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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阎萍莉 《陕西经贸学院学报》2000,13(4):68-70
近代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而且农业时常处于危机之中,造成这种现状的根本原因是封建土地所有制这种土地制度。然而随着近代社会人口的迅速增长,农业人口也随之增多,传统农业的产出,耕地的开垦不及人口增长的速度,造成人地之间矛盾,结果使农业危机进一步加深。 相似文献
2.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综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晓静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3,(4):51-54
对我国近几年关于农地制度中农地产权、农地经营主体问题、农地流转制度的理论探讨进行了综述。 相似文献
3.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与创新研究——基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历经农民土地私有制——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制度变迁并日臻合理,制度绩效有了明显提升。然而,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还存在产权主体虚置、产权客体模糊、产权主体残缺等问题,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为此,应该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延展和物权化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细分家庭承包土地使用权到个人,实现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等化。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分类处理农村土地,保障国家利益、集体权益和农业用地,创新保障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4.
欧阳力胜 《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8,(1):73-76
我国农地产权的残缺以及征地制度对农地所有权的强行征收,直接破坏了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核心的农地产权制度,致使市场机制不能正常发挥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清晰且有保障的农地产权制度是运用价格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和关键.现阶段,应当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培育和完善土地交易市场,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规范政府征地行为,提高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5.
释放制度能量: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再考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立新 《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我国农村改革发展30年间取得重大突破,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关键是赋予农民土地用益物权.当前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产权主体缺位和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探索农地流转新模式迫在眉睫.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农地制度改革,既要注重研究农地所有制,又要充分关注农地产权,按照效率原则对农地产权进行合理界定,通过完善农地产权交易市场、打破地区壁垒等途径,促进农地资产合理流动,实现农地资源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6.
战后日本农地制度的变迁及其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尧智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4,(6):66-70
日本农地制度的变迁经历了四个阶段:实行“耕者有其田”,确立自耕农体制阶段;放宽土地所有权流转限制,建立“自立经营农户”阶段;鼓励土地使用权流转,提高农地利用效率阶段;鼓励土地向“合意的农业生产单位”集中,提高农业竞争力,突出强调农业多功能性阶段。日本农地制度的变迁给我们很多启示:强化土地承包权,农地的流转应以其经营权流转为主;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协组织;推行农业人养老金制度:培育农业专业经营主体——“认定农业生产者”;农业现代化要同时兼顾保障供给、农民收入和环境保护三大目标。 相似文献
7.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在明确产权相关概念的基础上,运用现代产权理论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了现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关于农民、集体和国家三方产权配置现状及存在的缺陷和改革的方向。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农地制度与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地制度变革经历了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农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四个阶段.实践证明,现阶段的农地制度基本上是适合生产力发展的,但在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产权制度、对农地征收税赋制度、国家征收和征用农地制度、村级自治组织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为此必须实行农地所有权国有化;农地产权家庭化,同时,国家应及时调整对农村的财政、征用农地和税收政策;制止村民自治组织政权化,大力精简县、乡(镇)、村的机构与人员;逐步取消城乡隔离的各种制度. 相似文献
9.
排他性权利界分是产权发挥作用的前提性条件.中国现行农地产权制度呈弱排他性产权结构.在农地弱排他性产权制度下,权益各方产生激烈的产权冲突.要消除弱排他性下的产权冲突,农地产权制度变迁应当以确保排他性权利为核心而展开. 相似文献
10.
妥善解决当前阶级阶层矛盾与制度创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正处于一个阶级阶层矛盾的多发期,主要存在以下阶级阶层矛盾:腐败引起的阶级阶层矛盾;下岗失业引起的阶级阶层矛盾;农民工问题引起的阶级阶层矛盾;农业劳动者阶层收入偏低、利益受损引起的阶级阶层矛盾;贫富差距扩大引起的阶级阶层矛盾。妥善解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阶级阶层矛盾关键在于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公平分配机制、社会利益协调发展机制、社会矛盾防控机制、社会纠纷调处机制。 相似文献
11.
现阶段我国工业、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对现行农地制度提出了严峻挑战,要求必须对现行农地制度在适度稳定的基础上进行一些改革。根据对土地产权界定的成本收益分析,我国农地制度改革应遵循层次性和渐进性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2.
农村集体土地发展权的二元主体及其矛盾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讨论农村集体土地发展权的主体问题,提出了农村集体土地发展权具有二元主体——国家和农民——的新观点,并从理论与现实两个方面阐述了发展权主体二元性的原因。在此基础之上,本文以国家征地制度和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为例,分析了国家和农民为了争夺农村土地发展权而引发的矛盾。最后,本文提出了一个解决矛盾的简要方案。 相似文献
13.
改变城市土地所有制结构是解决征地二律背反的可行途径,整个城乡的土地都应该按照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的原则进行调整,国有土地也应该打破目前产责权利益不清的局面。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不完全的,需要还权赋能;增减挂钩不必通过国家征地的方式来实现;应将承包地和宅基地私有或强化其物权属性;城乡宅基地应同地同权同价;节省建设用地要着眼于农村人口向大中城市的转移;同时还应科学确定土地适度规模的标准,并设立“耕地保护基金”。 相似文献
14.
何谓农地物权制度、何谓农地产权制度,分别应当作何界定及其分别所具有的特点、内容、局限性是什么,彼此间有何关系,是研究农地产权制度时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分别探讨两种农地制度的演进,认为内地法系的土地物权制度过分强调了所有权的优位,影响了农地的社会化利用,普通法系土地产权制度不过度追求物的归属与全面支配,但重视农地的实际占有与利用,当前,农地物权制度与农地产权制度呈现出交融互鉴的趋势。 相似文献
15.
在经济增长指标的压力下,征地成为地方政府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选择。由于缺少“自上而下”的制约,各类占地主体往往通过不规范行为征地。同时,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者因追求私利而不能成为失地农民利益的称职代表。失地农民居于弱势地位,不能有效地保护其应得利益。而肩负行政救济职责的信访部门却因权威和能力不足难以维护失地农民利益。化解这些矛盾的基本思路在于改变农民的弱势地位,进而通过对策组合实现农民正当利益的维护。 相似文献
16.
农地产权社会化是农地产权关系发展的必然趋势,农地产权社会化与农地经营制度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农地产权社会化的程度决定农地经营制度的实现形式,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农地产权社会化程度日益加深,以家庭承包制为主体的衣地经营制度已表现出不适应农地产权社会化的方面,须完善和创新现阶段我国农地经营制度.家庭承包制自身的完善,相应配套制度的确立以及新的经营制度的探索,将是未来我国农地经营制度完善、创新的突破口. 相似文献
17.
盛维 《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2(2):17-20,46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问题,在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表现形式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具有很强的社会功能,虽然符合我国国情,可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这种农村土地制度本身固有的一些缺陷逐渐显现出来。但是从土地的社会功能尤其是社会保障功能考虑,我国农村目前这种土地产权制度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只是部分地牺牲了土地的生产要素功能而已,可以利用城镇化、农民合作组织以及农村社会保障等途径来部分替代土地的社会功能。 相似文献
18.
农村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富平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33-40,48
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包括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化两项内容,但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显然是结束城乡二元发展模式、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是整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农村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和目标是同地同权,即:使农村建设用地去身份、市场化,最终使农村建设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具有相同的性质和流通能力,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并轨。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赋予农民集体土地开发权,引导农村走自主城市化的道路。 相似文献
19.
该文通过分析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土地制度的缺陷,对未来我国农地制度的安排做出了新的设计,即:近期农地制度的改革和未来农地制度的再创新———土地国有家庭永包单户继承的家庭农场制度。 相似文献
20.
论中国农村城镇化中土地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崔朝栋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1,32(4):35-38
中国农村城镇化道路与现行土地制度存在矛盾,必须深化农村现行土地制度的改革。土地股份合作制能够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权稳定不变的前提下,解决农村城镇化道路与现行土地制度存在的矛盾,起到了城镇化道路的载体和推进器作用。在土地股份合作制中,集体土地产权关系明确,可提高集体对国家的谈判力,迫使国家政府官员不能在征收农民土地中随意侵犯农民利益。并且,在一般情况下,国家不一定非要通过征地方式使用农民土地,完全可以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制方式开发和使用农民土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