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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金秋 《金融经济(湖南)》2014,(11):132-133
2004年12月7日,中国证监会颁发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05年开始我国新股发行定价改革为市场询价定价制度.实行十年来,证券市场发展突飞猛进,与我们实行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不无关系.但是与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比较,我国IPO询价制度还存在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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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IPO询价制度实施效果研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本文运用均值检验与逐步回归等实证分析工具,对我国IPO询价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了检验与研究.结果显示,目前我国的IPO询价制度并未使IPO效率获得大幅提升,IPO的首日与首周平均收益率仍处于较高水平.询价过程缺乏信息激励与甄别是影响询价制度实施效果的主要因素.IPO发行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但询价制度仍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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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统评估注册制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成效,深入挖掘全面推行新股发行市场化定价的内在逻辑和深层次阻力,以此探究健全注册制IPO市场化询价、定价和承销机制优化的政策路径。研究发现:(1)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有效引导了投资者询价行为,提升了IPO定价效率和市场运行效率;(2)"激励约束相容"的新股询价与定价机制仍部分缺位,市场化充分博弈的IPO定价均衡机制尚未真正形成;(3)强化保荐机构监管,提高投行执业质量,是破解IPO市场化改革"堵点"与"阻力点"的关键环节。基于注册制新股发行改革绩效的系统评估和问题剖析,本文提出加快建立市场化充分博弈均衡定价机制、完善询价机构估值定价依据管理、强化网下投资者分类监管及投行业务全链条监管等制度优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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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询价制度考量中介机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4年8月30日,中国证监会公开向市场征求对<关于首次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预示着证监会将从制度上解决在IPO定价问题,有人称之为"IPO新政".试行新股询价制度,将对我国证券市场的从业者,特别是券商、律师、顾问公司、基金公司等产生极大的影响,从经营理念、业务能力、承销能力、服务水平等方面全面考量中介机构,给他们带来机会的同时,也将带来更多的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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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9,《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部7000余字的法规重点规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等环节,完善了现行的询价制度,被业界称为IPO新规。本文首先介绍IPO新规的主要内容,其次分析IPO新规实施一年多来对证券发行市场的影响,最后对IPO新规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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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晓兵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2(1):37-42
我国目前的新股询价制度向市场化方向迈出了一大步,但询价制还没有实现新股定价的彻底市场化,市场还没有经由IPO询价获得更为令人满意的资源配置效率。询价制存在着缺乏询价制度所必需的基本市场结构,忽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询价机构不诚信、进行利益输送,询价机构定价能力偏低等问题,迫切需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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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莹 《金融经济(湖南)》2013,(16):64-66
市场经济下,未上市的企业通过IPO(Initial Publicoffering,首次公开募股)可以使拟上市公司资产扩大,对企业未来发展注入资金。国际上IPO定价方式有三类: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累计投标询价制、拍卖机制。当前我国主要采用询价方式,但我国当前IPO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发行公司和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IPO抑价明显、机构投资者操纵新股询价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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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式IPO询价发行体制下,承销商没有新股分配权力,而定价市场化改革赋予了其定价权力。面对投资者的过度乐观情绪,承销商的理性选择是利用情绪抬高发行价格,通过收取与融资金额成正比例的承销费用实现其利益最大化。本文利用强制披露的询价机构网下全部报价数据,实证检验了中国式询价制的运作机理,结果发现:在机构报价形成的股票需求曲线上,承销商实际选择在相对高位定价,发行价格显著高于各类报价均值,而承销商声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这种定价拔高行为;定价拔高越大,IPO上市首日收益率越低;IPO上市后的交易价格呈现出显著的下降趋势,定价拔高越大,机构配售新股解禁后的累计异常收益率越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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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之一就是对资产进行合理定价。国际上常用的IPO定价评估方法主要有三大类。分别是绝对估值法、相对估值法和实物期权法,在具体运用过程中,它们各自都有优缺点。而当前我国IPO定价存在的问题表现为抑价幅度过大、机构投资者操纵新股询价、发行监管部门的权力与责任不对等以及发行公司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改变这些不足的方法是坚持IPO定价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尤其是要引入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IPO询价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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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的创新载体,科创板市场改革能否达到改革预期目标,是当前资本市场热切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文基于市场定价效率的视角,对科创板基础性制度改革下的定价机制改革效果进行评估,着重考察询价机制改革和价格限制改革对市场价格发现的影响效应。研究发现,相比主板及创业板市场(试点注册制改革之前),科创板市场定价效率显著提升、价格发现功能显著优化。从具体改革路径来看,询价机制改革更好地实现了发行定价市场化,通过“询价机构报价行为”路径提升了科创板新股发行定价效率,且促进了中长期理性定价;价格限制改革则更好地实现了交易定价市场化,不仅抑制了科创板新股首日溢价程度,也加速了市场日后均衡价格的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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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投资者情绪与IPO定价效率的动态关系,主要结论为:首先,承销商在最终定价时会根据拟发行企业的内在价值,对询价对象提供的报价进行反向调整;其次,IPO抑价率与投资者情绪表现出了较为持久的相互作用影响。市场的投资者情绪是影响IPO定价效率的因素之一。因此,提升IPO定价效率,还要培育真正的机构投资者,并引导其实现长期价值投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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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式累计订单询价发售机制中,如何分配新发行的股票是一个关键问题.从国外新股发行的具体实践来看,主承销商在分配股票时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通过分配股票收集有关新股定价方面的信息;将股票分配给能够长期持有的投资者以稳定新股价格;将行情好与不好时的IPO股票搭配分配以更好地分销股票;从自身牟利角度分配IPO股票等.本文对我国的新股发行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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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实施注册制后,机构投资者占比增多,但IPO高抑价现象仍然突出。基于2019—2021年科创板公司数据,研究机构投资者异质性对科创板IPO抑价的影响。结论显示:在科创板初期,买方报价的非市场性和二级市场投资热情高涨,机构投资者持股未能缓解科创板IPO抑价,而机构投资者异质性对IPO抑价影响差异较大,除了受IPO定价效率有限和二级市场投资热情影响外,还受其投研能力、定价能力和机构资金用途要求等因素的影响;估值分歧强化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对科创板IPO抑价的促进作用,但对不同机构投资者持股与IPO抑价之间的调节效应存在差异性,这应该与企业信息披露程度有关。建议从强化监管投资者询价行为、加强上市企业信息披露质量、规范IPO企业估值体系、合理提高机构投资者权益资金配置比重和提升投资者的投研能力等方面推进科创板IPO定价机制更趋向理性、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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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5年开始实施询价制以来,我国A股IPO抑价率也高居不下,其中机构投资者对高抑价率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决定作用。在目前我国询价制中对询价诸多细节的规定,使我国机构投资者对IPO定价影响力高于承销商的定价影响力,这种由行政规制获得的权利,抑止了机构投资者发挥其自身专业判断、评估与定价力量来影响IPO定价的市场力量,而滋长了机构投资者以低定价来获取二级市场潜在巨大利益的动机,尤其是我国机构投资者家数少难以形成市场竞争时,更容易产生合谋对IPO低定价局面,从而产生IPO高抑价率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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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机制: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一项重大的制度变革,新股发行定价的市场化改革在取得了巨大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新股市场化定价与严格的发行审核存在矛盾;二是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利益密切导致发行价格高估;三是新股配售制度不合理使询价机构竞相提高报价。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制度,需要通过系统性的制度安排来实现。通过加快市场化改革步伐,逐步为今后实行注册制创造条件;要强化发行市场的监管,加大违规惩治力度;应进一步完善现行的询价方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