账面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予以确认,而应先按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以及以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时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  相似文献   

3.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中被投资单位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是投资准则中的一个难点。被投资单位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 ,投资企业应按其享有的部分 ,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部分 ,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所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 ,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冲减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所冲减初始投资成本部分 ,待以后被投资单位用以后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弥补时 ,再恢复原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使…  相似文献   

4.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所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所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部分作为清算股利冲减投资成本。  相似文献   

5.
持股收益,是指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投资企业按照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当年净利润份额或从被投资单位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而确认的投资收益。本文所讨论的内容均假定投资企业持股期间被投资单位未发生亏损,且除持股收益以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相似文献   

6.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包括成本法和权益法。在现行会计准则下,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存在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关系的需要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遵循的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其核心思想是股权代表的是股东应享有或承担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增加或减少,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应该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金额  相似文献   

7.
沈星元 《财会月刊》2008,(10):77-77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所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所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部分作为清算股利冲减投资成本。  相似文献   

8.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相似文献   

9.
第一,重要性原则在收入准则中的实际运用。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实质上也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一是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在该情况下,由于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可以通过该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  相似文献   

10.
持股收益,是指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投资企业按照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当年净利润份额或从被投资单位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而确认的投资收益。本文所讨论的内容均假定投资企业持股期间被投资单位未发生亏损,且除持股收益以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相似文献   

11.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  相似文献   

12.
一、准则规定的成本核算方法 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会计》和2008年度会计职称考试辅导教材《中级财务会计》讲到: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当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以后年度,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投资以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时,涉及两种情形:第一,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即企业在购买股票进行长期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买价和发生的手续费),贷记银行存款;第二,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单位取得投资当年宣布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应作为投资成本收回,确认金额为按照投资比例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  相似文献   

13.
为加强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抚州市政府2004年2月颁布《抚州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试行),对以国家财政资金、各项政府性专项资金、政府及所属单位借款、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基本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从工程立项到竣工决算,从建设程序、建设管理、投资效益等方面,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审计监督,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制度化提供了制度保证。  相似文献   

1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的规定,在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在确认应享有或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要对被投资单位账面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15.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长期股权投资或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成本法、权益法的适用范围依据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影响程度,在判断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影响程度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相似文献   

16.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包括成本法和权益法。在现行会计准则下,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存在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关系的需要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遵循的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其核心思想是股权代表的是股东应享有或承担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增加或减少,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应该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变动而变动。  相似文献   

17.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秦琰旻 《财会通讯》2006,(11):47-47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  相似文献   

18.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规定:采用成本法时,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相似文献   

19.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作出了规范,指出:“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许多考试用书对长期股权投资以后年度,投资企业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或冲减投资成本,规定了以下计算公式:  相似文献   

20.
在成本法下,按《投资》准则规定,对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累积净利润的部分,作为清算性股利,即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是由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分配得来的,故一般不作为当期投资收益,所以,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应分别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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