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60 毫秒
1.
我国推出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后,运行效果并不理想。本文在分析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属性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2.
我国推出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后,运行效果并不理想.本文在分析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属性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3.
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制度自从1999年引入我国以来,引起了学术界很大的争议。笔者将对这些年来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提出个人看法。  相似文献   

4.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西方,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已成为提高事务所防范风险能力的重要手段。而在我国,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还未全面推广。2000年7月14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平安保险深圳分公司签订了我国保险业的第一份《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承保协议书》。  相似文献   

5.
职业风险基金制度作为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制度的补充,能加强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能力,在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民事诉讼盛行的。本文探讨了该制度的必要性以及与职业责任保险的关系、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2000年7月14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与深圳市注协签订我国保险业第一份《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承保协议》,开创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先河。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仍沿用我国开办职业责任保险的一般思路,采用以索赔为基础的承保方式。  相似文献   

7.
谈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周歆 《河北财会》2001,(3):41-42
经过几年的酝酿和准备,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平安保险深圳分公司于2000年7月14日签订了我国保险业的第一份《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承保协议书》,6日之后,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中国平安保险上海分公司签订了“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合作意向书,同时,上海市的8家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当场签订了保险合同,正式投保由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发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从而使他们成为我国大陆首批投保该险种的会计师事务所。这一连串振奋人心的消息意味着中国的注册会计师事业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相似文献   

8.
《会计之友》2005,(1):94-94
2004年12月2日,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山西分公司在太原联合举办“山西省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签字仪式”,签字仪式上,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首批参保的10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山西分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和保险协议。标志着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工作全面启动。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诉讼案件不断发生,一些会计师事务所纷纷落马,这迫使会计师事务所寻求自我保护的措施。同时审计委托人也在寻找一种弥补因审计事故而造成的损失的便捷方式。于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便应运而生。1999年12月,中国保监会批准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使得这一新的险种有章可循。2000年7月,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平安保险深圳分公司签定了《注册  相似文献   

10.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把集中于单个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赔偿风险分散于社会大众,强化了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责任的赔偿功能,不仅分散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风险,也有利于促进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社会的稳定,应该说这是个“利圉利民”的好险种。  相似文献   

11.
为了使会计师事务所有效防范职业风险,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及保险事业的发展,2000年12月27日,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在北京西苑饭店签署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  相似文献   

12.
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下达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有违规行为的执业机构和人员,情节严重的,投资者可提起诉讼,追究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因此,会计师事务所一旦诉讼失败,就要有足够的赔偿能力.但目前我国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所提取的职业风险基金对巨额民事赔偿还只是杯水车薪.国外事务所普遍采用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值得我们借鉴.本文试对在我国实施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提出几点拙见.  相似文献   

13.
张海燕 《会计之友》2007,(23):81-82
笔者站在中立的角度,指出我国应从建立民事赔偿基金、行业风险基金,制定风险保障制度、责任保险制度等方面完善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4.
张海燕 《会计之友》2007,(8Z):81-82
笔者站在中立的角度,指出我国应从建立民事赔偿基金、行业风险基金,制定风险保障制度、责任保险制度等方面完善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5.
经过几年的酝酿和准备,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平安保险深圳分公司于2000年7月14日签定了我国保险业的第一份《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承保协议书》。六日之后,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中国平安保险上海分公司签定了“注册  相似文献   

16.
随着资本市场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不断发展,对于注册会计审计执业责任保险的研究也将显得刻不容缓。与国外相比,我国特有的公有产权特征、法律制度背景对实施审计执业责任保险产生了不同的影响。我国也需要在建立审计执业保险方面采取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7.
注册会计师投保执业保险是其规避民事责任的有效手段本文以现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就注册会计师在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如何完善执业责任保险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注册会计师投保执业保险是其规避民事责任的有效手段.本文以现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就注册会计师在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如何完善执业责任保险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恢复和发展的十多年中,有关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始终在积极倡导和推动注册会计师职业保险。2000年7月,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与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签订了我国第一份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承保协议。之后,上海、北京等地的注册会计师职业保险也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但是,同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要求相比,职业保险的发展仍显滞后。那么,对职业保险发展的要求或者说期望,同现实之间到底有多大的差距,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差距呢?  相似文献   

20.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需要,大陆正致力于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建设,力争在本世纪末初步形成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经济监督、咨询服务体系。本文就海峡两岸注册会计师制度进行研究比较,旨在吸取台湾注册会计师制度的有益成份,借以促进大陆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 一、两岸注册会计师制度的比较 (一)产生历史背景的比较 在台湾,注册会计师被称为执业会计师。台湾执业会计师制度是在旧中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的。在旧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有了一定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