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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至18日,由福建省商标协会主办,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漳州市商标协会承办的“闽台地理标志商标研讨会”在漳外l市举行。来自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中华商标协会、海峡两岸商务协调会、台湾商业总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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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中华商标协会主办,为期4天的2007中国商标节11月3日上午在湖南省长沙市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出席开幕式,并宣布2007中国商标节正式开幕。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为开幕式致辞,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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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华商标协会主办,中国中学生报承办,得力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恩施市人民政府协办的第二届全国中学生商标知识竞赛、地理标志征文系列活动2009年12月29日在北京正式启动。此次活动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大力支持。本次系列活动由“得力杯”商标知识大赛、“恩施玉露杯”地理标志征文大赛组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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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江苏省江阴市工商部门获悉,“江阴河豚”成功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是全国唯一以河豚为主题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据了解,江阴工商局从2007年10月开始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江阴河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于2009年10月21日被成功注册,成为全国唯一以河豚为主题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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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持有“天牧”商标,核定使用商品范围为第25类的裤子、第18类的手提包,使用在裤子上的“天牧”商标于2004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消费者B,于2007年在销售商C处购买了标有“天牧”商标的手提包一个,上面注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嗣后B经查询得知,使用在手提包上的“天牧”商标并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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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2007年12月20日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2008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商标行政保护工作,加大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力度,为2008年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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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华商标协会主办的2012中国商标年会,9月3-5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中华商标协会会长刘凡、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王彬颖女士的代表胡安安东尼奥托勒多,国家有关部委、各地工商局和商标协会、国家商标战略示范城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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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示范企业的商标战略意识和商标战略实施水平,更好的发挥示范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8月2日-4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哈尔滨主办了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培训班。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中华商标协会的领导也出席了培训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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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克标志的“商标”属性
中国目前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是通过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等形式进行保护,其中又以商标保护为中心。2002年2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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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2009年“4·26知识产权日”的到来,4月25日,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华商标协会、中国版权协会、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中国经济报刊协会等单位联合主办的“2009中外企业知识产权高层论坛”在京举行,论坛的主题包括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现状和未来展望、如何以知识产权战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产业升级与转型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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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要求,按照省局全年工作部署,围绕“保护商标,促进发展”的目标,坚持服务与监管并举,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811件,没收侵权商标标识193.76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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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的重要精神,提高企业正确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2010年8月31日至9月3日由中华商标协会与青海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10中国商标年会(以下简称年会),在青海省西宁市举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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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幽兰而生,汲兰香而成,这就是安徽十佳名茶“舒城小兰花”的品质特征。2008年4月,安徽省舒城县茶叶产业协会申报的“舒城小兰花”茶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成功注册为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了茶叶品牌,大大地提升了“舒城小兰花”的美誉度和竞争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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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8日,2007年农产品出口企业与地理标志国际注册培训会议在四川成都市举办。这次会议由国家工商总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联合主办,四川省工商局承办。参加会议的主要领导和专家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安青虎、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副会长白文忠、四川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四川省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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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现状当前我国地理标志立法保护模式混杂,商标法制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三者并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农业部(简称以下农业部)均是我国地理标志行政管理主体。国家工商总局依据2001年第二次修订的《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行使对地理标志的管理权,并于2007年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中国地理标志(GI)"[1]。国家质检总局在1999年就发布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并先后制定了《原产地域产品通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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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商标协会第一届第六次理事会11月27日至28日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出席会议并做重要指示,强调商标协会的工作要增强“两个意识”,提高“两个水平”。即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和对外交流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李东生副局长指出,自第一届第五次理事会以来,中华商标协会尽心尽力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在服务会员、宣传商标法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成绩,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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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专局批准,2003年12月2日至23日,以中华商标协会秘书长曹中强为团长的培训团,赴日本东京参加了由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日本海外技术者研修协会(AOTS)举办的“商标注册与评审培训班”。来自中华商标协会、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