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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51 毫秒
1.
近期,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人员依法对辖区内甲水泥厂进行监督抽查,发现有两批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包装袋上标注着不同的内容:1.批号为06003的水泥,厂名为甲水泥厂(即本厂),厂址为本市,生产许可证为甲水泥厂获得的证号;2.批号为06004的水泥,厂名为另一座城市的乙水泥厂,生产许可证是乙水泥厂获得的证号。经抽样检验,这两批水泥的质量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相似文献   

2.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2003年第10期刊登的《水泥与不合格包装能否分别处理》一文,对水泥厂使用不合格包装袋销售合格水泥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提出了三种处理意见。笔者认为,三种意见均不正确。第一种意见提出按生产、销售不合格水泥的行为进行查处是错误的,因为水泥是合格的,以此认定  相似文献   

3.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了1993年水泥产品质量统检。共检查了6672家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的7085批样品,样品平均合格率为86.4%下面是不合格企业及产品名单:□贵州湖潮水泥厂普通水泥□贵州遵义县丁村水泥厂普通水泥□贵州遵义县光华水泥厂普通水泥□广东河源公路水泥二厂普通水泥□广东云浮市茶洞水泥厂普通水泥□广东化州县宝山水泥厂普通水泥□河南省建材公司第二水泥厂普通水泥□河南密县永恒水泥厂普通水泥□河南省豫北水泥厂普通水泥□河南栾川城关镇水泥厂普通水泥□河南辉县市常村红星水泥厂矿渣水泥□河南安阳县双丰水泥厂矿渣水泥□河南安阳县水冶镇西古庄凌云水泥  相似文献   

4.
2000年9月25日A市B旗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用户举报,对B旗甲水泥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水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甲水泥厂法定代表人(厂长)为孙某某,厂址在A市B旗某某镇向阳街6号。经调查取证查明,因A市乙水泥厂的名牌产品在市场上比较畅销,甲水泥厂遂于2000年8月至查处日期间生产假冒乙水泥厂产品,其包装袋产品标识标注为“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冒用乙水泥厂的厂名、厂址和生产许可证编号,批量为100吨。该产品已销往A市B旗两个建筑工地共60吨,现存40吨未售出。产品生产成本价150元/吨,销售价230元/吨。经对已售出和现存货进行抽样检验,其结论均为不符合(GB175—1992)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劣质产品。此案应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5.
近日,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某水泥厂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水泥厂使用的水泥包装袋涉嫌质量问题。于是,执法人员分别对水泥和包装袋进行了抽样,经相关质检所检验,最后认定水泥产品合格,水泥包装袋不合格。执法人员在处理该案件时发生了分歧,有以下3种意见:  相似文献   

6.
在县级质监部门日常办案中,有相当部分属于检验后处理的案件,这类案件检验结果是该批产品不合格,据此,办案人员习惯地将案件都定性为甲企业生产的乙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认定该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应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笔者认为,如此定性未免过于简单而草率。  相似文献   

7.
近期,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监督抽查计划,对某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成品仓库按规定抽取样品(一份为检验样品、另一份为备检样品)送市质检所检验。经检验,该批水泥不合格,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要求。  相似文献   

8.
在实际执法办案中,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机关经常遇到当-事人的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规范,由于它们之间所规定的行政处罚,尤其是罚款幅度不一样,故而产生了行政法律规范冲突现象,如某水泥厂生产劣质水泥行为,既违反《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又违反《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显然.对该违法行为不能依据《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两次,特别是不能处以两次罚  相似文献   

9.
信息     
最近,吕梁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产品质量检查时,查出中阳县中铁冶炼有限公司水泥厂(二水泥厂)生产的425#水泥安定性不合格,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了进  相似文献   

10.
《中国技术监督》2008,(6):32-33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8年第4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自用”产品如何处理》一案,介绍了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某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成品仓库内按规定抽取样品送检,经检验该批水泥不合格。而这时该企业却声称这批水泥是用于自建道路的,并不对外销售。对于本案的处理,在执法人员中出现了5种不同的处理意见……  相似文献   

11.
[案情简介] 2000年9月25日,A市B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用户、消费者举报,对B县甲水泥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水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结果发现,甲水泥厂法定代表人(厂长)为孙某某,厂址在A市B县某某镇向阳街6号。经调查取证查明,因A市乙水泥厂生产的名牌产品在市场上比较畅销,甲水泥厂遂于2000年8月至查处日期间生产假冒乙水泥厂产品,其包装袋产品标识标注为“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冒用乙水泥厂的厂名、厂址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批量为100  相似文献   

12.
《中国技术监督》2009,(4):24-25
案情回顾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9年第2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应如何处理该水泥厂的违法行为》介绍了这样一起案例:某县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县一家水泥厂进行检查,发现该水泥厂仓库内水泥用普通编织袋袋装,每袋标注净含量50kg,共计有200吨。水泥包装袋现场拍照取证确认;捡查中经邀请的专业计量检定人员按规范对该同一批次水泥进行抽样检验,结果是水泥存在计量短少现象。该厂收到检验报告后未提出复检。据该厂负责人供述,为节约成本,共进普通编织袋8万条用于包装,货值金额计26400元,已使用5.7万条,其余的在检查后已全部退回厂家。但对此类案件如何判罚,执法人员出现了四种不同意见。本案到底该如何处理呢?  相似文献   

13.
近期,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监督抽查计划,对某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成品仓库按规定抽取样品(一份为检验样品、另一份为备检样品)送市质检所检验。经检验,该批水泥不合格,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要求。  相似文献   

14.
2003年3月24日,赤峰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接到内蒙古省际通道DTTJ2025合同段乌海市公路工程局委托,委托方从我市某水泥厂购进42.5MPa水泥上千吨,委托方检验其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委托方称,在购进的水泥中厂方有出厂通知单、化验单,各项指标符合GB175-1999《普通硅酸盐水泥》指标,而委托方在工地取样检测中,做了几组试样,试饼都出现早期龟裂,沸煮后没有翘曲现象。为此,厂方和使用单位共同委托赤峰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水泥检验站进行检测。我们接到委托后,对出现试饼早期龟裂进行了分析,并按GB/T1346-200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  相似文献   

15.
《巴蜀质量跟踪》2002,(6):24-26
2001年9月,温州质监分局按温江水泥厂投诉称其购买的“广东富力华水泥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数台水泥破碎机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后,当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前往温江水泥厂对该批破碎机的安装、调试现场进行了检查、勘验,  相似文献   

16.
东乡县水泥厂转让租赁经营审计后的思考及对策乐树林接县计经局和财政局的委托,审计部门从今年2-7月份对全县十家国营工业企业第二轮承包经营责任进行审计。我们审计组来到东乡县水泥厂审计时,该厂今年2月份起转让澳商租赁经营,企业引进外资,租赁经营,转换机制,...  相似文献   

17.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8年第4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自用"产品如何处理》一案,介绍了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某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成品仓库内按规定抽取样品送检,经检验该批水泥不合格。而这时该企业却声称这批水泥是用于自建道路的,并不对外销售。对于本案的处理,在执法人员中出现了3种不同的处理意见……文章刊出后,得到了各地读者的广泛关注,纷纷来信来电阐述自己的意见。但是,绝大数读者同意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称该批水泥用于自建道路是一种事后的辩解,而真正的目的还是用于销售。现将部分读者的文章摘登,并将有关专家的说法附后,仅供参考,并真诚地希望能对您的行政执法工作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8.
内蒙古西卓子山水泥厂是国家重点水泥生产企业,属国家大型二档,也是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号水泥的重要生产基地,所生产的“草原牌”水泥共有六大系列17个品种,主导产品525早强型普通硅酸盐水泥被评为国优银奖产品,525早强型矿渣硅酸盐水泥被评为部优产品,525早强型复合硅酸盐水泥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多年来,西卓子山水泥厂不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强化质量管理,依靠科技进步.全面实施名牌推进战略,树立名牌产品和企业形象。该厂把《产品质量法》中的有关要求纳人到企业的经营方针和目标管理之中。并依,照ISO9000系列标准建立和…  相似文献   

19.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2003年第10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水泥与不合格包装袋能否分别处理》一文,以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行政执法中的具体案例为例,提出了如何处理合格产品与不合格包装袋的问题。对此,各地读者踊跃来信,纷纷畅谈自己的看法。现将部分来信摘登,并将权威人士的观点附后(见本期“权威说法”栏目),供广大同仁参考。  相似文献   

20.
在全国开展打假联合行动过程中,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统一部署,对在我市生产、销售的花生油产品进行了一次较全面的监督检查,现公告如下: 1、共检查169批(次)花生油产品,合格155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1.7%。 2、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加热试验和酸价超标、个别产品成份分析不合格,说明有掺杂使假现象。 3、目前我市花生油质量比前几年相对较好,但还存在假冒伪劣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投诉和举报,一经查实,我们将按《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花生油产品监督检查情况公告@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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