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只要存在股票市场,存在股份公司,就必然存在不同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但是,很少有别的国家的股票市场如中国股票市场上大股东控制现象之严重。在中国股票市场建立的过程中,由于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占据主导地位,而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往往采取分立上市方式.也就是将一部分较好的资产拿来上市.  相似文献   

2.
湖南电广“以股抵债”不仅是首开先河,而且在运作上也堪称颇为成功。精心谋划数月的“经典方案”。一经出笼就大功告成,真是兵贵神速呀。该公司雷厉风行,一路真刀真枪地干,数日内董事会决议——国资委报批闯关成功——证监委支持,真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另一路大造舆论,各种“经济学家云集高层研讨会”,“深层突破探讨会”四面开花,各种媒体铺开盖地,大肆宣传“以股抵债”。  相似文献   

3.
2004年9月23日,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电广传媒”,证券代码000917)正式实施“以股抵债”方案。电广传媒的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以其所持有电广传媒75421022股抵偿其所欠电广传媒的债务及利息合计539260310.8元。这是我国上市公司第一次采用“以股抵债”方式解决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由于方式的独特性以及证券市场的敏感性,电广传媒的“以股抵债”个案引起了市场各方的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4.
股份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者通过债务融资的方式,回购一定数额的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股份回购在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推动公司股价回归、加强公司的控制权和代替现金股利政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公司的整体运营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本文首先分析了国内外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动因和产生的效应。然后并从回购动因、市场效应和财务效应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最后,我国资本市场,回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规章制度的缺陷有待于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一、什么是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2005年6月6日,证监会公布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的征求意见稿。简单理解就是,上市公司可以买回社会公众流通在外的股份, 回购后立即停止其权益,并依法予以注销, 从而减少总股本和注册资本。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可以采取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要约方式进行。股东大会对股份回购做出决议,须经出席  相似文献   

6.
一、什么是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2005年6月6日,证监会公布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的征求意见稿.简单理解就是,上市公司可以买回社会公众流通在外的股份,回购后立即停止其权益,并依法予以注销,从而减少总股本和注册资本.  相似文献   

7.
《新理财》2008,(12)
证监会对一向严加把控的股票回购大开方便之门。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在探寻潜在利益的同时,也勿忘记凡事安全先行。  相似文献   

8.
有道是“偏方气死良医”,如果说中医与西医最大的差别是药理,那么两者之间最难区别的仍是药理。偏方系属中医中最难说清药理的处方,有时甚至连疗效都说不准,就搏个歪打正着。但今年炎夏部分上市公司钟爱的“股抵债”方案这样一帖偏方能治愈股市的痼疾吗? 在证监会、国资委正式决定启动“以股抵债”试点的背景下,日前,湖南电广传媒公布了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以股抵债”方案,从而有望成为证券  相似文献   

9.
“以股抵债”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1,他引:3  
从法律角度理解,资金占用就是对上市公司财产实施的无权占有行为,或因此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控股股东的侵占行为属于过错行为.控股股东偿还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不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应该考虑纠正侵占过错的特殊性,并充分考虑其他投资者及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从实际状况看,控股股东滥用其控制权直接占用、或通过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状况比较普遍,性质较严重.对于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行为基本上属于公平自愿(at an arm's len2th),较少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之机会.因此,无论市场、监管还是学术讨论,都约定俗成地将"资金占用"的关注点指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行为.  相似文献   

10.
余欣 《中国金融家》2004,(10):76-78
日来,“以股抵债”这个新名词频繁地见于报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真研究后,终于为其揭开了最后的面纱。他们接受了有关方面提出的采用“以股抵债”的方式,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问题的方案,原则上同意进行“以股抵债”的试点工作。此方案一出台,似乎成为治愈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行为的特效药,在股市掀起巨大的波澜。  相似文献   

11.
公司回购股份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份的流通转让,是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一特殊财产组织形式的必然要求。通过流通转让股份,可以实现筹集资本,积累财富,增强公司活力,合理配置资源等功能,推动股份制经济的发展。但是,如果管理不当,股份的流通转让也会产生一些负作用。因此,各国法律都对股份的转让进行确认和保护,同时又从转让的主体、时间、程序等方面对股份转让进行限制,以充分发挥股份转让的积极效应。股份的回购  相似文献   

12.
《新理财》2008,(11)
中国证监会10月9日正式发布《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不再对回购期间的现金分红作出强制限制,同时增加了加强实时监测防范内幕交易的内容。  相似文献   

13.
股份回购是指股份公司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利用盈余所得的积累资金,或从公司以外融资所得资金,依照一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作为库藏股或予以注销的一种资本运营行为。与公司购并、增发新股、配股等资本扩张手段相反,股份回购对公司的直接后果是股本减少、资本收缩。股份回购在西方发达国家经常被用作抵御外来收购、传递公司信息、刺激股价回升、分配股利、实施经营者股权激励等行为的有效手段。本文拟就股份回购的账务处理作以探讨。一、直接注销的核算直接注销是我国目前法律所允许的回购方式,根据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可以分为自有资金回购、债务资金回购、有形资产回购以及债权资产回购四种方式。1.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可以看作投资者投入资本的逆向行为,因此,账务处理应该采取与投入资本相反的处理方式。当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时,应借记“股本”,贷记“银行存款”,对于回购价格超过发行价格的部分,记入“资本公积”科目,表示对股本溢价的注销。2.债务资金回购。大多数公司普遍存在“资金饥渴症”,很难有巨额资金用于回购,所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组织贷款,或者是定向发行专门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回购是目前比较可行的办法。其账务处理如下:A公司拟回购国有法人股2...  相似文献   

14.
马明妍 《会计师》2021,(12):5-6
股份回购在西方发达国家兴起与发展,引入我国的时间较短,发展较缓慢.近年来我国A股市场的走势持续低迷,股份回购不仅可以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还具有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代理成本、完善治理结构等作用,各大上市公司渐渐将其作为一种资本运作的常用工具.2020年4月,国内白色家电行业龙头企业格力电器首次宣布实施股份回购,2020年10月宣布实施第二期股份回购,2021年5月开启第三期股份回购.本文立足于现有理论,梳理股份回购在我国的发展状况,探究格力电器连续实施股份回购的动因.  相似文献   

15.
股份回购与国有股减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股份回购是西方发达国家成熟资本市场中常用一种的运作方法,在我国则是一种金融创新。我国股份回购有着特殊的使命-减持国有股。本文着重分析股份回购在国有股减持中的重要作用、运用条件、运用方式以及运用效果的实证研究。  相似文献   

16.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作用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发展阶段 我国已有的股份回购案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1992年~2005年6月为早期阶段,2005年7月~至今为近期阶段. 1.早期阶段(1992年~2005年6月)  相似文献   

17.
股份定向回购,即以股抵债,是指上市公司以对大股东的应收款回购大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权,或公开拍卖,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或予以注销.有统计显示,目前我国有近半数的上市公司存在大股东或关联方拖欠债务的问题,资金被占用总额达近1000亿元.2003年9月,中国证监会与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大股东及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的占用,自2003年起每个会计年度至少要下降30%.面对监管部门大力整治清欠问题的压力,除极少数大股东能以现金全部或部分偿还占用的资金外,许多大股东以其资产抵偿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但以资抵债存在资产滥竽充数及资产作价显失公允等突出问题.另外,在2003年的年报中,出现了许多上市公司通过计提大额坏账准备来冲销对大股东的应收款项的做法.针对以资抵债连连发生以次充好给上市经营带来新的包袱以及一大批上市公司纷纷以一提了之的自我牺牲方式,协助大股东轻松逃债等情况,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的股权开始受到关注,有关"以股抵债"的偿债创新呼声渐高.  相似文献   

18.
郑南 《财会学习》2010,(4):56-56
“债转股”与“股抵债”是两个并不经常发生的特殊会计业务。简单地说,“债转股”意味着本公司欠着债权人的钱,因为不能如数归还付息,只好协商吸收该债权人成为本公司股东,将所欠债务转化为对方对本公司的股权投资,本公司会计记录为“应付账款”减少与“实收资本”增加的对应关系;“股抵债”意味着本公司的股东因为欠着公司的钱,实在还不出钱给本公司,只好将他拥有的本公司股份抵作清偿公司债务之用,本公司会计记录为“实收资本”减少与“应收账款”减少的对应关系。  相似文献   

19.
许瑞芳 《中国外资》2011,(16):185+187-185,187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指公司作出合并、分立、重大资产出售、章程变更等重大结构性调整决议时,异议股东享有的要求公司以公平价格回购其股份的权利。我国《公司法》对该权利的规定存在着对各类型公司规范不统一、适用范围过窄、对债权人保护不力、行使程序规定粗糙等缺陷。我国立法应分别针对该类缺陷加以具体的完善。  相似文献   

20.
李婧 《福建金融》2006,(8):51-53
《公司法》确立反对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为了克服资本多数决的弊端,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本文结合中、日两国新《公司法》的具体规定,对反对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相关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