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军梅 《福建金融》2007,(12):22-24
随着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实施,以金融控股公司方式实现混业经营已成为维持分业经营的各国金融业发展的趋势。入世后,在外部竞争和内部金融创新的双重推动下,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趋势逐渐明朗,原有的分业监管体制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尤为必要。本文从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立法、坚持分业监管,分阶段实现功能性综合统一监管,建立、健全预防性风险监管机制、市场监管机制及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国际合作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体制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陈林 《武汉金融》2013,(1):23-25,43
"十一五"以来,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稳步推进,金融控股公司作为综合经营的重要模式,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认识不统一,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制度迟迟未能构建。本文结合国际金融监管实践,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动因、监管内容和监管主体选择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当前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融控股公司的有序运行离不开有效的金融监管,有效的金融监依赖于健全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我国借鉴本文国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模式,逐步推进功能性统一监管模式,同时,加快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明确“一行三会”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职责、范围与措施.  相似文献   

4.
当前在我国,金融监管实行的是分业监管体制,而现实生活中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已经通过各种途径实现了潜在的混业经营,这一矛盾导致当前我国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存在很多漏洞,因此,本文就完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的对策进行了针对性研究。  相似文献   

5.
金融监管是金融管理当局基于金融规则对金融活动进行的监督管理。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是典型的多边分业型监管体制。而在我国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金融混业经营以及混业经营的载体——金融控股公司已大量存在。金融监管体制与金融法律安排已严重滞后于金融实践。顺应世界范围的金融混业经营大势,并尊重我国金融改革与创新实践,迫切需要我们借鉴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改革和金融立法经验,逐步改革和创新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和金融法律安排,最终实现由“多元监管体制”向“一元监管体制”的转换。  相似文献   

6.
刘凤 《河北金融》2022,(8):7-10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化程度的提高,金融控股公司作为金融业综合经营的一种特殊组织形式在我国蓬勃发展。金融控股公司可以通过整合金融资源,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需求,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但其综合经营的复杂性也蕴含着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通过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及风险的分析和对现行《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研究表明:我国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还存在立法层次低;监管范围小,主体不统一;实质控制难判定;数据信息共享与保护平衡难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提高《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立法层次等完善监管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7.
混业经营已成为全球金融业新世纪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各种类型的金融控股公司在各国得到迅速发展。但金融控股公司也给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问题。因此,探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问题,构建有效的监管框架,保证我国金融体系安全运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李晗  赵伟 《海南金融》2006,(9):36-38
随着金融全球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和金融创新活动的日益活跃,全球的金融风险也在逐渐升级。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我国金融分业经营体制下实现混业经营的一种组织创新模式,由于其自身风险所呈现出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我国目前以行政强制指令为主的预防性监管模式已不可能实现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有效监管,将以激励规制理论为基础的预先承诺制引入到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立法对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立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金融体制正在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成了这一进程中实现混业经营的重要组织形态。金融控股公司与一般控股公司相比,有其自身的经营优势,但同时也给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问题。我国应构建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控股公司,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有效监管制度。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维护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是典型的多边分业监管体制,但是结构化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混业经营以及载体——金鼹控股公司已大量存在。金融实践已经对待统的金融监管体制与金融法律安排提出了挑战。积极顺应金脓混业监管的全球趋势,并恪守我国金融改革的路径选择和创新实践,应当尽快吸收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改革和金融立法经验,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监管体制和金融法律安排框架。  相似文献   

11.
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历程,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都取得了空前发展,其对金融体系的影响也日趋加深。2020年,为规范金融控股公司健康发展,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正式确立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2022年3月,中信金融控股公司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成为我国首批持牌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自此金融控股公司作为金融业综合经营的重要形式正式进入金融监管主体名库。长久以来,理论界与实务界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资本充足率等经营风险,对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则较少论述。本文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出发,提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开展消保工作的必要性,并就现行制度下,如何从公司治理层面规范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构想。  相似文献   

12.
许继武 《金卡工程》2010,14(2):243-24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建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然而中国加入WTO后,混业经营的国外金融控股公司纷纷涌入中国,并利用自己的经营特点逃避监管;中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受到了严重挑战。对此,中国应采取健全监管法律体制、加强监管部门合作、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等措施完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  相似文献   

13.
本文着重从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和监管制度设计两个方面,对如何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初步探讨。从近期看,应建立“人民银行牵头的伞型监管+分业监管”相结合的金融业综合经营监管模式。从远期看,成立中国金融监督服务局,实行综合经营。统一监管模式、适应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发展的需要,重点是建设四项制度,即金融监管法律制度、防火墙制度、资本监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日益提高,我国的金融机构将面临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也将面临重大压力。在我国现有监管能力的基础上,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的最佳模式。众多金融控股公司不断涌现,对我国的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金融控股公司所带来的风险与对监管制度的突破,要求我们在分业体制下尽快完善目前的监管体制。  相似文献   

15.
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与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混业经营是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在现有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下,我国金融机构在金融业混业经营方面已进行积极探索,且与混业经营相适应的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事实上已经存在.为推进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我国应在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制度建设、相关立法及金融监管等方面采取对策.  相似文献   

16.
孙艳雯 《中国外资》2012,(14):220-221
2007年的美国次贷危机重创了全球经济,为此美国推出了新的金融监管法案,对伞形金融监管模式进行了根本的变革,建立金融市场的全面监管体系。我国现行的监管模式是"分业监管",在该体制下三大监管主体各司其职,交叉业务极少,在监管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和局限性。近年来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出现,分业监管已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金融体系。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美国的经验以改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本文认为在对我国现行监管模式进行完善时应从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现状出发,结合美国监管模式改革对我国的启示,改革现行金融监管模式,建立统一的、全局统筹的金融监管机构。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从金融控股公司综合经营的绩效评价、金融控股公司的协同效应(规模经济、范围经济与x效率)、利益冲突、风险评价和风险监管等五个方面入手,回顾分析了西方金融控股公司理论研究的成果,并作出了适度的归纳总结与评价.同时,着眼于国内外金融监管改革与金融业发展趋势,对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前景和理论研究重点进行了展望与探讨.  相似文献   

18.
德国于2002年实行统一监管,金融监管局依照《欧盟金融集团监管指令》,对金融集团统一监管。德国金融集团监管的制度安排对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9.
本文认为在坚持分业监管的前提下,引进功能监管手段,选择以"机构监管为主,功能监管为辅"的金融监管模式是我国的现实选择。从我国金融监管实际情况来看,建立以银监会为主监管机构和信息协调员的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是解决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及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问题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20.
2007年的美国次贷危机重创了全球经济,为此美国推出了新的金融监管法案,对伞形金融监管模式进行了根本的变革,建立金融市场的全面监管体系.我国现行的监管模式是“分业监管”,在该体制下三大监管主体各司其职,交叉业务极少,在监管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和局限性.近年来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出现,分业监管已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金融体系.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美国的经验以改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本文认为在对我国现行监管模式进行完善时应从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现状出发,结合美国监管模式改革对我国的启示,改革现行金融监管模式,建立统一的、全局统筹的金融监管机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