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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2 毫秒
1.
浅谈保险经纪人参与保险产品开发与设计的优势和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席友 《上海保险》2008,(3):43-45
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由此定义可知,保险经纪人是站在客户的立场上,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服务,设计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根据《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保监会2004年12月15日)第八十三条规定,我国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可以经营下列保险经纪业务:(一)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公司以及办理投保手续;(二)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三)再保险经纪业务;(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相似文献   

2.
丁爱华 《金融纵横》2003,(1):49-49,53
一、我国保险经纪的发展现状 保险经纪人是在保险市场中站在投保人的立场上,促成保险合同签约,为合同当事人双方提供专业保险中介服务的中间人。现代保险经纪人的业务种类已非常不仅包括与保费直接相关的经纪业务如普通的保险经纪、专业保险经纪、意外及健康保险经纪、冉保险经纪,还能为客户提供许多高附加值的风险管理咨询,保险方案设计等服务。  相似文献   

3.
当前部分企业征信机构为了加快发展,通过发展加盟机构,在异地开展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并对外提供征信服务。人民银行作为征信业监管主管部门,对加盟机构的身份界定、业务合法性以及征信活动中违法违规责任界定等法律问题存在理解上的歧义。本文明晰了加盟模式下企业征信机构监管相关法律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监管建议。  相似文献   

4.
朱虹 《时代金融》2014,(6):206-207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确立了支付机构合法经营的地位,为支付机构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然而,在业务迅速发展的同时,有个别支付机构重业务发展,轻风险管理,忽视人民银行的监管,不遵守制度规定的约束,影响支付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尤其以支付机构异地经营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本文从分析支付机构异地违规经营的形式及危害,归纳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监管工作的难点,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一边是投保人的不信任和不认可,另一边是保险公司的不接受、不买账。从诞生伊始,中国的保险经纪业似乎就遭遇"两头受排挤"的尴尬。虽然保险经纪十年奋斗成就不菲,但在保险市场中的地位与预期的市场定位仍有相当大的差距。十年来,在保险经纪发展的道路上,有来自投保人保险消费的中介服务意识落后的障碍,也有来自我国保险公司多年所形成的粗放型发展模式的天然排斥,还有来自保险市场不成熟、分工体系欠缺、竞争无序、  相似文献   

6.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结束了非金融支付一直处于政策法律监管灰色地带的局面,然而,在业务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也有个别非金融支付机构在扩张过程中重视规模、轻视质量,片面追求效益,忽略支付纪律。其中,尤以非金融支付机构的异地经营行为存在问题较为突出。本文从分析非金融支付机构异地经营存在的问题入手,归纳了人民银行监管工作的难点,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根据现有法规有关规定,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分支机构只能采取两种形式设立,即分公司和营业部。实际操作中,部分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如保险经纪、公估机构)为了业务发展需要,积极开拓注册地以外的保险中介业务,在分支机构暂时无法设立的情况下,通常采取异地展业的方式。那么,何谓异地展业方式?异地展业方式究竟给当地保险市场带来哪些影响?作为保险监管部门又如何对此方式加强监管?这已成为当前保险中介市场中的热点问题。  相似文献   

8.
自1999年中国保监会批准江泰、东大和长城3家保险经纪公司筹建至今,我国保险经纪市场发展迅速,无论机构数量、业务规模还是功能作用都得到极大提升,已经成为保险市场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文对目前我国保险经纪机构普遍采用的经营模式进行归纳,并通过分析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借鉴国际经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金融危机使全球保险市场机构兼并、重组进一步加剧,发展经纪保险市场,建立现代保险经纪制度,对推动新时期我国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重视并大力发展保险经纪业务是新时期实现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需要。  相似文献   

10.
本刊讯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基本服务标准》、《保险经纪机构基本服务标准》、《保险公估机构基本服务标准》。三个基本服务标准为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接受服务方面提供参考,也使他们对中介公司评价有了具体标准,这是监管机关加强保护消费者  相似文献   

11.
支付服务体系中提供支付服务的银行机构与支付机构,在支付业务开展中二者各有优势,既存在竞争,又存在合作.本文在对我国支付服务市场基本情况分析的基础上,将二者的支付服务比较优势进行对比,得出了引导和促进银行机构与支付机构的协调发展、合作共赢,推动支付服务市场良性发展的启示.  相似文献   

12.
2007年6月25日,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正式运行。支票影像业务的开展.实现了支票全国通用,进一步拓宽了支付结算渠道,方便了企业之间异地资金结算、节约了社会资金成本.促进了区域间经济交流与发展,但支票影像业务在开展过程中仍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本文结合盘锦市实际情况。分析了支票影像业务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若干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2007年6月25日,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正式运行.支票影像业务的开展,实现了支票全国通用,进一步拓宽了支付结算渠道,方便了企业之间异地资金结算,节约了社会资金成本,促进了区域间经济交流与发展.但支票影像业务在开展过程中仍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本文结合盘锦市实际情况,分析了支票影像业务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若干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蒋铭,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营销企划专家、产品专家。十多年全国性大型保险公司寿险营销管理、机构管理及产品开发推广经历,具有敏锐的市场直觉和洞察力,具备较强的营销管理和创新能力,曾带领地市级、省级保险机构取得个人业务系统冠军的优异成绩。主导、设计的大童专属产品获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和消费者的欢迎第三方保险代理机构如雨后春笋遍及全国,但是这些机构与保险公司有何区别?产销分离后对于投保人有哪些影响?投保人的利益是否能够被保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蒋铭。  相似文献   

15.
2007年6月25日,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正式运行。支票影像业务的开展,实现了支票全国通用,进一步拓宽了支付结算渠道,方便了企业之间异地资金结算,节约了社会资金成本,促进了区域间经济交流与发展。但支票影像业务在开展过程中仍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本文结合盘锦市实际情况,分析了支票影像业务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若干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异地临时存款账户(以下简称“异地临时户”),主要是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或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开立的账户.在目前经济形式多元化、组织机构多样化、资金管理个性化、企业经营集团化的趋势下,异地临时户为相关企业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高效、安全的支付结算服务.但调查显示,异地临时户存在资料审核难度大、久悬账户比例高、授权书不规范等现象.本文以廊坊市为例,利用异地存款户的基本情况,分析异地临时存款户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利于规范临时存款户管理的建议和方法.  相似文献   

17.
村镇银行为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支持新农村建设起到重要作用。通过深入调研河南省村镇银行支付结算业务开展情况,发现其呈现出以县城为中心设置机构,以间接参与身份加入支付清算系统,以传统支付工具和方式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等特点,存在业务发展、核心系统技术标准与系统应用、支付渠道、银行卡发卡等方面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以期更好地促进村镇银行支付结算业务的发展和农村支付服务环境的改善。  相似文献   

18.
发展和完善中国保险经纪人制度,既是中国保险市场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的需要,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促进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保险经纪人因其独特的市场职能,在整个保险业发展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但目前我国保险经纪制度的发展十分缓慢,尚存诸多矛盾和问题,未能发挥出经纪人制度本身应有的功效,阻碍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文章通过对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剖析,确立了保险经纪人制度有利于改变投保人(或被保险)在保险市场上的劣势地位,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规范化经营,加快保险市场的深度开发和保险产品的创新。并从品牌建立、经营管理、法律规范、保险监管等方面探讨了如何发展和完善我国保险经纪制度。  相似文献   

19.
发展和完善中国保险经纪人制度,既是中国保险市场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的需要,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促进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保险经纪人因其独特的市场职能,在整个保险业发展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但目前我国保险经纪制度的发展十分缓慢,尚存诸多矛盾和问题,未能发挥出经纪人制度本身应有的功效,阻碍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文章通过对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剖析,确立了保险经纪人制度有利于改变投保人(或被保险)在保险市场上的劣势地位,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规范化经营,加快保险市场的深度开发和保险产品的创新。并从品牌建立、经营管理、法律规范、保险监管等方面探讨了如何发展和完善我国保险经纪制度。  相似文献   

20.
邱剑 《上海保险》2011,(9):9-12
一、我国财产保险产品销售渠道的现状 我国财产保险产品的传统销售渠道分为直销渠道和中介渠道。直销渠道是指在保险公司固定营业场所或其延伸机构,由保险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营销人员通过面对面的方式讲解和示范,将保险产品和服务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交易的主体只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中介渠道是指通过第三方的服务,将保险公司(保险人)保险产品销售给最终购买保单的企业或个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第三方可以是代理方或者经纪方,因此,保险中介渠道又分为保险代理渠道和保险经纪渠道,其中保险代理渠道又可以细分为个人代理渠道、兼业代理渠道和专业代理渠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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