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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为道路客运车辆投保,法规以及规章都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如《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存运输过程中造成旅客人身伤亡,行李毁损、灭失,当事人对赔偿数额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  相似文献   

3.
《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旅客人身伤亡,行李毁损、灭失,当事人对赔偿数额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国家有关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和铁路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办理。”目前,国家有关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和铁路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赔付标准为4万元。  相似文献   

4.
《道路运输条例》和各省营运客车承运人责任险的地方性法规都明文规定,承运人责任险属于法定险种,道路运输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法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目前,各地道路客运企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有三种形式:一是由行业协会牵头,  相似文献   

5.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庆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两者有相同处,不同的是责任保险属于强制保险,即指依照国家的法律发生效力或者必须投保的保险,而不是经营者自愿购买的保险。  相似文献   

6.
《中国道路运输》2006,(1):41-41
《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内涵十分广泛,既包括行车安全,也包括治安安全和其他方面的安全。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伤亡,大体分为几种类型:①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旅客故意、重大过失原因引起的,如旅客突发心脏病等疾病,旅客斗殴、酗酒故意违反安全规章等造成的伤害;②行车安全方面引起的,如交通事故:③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如车辆运行中遇洪水、地震等;④分治安、刑事方面的原因引起的。对于这些情况如何划定责任?请答复为盼。  相似文献   

7.
《中国道路运输》2014,(1):28-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保监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制度,提高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预防和抗风险保障能力,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规范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中国道路运输》2009,(2):43-43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交通运输部于2008年7月23日发布《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10号),在原《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八条后增加一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含国际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  相似文献   

9.
为深入贯彻落实《道路运输条例》,从去年开始,各地运管机构开始在客运企业推行承运人责任险。在保险公司承保该险种时,一部分非经营性客车也参投了该保险。那么究竟非经营性车辆需不需要投保该险种?承运人责任险是否应被限定范围呢?  相似文献   

10.
作为《道路运输条例》(简称《道条》)的配套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简称《客规》)遵循了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行为;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运输安全;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消除地区壁垒,打破地区封锁的基本原则,对于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中国道路运输》2005,(10):13-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2.
《中国道路运输》2007,(3):36-36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我国国内道路旅客和货物运输经营。禁止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我国境内自行承揽货物或招揽旅客。为此,特请教编辑部,我国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经营者是否能经营起讫地均在我国境内的旅客运输。请编辑部答复。  相似文献   

13.
2005年,江西省道路运输发展成绩斐然,全省场站建设完成7000万元,清理整顿道路客运挂靠经营工作稳步开展,道路客运班线服务质量招投标全面推行,营运客车GPS安全监控系统开始推广,特别是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基本完成,受到凌成兴副省长的表扬。2006年,江西省运管局将坚持以人为本,市场主导,依靠科技创新,确保三个到位,为“十一五”开个好头,起好步。就此,本刊记者采访了江西省运管局龙华明局长。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条》)自今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实施《道条》的根本目的是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保护相关消费者和所有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健康有序发展。要实现这些目的,不仅需要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遵  相似文献   

15.
《中国道路运输》2006,(6):27-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依法打击非法改装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改装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道路运输条例》(简称《道条》)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简称《客规》)强调安全优质服务,这是一大变化。安全是道路运输行业最重要的工作目标,它是行业的生命线。没有安全,道路运输业不可能持续发展。《客规》首先从规范客运市场准入开始,抓住安全运输源头管理,对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客车的技术要求、驾驶员的资格等方面做了非常严格的规定。在安全的基础上,提高行业服务水平是永恒的追求。《客规》强调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和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优胜劣汰机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遵章守纪,提高服务质量。  相似文献   

17.
浅谈道路客运公司化经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道路运输公司化经营是指以现代企业制度和经营机制为基础,按照公平、有序竞争的原则,拥有现代的先进的符合市场需求的技术装备,实现安全、优质、规范的运输服务的一种管理方式,公司化经营也叫公车公营。目前,公司化经营主要存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中(简称客运经营)普遍推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7月13日交通部第十号令)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  相似文献   

18.
Q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极个别客运车主私自提高票价。修订后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运价规定,使用规定的票证,不得乱涨价、恶意压价、乱收费。第八十九条规定: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含国际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相似文献   

19.
《中国道路运输》2009,(11):36-3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运输价格管理,保护旅客、货主及其他消费者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道路运输价格管理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应当遵守本规定。  相似文献   

20.
《中国道路运输》2006,(2):43-43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道路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许可后,应当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或者转让班线运输。”挂靠运输企业的客运车辆,产权仍属于班线经营者个人所有,原经营者经营该班线一段时间后,将车辆以高于原车价的价格转让给新的经营者,企业收取一定费用并变更经营合同后,新的经营者不经管理部门许可便取得了客运班线经营权,车辆的所有证件无需变动也无需办理易主过户手续。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可以认定为非法转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违法行为?是否可以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进行处罚?如何对原经营者实施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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