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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模式还在探索之中目前,全国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较为普遍的管理模式有三种:一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二是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三是由业主委员会代管。显然,这三种模式都未能真正体现出资金所有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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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随州市审计局对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处的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直失业保险基金缴费的单位少,缴费率低,各企事业单位都不同程度存在少缴或漏缴社会劳动失业保险费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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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由住宅的开发建设单位先行预缴有煤体披露,根据能够查到公开资料的17个城市的数据统计,目前全国累计的维修资金总额已超过1000亿元。但很少有业主清楚,这项和自身权益息息相关的钱,应该如何使用,如何查询,如何监管,成了一笔糊涂账。原建设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08年开始施行,明确"业主交存的住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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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修资金归集标准的调整与权益平衡在专项维修资金的统一归集方面,1998年《住宅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由业主按购房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应该说,在商品房市场发展的初期,这样的统一归集标准并不明显影响业主之间权益关系的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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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20,(6):215-216
一、专项维修资金审计的重点(一)以"重点人群"反映的问题作为审计重点业主委员会和广大房产业主是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主体,是国家审计应关注的"重点人群",他们普遍关心和反映的问题应该作为审计的重点。根据2018年绍兴市本级专项维修资金审计问卷调查结果,目前他们关注的热点有:1.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流程的合理性。在被调查者中有56.67%人认为当前影响维修资金使用进度的原因是"审批流程过长,操作麻烦",有交钱容易用钱难的感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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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此前,这笔资金是以“基金”命名的。例如:深圳市通过的全国第一个物业管理法规,称其为“住宅维修基金”;上海市施行的《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称其为“物业维修基金”;建设部、财政部颁发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称其为“维修基金”;在笔所知的其它地方性物业管理法规中,均称其为“基金”。从2003年9月1日起,这笔专款改变名称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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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的资金归集原则导致业主权益失衡
在专项维修资金的统一归集方面,1998年《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由业主按购房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应该说,在商品房市场发展的初期,这样的统一归集标准并不明显影响业主之间权益关系的平衡。因为在商品房发展初期,同一地域范围内商品房的价格差异不大,不会出现业主因为房价悬殊而承担悬殊的维修资金交纳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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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深圳市审计局安排了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原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2005—2006年度深圳市工伤保险基金专项审计,这两个项目均由资金处负责实施。通过审计,查处了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单位存在的违规问题,并将审计发现的问题纳入了《关于深圳市200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交市人大审议,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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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审计局对2007年社保基金专项审计项目进行了回访,社会保障基金主管部门和各项基金经办机构认真落实审计结论,积极整改,审计查出的12个问题已基本得到了纠正。2007年,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和省、市审计计划安排,娄星区审计局专门成立了社保基金审计领导小组,把加强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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