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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众公司是为了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对各类别公司的监管动向和监管制度改革要求而提出的一个概念,并非公司法意义上对公司组织形式的一种新的划分方法。然而,基于公司类型二分法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法律适用及监管要求又很大程度上与该类公司兼具封闭性的实际产生冲突。因此,不仅应对在法律位阶和立法技术上凸显不合理性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正,还需要对目前的公司分类标准加以改革。同时,场内外市场间转板制度的推行是大势所趋,但目前由于股票发行制度和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的制约,转板制度的推进应更加慎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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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然涵 《金融经济(湖南)》2013,(10):103-104
从去年开始,我国场外市场建设动作频频。2012年9月28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出台,确立了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公开转让的合法性。2013年1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该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明确挂牌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2013年2月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发布。本文将对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的具体进展加以分析,并对进一步完善场外市场建设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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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然涵 《金融经济(湖南)》2013,(5)
从去年开始,我国场外市场建设动作频频.2012年9月28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出台,确立了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公开转让的合法性.2013年1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该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明确挂牌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2013年2月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发布.本文将对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的具体进展加以分析,并对进一步完善场外市场建设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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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成立,标志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从试点走向规范运行,意义深远。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创新,服务新形势下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国光大银行秉承"打造国内最具创新能力的银行"的战略理念,遵照国家"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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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上市公众公司数量众多,但是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却寥寥无几,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制度更是处于真空状态,公司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保护都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本文拟从我国非上市公众公司发展的现状出发,介绍发达国家的先进监管经验,并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制度的设计进行初步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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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继续抓紧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建设,建立侧全资本市场发展的各项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资本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我国的资本市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机遇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规范证券市场行为,净化证券市场环境,绝非一朝一夕可为,需要监管机构,公众公司、中介机构等有关方面共同的努力,投资者要求公众公司建立强制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呼声已经越来越高.本刊从本期起,将连续数期刊登由卢卫卫、梁文昭、华小宁撰写的系列文章,介绍国际国内证券市场公众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我国公众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起到一些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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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公司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中国证监会制定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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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接连几项有关资本市场建设的举措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如,3月21日,证监会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创业板有望年内建立;3月24日,证监会宣布.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这表明场外交易市场(OTC)已推出在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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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梳理了美国场外市场的演进历程,总结了对场外市场发展产生巨大作用的若干制度安排。可以发现,基于注册制的公众公司制度使大量非上市公众公司得以存在,并成为场外市场主体,这是场外市场获得发展的必要前提;而对于非公众公司市场,合格投资者制度是私募证券发行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基于144A等规则的"限制证券"转让制度、合格机构买方制度则是促进私募证券转让市场得到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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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交易的稳步、快速发展对促进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交易和融资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新《公司法》、《证券法》允许场外交易的合法存在,以图摆脱单一市场格局的弊端,但对交易场所和交易方式缺乏详细的规定,致使场外交易的法律调控面临困境,市场发展裹足不前.基于此,本文通过反思场外交易法律调控的现状和不足,就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票交易、“新三板”的制度构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突破和创新、场外交易市场的内部转板机制、场外交易市场的监管主体等方面提出法治路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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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年多的发展,以非上市公众公司为主体的新三板市场已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分析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风险及其原因,结合现有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对新三板挂牌公司的监管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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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事实公众公司制度用公司规模作为标准衡量公司的公众性,具备一定合理性,但是这一合理性是以公司存在活跃的场外市场、公司股份流动性较强为前提的。在公司股票不存在活跃二级市场的情景下,事实公众公司制度反而成为公司资本形成的障碍。JOBS法案改革了事实公众公司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事实公众公司制度对公司资本形成的不利影响。我国已经建立了以股东数量为门槛的事实公众公司制度,但是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使其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资本筹集,这就需要我们吸取美国的立法经验对我国事实公众公司制度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