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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支行: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关于印发200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发改经贸[2006]1814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做好今年中籼稻收购工作,现将《四川省2006年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
各市(州)、各扩权县(市)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农发行分行:现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提高2009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9]19号)转发你们,请各地接此通知后,要对2009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及时做好宣传与公示工作,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我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3.
为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国家粮食市场稳定,确保粮食安全,经国务院批准,从2005年开始,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启动了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中储粮总公司作为国家委托的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责任主体,按照“四个有利于”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强了最低收购价粮食的收购和监管工作。从两年多的最低收购价粮食管理工作的现状来看,最低收购价粮食监管有序,基本做到了“四个满意”,即:农民满意、政府满意、农发行满意、企业满意,收购质量、储存管理等方面普遍有所提高,责任意识、管理意识有所加强。笔者认为,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对最低收购价粮食进行单独核算,这样更加有利于加强对最低收购价粮食的管理。[编者按] 相似文献
4.
1、转发了国家发改委《李盛霖副主任在全国加强农资价格监管电视会议上的讲话》、《中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关于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建队20周年宣传表彰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lt;价格监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gt;的通知》。 相似文献
5.
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公布2008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8]51号)转发你们。各地要尽快将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格信息传达到全省农村和广大农民,充分发挥好价格的导向作用,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我省粮食生产发展。 相似文献
6.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的精神,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省物价局、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了《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第一段] 相似文献
7.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农发行分行: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提高2010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0]115号)转发你们。请各地按此《通知》要求,对2010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及时做好宣传工作,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我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8.
省政府外事办.各市、州物价局:为了规范政府外事办公室服务中心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审计署、纠风办《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综[2003]45号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各级外事办公室服务中心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9.
各市、州物价局:
经2006年1月23日省物价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国家发改委审查同意,现将《四川省政府价格决策简易程序听证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本文分析了最低收购价小麦在收购、存储等环节中所面临的质量管理问题,从加强质量检测和控制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最低收购价小麦承储企业在执行政策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小麦质量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1.
根据交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汽车运价规则》(交公路发[1998]50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2.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局、纠风办:
为了进一步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巩固涉农价格和收费清理整顿的成果,按照《四川省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实施办法》精神,根据2008年以来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变化情况,我们制定了《四川省2009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其中《四川省2009年度乡镇主要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由省上统一印制, 相似文献
13.
各市、州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38号)印发各地。望遵照《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全力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请各地将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方案,在3月20日前上报省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税务发票(以下简称发票)的使用量大幅度增加,其纸张和规格相应增多,发票工本费也复杂多变,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发票收费的管理,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经研究,特制定《四川省税务发票工本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此《办法》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试行两年,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局、委、办)、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的支持力度,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今年新粮上市起较大幅度提高2009年生产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90元、92元、95元, 相似文献
16.
省交通厅,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为加强对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规范船舶港务费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四川省船舶港务费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7.
岳池县物价局成本调查队对定点农本调查户的中籼稻生产成本及收益进行了详尽的调查。2009年中籼稻生产总体情况是:亩产量增长,粮价创新高,亩产值增加,亩成本上升,种粮效益提高。 相似文献
18.
各市(州)物价局、司法局,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司法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文件精神,省物价局、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经过两年试行,对规范我省律师收费行为,促进律师行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现正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中石油四川省销售公司,中石化销售川渝分公司,中石化云川公司,各市(州)物价局、各扩权试点县物价局:
接《国家发改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9]7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中石油四川省销售公司,中石化销售川渝分公司,中石化云川公司,各市(州)物价局、各扩权试点县物价局:
接《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9]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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