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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介绍的一个案例颇有典型性和普遍性,你没经历过也一定听说过,简而言之,就是业主认为物业公司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于是业主就拒绝缴费.一般人都怀着对物业公司不满的情绪,认为不缴得对,不缴得有理,就该治治物业公司,法院就该主持公道,保护我们业主这样的"弱势"群体,打击一下物业公司的"不法"行为.但是,法律不光是为业主制定的,也是为包括物业公司在内的所有人制定的,大家都既有权利也有义务,谁也别存只被保护不受"打击"的幻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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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炬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8):93-94
通过对目前业主维权意识现状的分析,说明业主、物业公司和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对待业主维权存在的认识歧见,建议: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三者间应建立起尊重各自合法权益、相互配合、相立制约而共同发展的关系;同时行政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意识也有待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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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的产生.至今也有好些年头了,然而如今在多数的业主眼中.仍然是相当陌生的新鲜名词。业主委员会平常都该做些什么事?在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中,它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在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它又应该如何选择自己的位置?……这些问题.其实也是每一位有意投身”自治”大潮的业主事先所应该了解的。带着这些问题,笔者近日走访了汕头中泰花园小区业委会主任沈广鑫.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位活跃在最基层社区的“业主自治”实践者是如何当好他的“业委会主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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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业主方遭受的侵权行为,以新颁布的《物权法》和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文为依据,分析了侵权行为的来源,从业主团体的角度分析了来自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及业主个人的可能侵权行为及维权对策;从业主个体的角度论述了相邻关系中的侵权现象与维权措施。文中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维护业主权益方面的作用进行了分析,指出了业主维权应该注意的若干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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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2002年,上海广中街道某小区欲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以及居委会的协助指导下,建立了该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于该小区业主朱某以及部分业主认为筹备组人员是内部指定,因此要求重新组建筹备组,并要求居委会回避。直到2005年,朱某及部分业主还要求成立业主大会,并重新产生筹备组。成立期间,筹备组根据上海颁布的《加强住宅物业业主大会建设的若干规定》依法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委员,朱某以绝对优势成为其中一员。在即将公布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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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盘锦鹤乡小区部分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收费难入手,从业主维权要合法和业主维权要合情合理两个方面展开论述,指出业主维权的正确方向:业主维权一定要兼顾双方利益.实现双赢,共建和谐社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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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坚持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当我们三者为了同样的理想共同的目标紧紧地团结起来的时候,我们一定能荡涤污泥浊水,把自身锻造得更加纯净,从而成为建设和谐社区的中流砥柱。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建设和谐社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紧紧地团结起来呢?社区居委会一进入小区,我们就召开了三方联席会议,确立了三方必须团结一致的总原则。有事商量,不同意见可以争论,但一旦形成共同决议,三方必须严格遵守,发出的声音必须是统一的,谁搞小动作都将受到批评。业主委员会每季召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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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底,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厦门市涉及《物权法》维权第一案。该案的起因是厦门海沧金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厦门市超音速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物业公司将其管理的大金门花园小区8号楼屋顶的使用权有偿交给广告公司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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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提出 所谓社区维权,是指对社区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享有的权利的维护.在此需要阐明两个概念:公民权利和业主权利.公民权利,是指国家通过宪法、法律确认的公民的自主地位、利益、自由和权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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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目前“强国家,弱社会”的现实政治框架下,本应纯粹的市场博弈呈现出如下特色:无论哪一种市场力量都必须接近政治力量并试图和政治力量结合在一起以期得到政治力量的支持,而经验的逻辑恰恰证明哪一种市场力量和政治力量紧密合作,哪一种市场力量就占据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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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盘锦鹤乡小区部分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收费难入手,从业主维权要合法和业主维权要合情合理两个方面展开论述,指出业主维权的正确方向:业主维权一定要兼顾双方利益,实现双赢,共建和谐社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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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盘锦鹤乡小区部分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收费难入手,从业主维权要合法和业主维权要合情合理两个方面展开论述,指出业主维权的正确方向:业主维权一定要兼顾双方利益,实现双赢,共建和谐社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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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谐社区问题,首先需要弄清楚的是谁与谁和谐的问题.是业主与业主之间的和谐吗?这似乎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实际上目前社区建设中最需要和谐的是物业管理一方同业主之间的和谐问题,因为大家知道,近年来,随着城市住宅建设的发展,小区也多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甚至出现了暴力流血事件,而业主一方往往成为弱势群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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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初,苏州市房管局领导来琴枫苑检查工作,了解5年前被评为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的情况。他们颇为惊讶地表示,想不到5年后的今天,琴枫苑的面貌还是那么的完美。是的,经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以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努力,精心呵护,琴枫苑二手房价已增值了2倍,超过了当地新房的房价,一些外资企业的员工都愿意租住在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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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除了必须体现一定的和谐以外,在许多情况下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在双方无法协调解决的情况下甚至于对簿公堂.但有时一些业主所做出的看似平常的小事也常常会让我这个搞物业管理的人感动不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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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学知园小区更换了一家新的物业公司。很多小区在得知其是北京市第一个委托专业咨询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成功地为业主们挑选到物业公司的小区后.都对此种通过中介组织选聘物业公司的新方式表示出较大的兴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