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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道路运输》2010,(11):32-32
我们在路查中发现,个别驾驶员在营运途中的违规行为不能被当场处理,某县运管执法人员暂扣了车辆道路运输证及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但没有开具暂扣凭证,而是使用证据保存清单,请问使用证据保存清单作为暂扣凭证是否正确?  相似文献   

2.
近日,某客车司乘人员在车站门前招揽5名旅客乘车,被交通执法人员发现,该车被查扣。该车开往停车场后,执法人员让该车司机拿出道路运输证、线路牌、从业资格证,并在证据保存清单上签字,司机不但不予配合拿出有关证件,反而一口否定前因,拒绝签字。他说:你们说我招揽旅客有何证据?我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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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运输》2006,(9):37-37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县(市)的客运市场存在不同程度的合法运输与非法运输“竞争”的现象。运管机构在打击非法旅客运输时,存在证据难以确定、取证困难等问题,打击非法客运处于被动局面。请问,交警、稽征等有关部门收集的非法客运经营户的相关证据,运管机构能否使用?请予解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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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运输》2009,(11):41-41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运管机构在打击“黑车”时,一般出具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将当事人的车辆保存在停车场内,在七天内下达处罚决定书,但部分“黑车”当事人在七天内拒不接受处罚。由于证据保存清单的效力期限只有七天,我们是否可以认为不论时间多长,只要我们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只有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书以后,才能将车辆返还当事人?恳请答复。  相似文献   

8.
2014年3月18日,河北某公司的一辆危险货物专用车辆行驶至某市区时,被该市区运输管理站(简称运管站)以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为由,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将车辆登记保存在金穗庄园停车场。  相似文献   

9.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市场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涉案证据,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事后通过不同形式固定保存证据。这样既有利于克服现场取证时间短和能力不足等难题,又有利于提高执法案件调查的全面性、真实性、有效性,更好地保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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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运输》2010,(12):33-33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做出处理决定”中所说的处理决定,是针对证据来说的还是针对这案件来说的?  相似文献   

12.
不久前,江苏省南通市运管处接到山东枣庄通报,一辆长期在南通违章经营、多次被南通运管机构查处的客运班车被枣庄市运管处依法取缔。两地运管机构联手首次成功启动了道路客运市场退出机制,有效维护了道路客运市场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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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运政执法中,不少执法人员将询问笔录作为案件证据列人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由被取证人签字后交付被取证人。其理由是询问笔录是案件的证据,当然应该登记保存。笔者就此谈些不同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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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运输》2005,(11):28-28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我是陕西潼关县运管所的一各员工,请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条关于“四类客运班线: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县境内的客运班线”的规定,我们可不可以理解为省与省之间的毗邻县?我县地处三省交界,县级运管机构是否可以实施省与省之间的毗邻县的客运班线许可?  相似文献   

16.
为适应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特别是运政信息化发展的需要,5月15日,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邀请16个省(区、市)运管机构业务骨干在石家庄召开道路运输工作规范修订座谈会,部署全面系统修订现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简称《工作规范》)。2008年10月15日,《工作规范》经部审议通过。自实施以来,《工作规范》为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繁荣稳定和现代道路运输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国家实施大部制改革后,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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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行政处罚案卷评审和交通部组织的《道路运输条例》及配会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中发现,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存违法事实证据的证明力和说明力不足等问题,直接影响了行政执法质量,引发执法相对人存疑、行政复议甚至行政诉讼。部分执法人员“再程序、轻实体”的做法,使得程序合法、实体不公的现象时有发生。  相似文献   

19.
《中国道路运输》2006,(11):41-41
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规定,申请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客运经营者在提交相关材料后,申请村级班线客运。但是,通村的道路未经国家验收,且路况较差,安全运营无法保障,运管机构不敢作出行政许可,但也因此违背了《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县级以上运管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的原则,也不符合现在提倡发展村级班线客运的精神要求。请问,通村客运在作出行政许可时是否要考虑道路因素?究竟在什么样的路况下才能作出许可?  相似文献   

20.
2007年1月,个体客运经营者赵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赵某之子小赵在处理完丧事后新购置了客车到运管机构办理营运手续,申请继续经营其父的客运班线。对此,运管机构有两种处理意见:一种认为该班线的合法经营者是赵某而不是小赵,赵某死亡就应由运管机构收回该班线经营权,再向社会公开招标,小赵应与其他竞标者一起竞标。另一种认为该班线的经营期限尚未到期,赵某死亡应由其子在剩余期限内继续经营。由此引发道路运输经营权能否继承的争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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