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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亚丽 《商业经济(哈尔滨)》2008,(12):124-126
基层法官的司法能力直接决定着法院整体的司法能力、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和保障。由于基层法官的成长经历、文化素养、性格修养均不相同,在工作中司法能力也不尽相同,这就要求法官必须加强学习培训,开拓视野。提高认知社会、解决纠纷的能力;要通过各种形式的锻炼,使法官在各种能力上有所突破、有所发展、有所提高;要强化管理,规范法官的举止言行,增强法官的主观能动性,以此来提高法官整体司法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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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钊 《扬州大学商学院学报》2008,12(1):47-53
从司法的中立性要求来看,克制主义应该是法官的意识形态。司法克制主义要求法官对法律要忠诚;要克己守法,廉洁自律,尊重法律规则;要对立法权、行政权和其他社会公共权力保持谦抑的姿态。法官保持克制主义是法制本质中的应有之意;是保障法律自身意义安全性需要。虽然司法克制主义与能动主义在司法过程中都不是那么纯粹,在历史的长河中此消彼长,但在某一个时期总有一种姿态占据主导地位。我们认为现阶段中国的法制建设需要司法克制主义理论。因为,我们没有经历严格法制主义的熏陶,人们对法律规则还不够尊重,法律至上还没有得到较为普遍的认同。因而必须对法官和公众进行规则意识的强化和启蒙。实际上,没有严格的规则主义就没有法制,没有司法者等对权力行使的克制就不可能有法律秩序。 相似文献
4.
《商业经济(哈尔滨)》2013,(16)
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司法信任和尊重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标尺。目前,由于法律本身的瑕疵,以及受法官自身、社会公众与大众传媒等因素的影响,冤假错案发生的概率还比较大,而社会公众主要从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中感受公平、正义,这显然不能让人更加信服司法。我国司法公信力建设正处在不断上升发展的阶段,未来司法公信力的提升,需要强化法官队伍建设,提高人民法院办事效率;强化民众法律意识,实现法律与社会的和谐;做好媒体宣传,规范新闻舆论监督,努力让社会公众信服每一个司法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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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 《商业经济(哈尔滨)》2011,(3):128-129
当前,我国法官职业群体的素质正在逐步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中仍然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法官职业道德是法官职业得以形成、维系并逐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因此,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应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提升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进一步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加强对法院系统内部人员的在岗培训,提升其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进而保障司法的公正。 相似文献
6.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和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建设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殷切期望。针对基层法院司法功能的滞后集中反映在"人"和"物"的问题上,尤其注重从基层法院的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两方面入手进行改善,以提升人民法院司法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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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不可避免地遇到法律漏洞。法律漏洞是已有的法律不完满或者是应当有法律规定的领域出现了法律的缺位。区分法律漏洞的种类,运用和完善法律漏洞填补技术,以达到立法意旨与司法实务的统一,对法官司法能力提出了挑战,也是法官司法经验总结的集中体现,是为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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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活动是民法基本原则的基本准则和最高的价值准则,也是构成民法的伦理准则,是民法的核心。学术界对民法的理解也逐渐变的理性化,认为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的、公序良俗的、诚实信用的、禁止权利滥用的以及私法自治的原则。民法基本准则的司法适用是符合社会价值的,是贯彻"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的。但是,目前来看,我国的民法准则的适用是法官的立法,也就是说,法官如果滥用司法权力,那就会违背民法基本原则的真实目的和效果。由于法官自身对民法基本原则的使用是存在隐性和显性适用之分的,显性则体现在立法的基本原则,而隐性则是法官自由裁定的。因此,本文就民法基本原则的司法适用进行简要分析,从而实现法律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确定性与模糊性的统一结合。 相似文献
10.
石东洋 《四川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5):16-20
在司法过程中,基层法院主审法官扮演着法律问题解决者的角色,其在各个审判组织之间陈述观点和意见,谋求法律问题的解决。解决法律问题,做出司法裁判,其正当性和可接受性,不仅取决于法律本身的正当性,也取决于法律适用的程序正当性。合议、汇报、讨论、请示作为基层法官处理案件的通常程序,其不仅消解了基层法官对于法律的独断理解与解释,司法过程中正当程序的遵循,也构造了基层法官通过议论解决法律问题的整合解释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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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司法机构的文化是一个很复杂的概念,与文化、法律文化、国际法文化都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现在看来,实践中存在的国际司法机构的文化差异主要包括:国际司法机构法官不同法系之间文化的差异,国际司法机构所使用的不同语言的差异及法官不同背景的差异。这些差异会使国际司法机构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种种问题,尤其是可能导致国际司法机构的审案节奏的缓慢。加强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的协调,在国际司法机构内部形成一个法官的“知识共同体”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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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独立为司法改革之灵魂,审判独立需要为司法设置"四堵墙":隔断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团体的影响,隔绝法院内部的行政干预,隔绝社会舆论,隔绝法官心中的"恶"。当然,这"四堵墙"彼此相依相辅而成整体,他们的建设也应该齐头并进而不可偏废,从而保障审判独立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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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蕴涵着民主的因素,司法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和民主保持着密切的关联,但同时,司法也有背离民主的倾向性,如法官职业化就有背离民众的倾向,司法独立就容易使司法过分独立于社会和民众,并造成司法主体法官自身的过分隔离,司法审查也存在着与民主制度不相容的内容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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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司法机关存在的制度上的缺陷的分析,探索司法机关无法独立行使权力的体制原因,从而试图从体制上解决司法独立的问题,倡导改革司法机关的人财务管理体制,消除行政机关在人财物上对司法机关的影响;加强对司法机关人员权益的保障,建立法官和检察官的保障体系,确保法官和检察官不会因为秉公执法而受到损害;建立新的司法管辖区域,将司法管辖区域和行政管辖区域做出区分,避免因地域上的亲近而造成行政权对司法权的渗透,影响到司法的独立和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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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查制度是WTO法律框架下的重要机制.本文以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对外贸易法、反倾销条例及反倾销案件司法解释关于司法审查的规定为基础,通过研究WTO<反倾销协议>对司法审查制度的规定,并借鉴美国、欧盟等西方国家反倾销司法审查的立法与实践,从立法层次、受案范围、主体资格、管辖机构级别、审查标准、司法独立及法官培养等几个方面提出建议,以期对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