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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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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例2006年10月,甲公司以公开拍卖方式竞得一宗出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年期40年。甲公司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并进行了土地登记,取得了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2007年6月,甲公司将仍未开发的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并与乙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  相似文献   

2.
闵佳 《中国地产市场》2007,(11):102-103
某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2006年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一宗土地,与某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分期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地产公司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要求国土资源局发给土地使用权证书,以便向银行申请土地抵押贷款。  相似文献   

3.
A公司(国有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是从政府手中划拨取得。2000年4月,A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以该幅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01年8月,A公司将该幅土地使用权转让给B公司。事后,B公司得知该土地使用权已经抵押并早在2001年5月因A公司欠银行贷款而被法院查封。2001年10月当地政府因A公司搬迁改造收回了该幅土地使用权,并将该幅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转让给C公司。现B公司以A公司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A公司返还购地款并赔偿损失,银行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要求行使抵押权。本案涉及到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系列法律问题,有些…  相似文献   

4.
案例甲公司以拍卖方式取得一宗国有土地70年的使用权。2003年3月15日,甲公司与当地国土资源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同年5月15日由出让人将达到合同约定使用条件的土地交付于甲公司使用,同时约定出让年限按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起算。在按期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甲公司于2004年8月1日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并取得了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书。2008年5月,甲公司将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双方在关于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的问题上发生严重分歧。乙公司认为,应该从2004年8月1日土地使用权登记之日起起算70年,因此剩余期限为66年;而甲公司则认为,应该从2003年5月15日土地交付之日起起算70年,剩余期限为65年。  相似文献   

5.
《中国地产市场》2013,(11):72-72
A公司为一家保险公司,计划以一笔保险资金投资B企业,并收取固定投资收益。经协商,B企业欲以其一宗土地为抵押,获取这笔投资资金。双方拟订资金投资合同和抵押合同后,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抵押登记,但国土部门以保险公司不是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为由,不予登记。A公司则认为,其有合法的保险经营许可证,以及正式的投资和抵押合同,并且业务模式与银行贷款模式相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该给予登记,遂与B企业一起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6.
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甲公司以150万元将其所有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按照约定,乙公司及时将价款打入甲公司账户。然而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过程中,该宗地市场价已涨至200多万元,甲公司遂迟迟不予申请办理土地过户登记手续。乙公司催告未果,将甲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甲公司申请办理土地过户登记手续,但甲公司仍拒不履行该判决。依当事人申请,法院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将该宗国有建设  相似文献   

7.
正案例2007年5月,A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不久该企业就因经营不善破产倒闭,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为偿还债务,该宗地被法院查封拍卖,甲公司以1900万元竞得。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时,甲公司反悔,决定放弃该宗地。2013年10月,法院再次拍卖该宗地,乙公司以900万元竞得。法院按照事前的约定,要求甲公司补交两次拍卖价款差价1000万元。甲公司不服,认为A企业取得该宗地后6年没有开发,当地政府应当无偿收回该宗地,因此法院没有权利拍卖。  相似文献   

8.
闵佳 《中国地产市场》2007,(12):102-103
[案例]   某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2006年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一宗土地,与某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分期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地产公司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要求国土资源局发给土地使用权证书,以便向银行申请土地抵押贷款.……  相似文献   

9.
某市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将宗地号为0089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A公司,用作大型商贸城的建设。双方在拍卖后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该宗地块的用途为商业用地。以地上60米为上限、以地下30米为下限,高差为90米。合同签订后,A公司支付了全部价款,国土资源局为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书。一个月后,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0089号宗地。以地下30米为上限、以地下70米为下限,高差为40米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将此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了B公司,同时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A公司得知后,认为  相似文献   

10.
闵佳 《中国地产市场》2007,(11):101-102
某市一房地产公司2002年通过招标的方式,获得某市A区一宗450亩的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取得土地后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应于2003年4月20日开始进行首期270亩土地的开发建设。但投资80亩土地的开发建设后房地产公司因资产周转困难,没有能力再次投资对其余的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土地一直闲置未用。2007年,某市国土资源局认为房地产公司中止开发建设未经批准,要求依法收回房地产公司已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公司却认为既然已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何时开发利用是自己的事。  相似文献   

11.
案例2007年12月,某公司计划填海造地,遂向当地海洋部门申请用海,经批准后,缴纳海域使用金,获取了海域使用权。后该公司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土地登记,由于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国土资源局拒绝为公司办理登记。  相似文献   

12.
2005年5月,某企业到某市投资,为建设厂房与该市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企业随后到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却被告知其与开发区管委会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该企业认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民事合同且已支付了出让金,该合同是有效的,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3.
张某从李某处购得一所房屋,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后由于民事债务纠纷,法院查封了张某的这所房屋。现张某向所在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变更登记,要求将该房屋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从李某处过户到自己名下。  相似文献   

14.
《中国地产市场》2008,(11):71-71
案例1994年12月,澳大利亚某公司以建造年产2000吨轻钢建材项目申请用地并和A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的组成部分《土地使用条件》中对建设工期进行了约定,超过两年未开发的,由出让方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地块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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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于2009年8月与B公司签订了《土地转让合同》,将其拥有的位于某市的工业用地转让给B公司,合同中约定交付土地的时间为2009年9月。而土地实际交付时间为2011年3月,B公司实际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时间为2011年5月,B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的次月(即6月)依法申报缴纳了城镇土地使用税。2011年,该市地税稽查局对B公司进行纳税检查时,  相似文献   

16.
正案例A纺织厂原为国有企业,1985年经B市政府批准,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一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建成厂房和职工宿舍。2000年,该企业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土地资产进行处置后.补办了土地出让手续。2013年,该企业因经营不善处于停产状态。企业处于B市中心城区,地理位置较好,周边已进行商业和房地产开发。A纺织厂到B市规划部门查询得知,现在该宗土地规划用途是住宅用地。于是A纺织厂向国土部门提交申请改变土地用途,拟进行房地产开发。国土部门接  相似文献   

17.
当前,由于我国大部分地区对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管理采用的是分管体制,即土地使用权的管理职权由政府国土管理部门行使,房产的管理职权由政府房管部门行使,造成当事人单独以房产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是仅需在房管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还是在房管部门办理房产登记、在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不仅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迷惑不清,两职能部门之间亦争执不  相似文献   

18.
由于民事债务纠纷,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张某从第三人处购得的房屋,张某已于被查封前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第三人的土地进行过初始登记)。现张某要求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从第三人处过户到自己名下。  相似文献   

19.
2003年3月27日,昆山市国土资源局与甲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国土资源局出让给甲公司位于开发区士地一块。在出让合同中,除其他有关事项外还规定了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期限和条件,并约定:甲公司付清土地出让金,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后根据本合同和仕地使用条件》投资开发利用的土地,可转让、出租、抵押,但必须报国土局审核,并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在土地使用条件中的建设要求里规定:1、本宗地建设年限为二年,2、甲公司必须在2004年6月26日前,完成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可建总建筑面积的50%的建筑工程量。  相似文献   

20.
[案例]   2005年5月,某企业到某市投资,为建设厂房与该市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企业随后到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却被告知其与开发区管委会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该企业认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民事合同且已支付了出让金,该合同是有效的,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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