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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冰 《粤港澳市场与价格》2006,(11):24-25
在竞争激烈的汽车市场中,面对日益成熟的消费者,企业在制定汽车价格时,要分析影响价格的各种因素,制定合适的价格策略,同时要做好市场调查工作,充分掌握潜在客户的心里期望,做到价格既具有竞争力,又符合消费者的愿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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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价格合谋反垄断罚金采用了与欧盟相似的体制,但是由于相关立法和配套政策设计缺陷,现有的罚金处罚规定尚无法有效实现威慑价格合谋犯罪的目标,尤其是“上一年度销售额10%”的罚金上限规定成为制约反垄断罚金效能的主要障碍。价格合谋反垄断罚金制度需要明确有效威慑的基本目标,放弃罚金上限规定,并加重对重度价格合谋的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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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14,(9)
汽车零配件及整车的生产和销售的国际化程度,决定了相关企业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损害的国际化程度。尽管发生在我国的汽车零配件及整车销售领域的垄断行为及损害有十分明显的特殊性,但是,欧盟和美国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最近4年的持续调查和处罚,仍然能够在垄断行为识别、宽恕制度和黎明突袭的有效运用、以及汽车销售的反垄断政策等诸多方面给我国以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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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国相关部门对汽车行业进行了反垄断调查,并且开出了我国有史以来最大的反垄断罚单,汽车反垄断案件的爆发由此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汽车反垄断案件对于促进我国反垄断法的完善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本文以此为基础提出关于完善反垄断法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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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23,(3):48-50
纵观我国数字音乐市场的发展,独家版权许可模式的应用,在为数字音乐市场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高度集中的市场局面,偏离了数字音乐平台的竞争要求。腾讯音乐涉嫌垄断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调查处罚,引起了业内业外的广泛思考。本文以对腾讯音乐的反垄断调查及处罚为例,分析数字音乐独家版权模式下可能产生的弊端,提出对数字音乐平台的反垄断规制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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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售后市场竞争状况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公共健康与环境保护,配件和维修技术信息的可获得性是汽车售后市场有效竞争的关键要素,对配件与维修技术信息的价格与渠道限制进行反垄断规制势在必行。本文以授权渠道和独立渠道的竞争为重点,辨析汽车经销市场与售后市场界定的差异,梳理归纳关键概念、汽车售后市场价格限制与渠道限制的表现、以及纵向垄断行为与滥用支配地位的关系,进而考察汽车维修行业新政与反垄断法的关系。本文旨在探讨适用《反垄断法》有效规制汽车售后市场的关键举措,以期促进我国汽车售后市场的开放度和有效竞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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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彦君 《21世纪商业评论》2021,(1)
年终岁尾,阿里巴巴处于反垄断的风口浪尖。短短两周内,这家互联网巨头接连收到三项处罚和调查:2020年12月16日,因收购银泰商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集中,阿里巴巴被罚50万元;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依法对其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开展立案调查;30日,旗下天猫商城因"双十一"前后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再遭到监管部门50万元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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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业是包容和推动多产业发展的载体,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以及垄断协议和滥用支配地位调查经常涉及汽车业。本文基于欧盟案例,梳理了乘用车市场、商用车市场、汽车零部件市场和汽车经销市场的界定思路,进而对中国反垄断执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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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晓慧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23,(7):48-51
特许经营模式下,当许可方与被许可方的协议涉及价格等影响市场竞争的因素时,企业将面临反垄断风险。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就商业特许经营行业公开的首个处罚决定,归纳出特许经营行业反垄断执法争议焦点为纵向垄断协议认定标准的选择,即纵向价格垄断协议违法性认定应选择“违法性推定+抗辩豁免”模式还是采用“合理原则”,并结合2022年新版《反垄断法》,借鉴域外司法、执法实践经验,针对性地提出企业反垄断合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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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15,(1):64
"环球网"2014年12月29日消息,全球汽车零部件反垄断调查开出罚单逾44亿美元,是迄今为止遭反垄断罚款最多的行业,超过了对液晶显示器和CRT显示器卡特尔开出的20多亿美元罚金。据Mlex分析,有42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在各国面临反垄断罚款,仅在美国就有32家企业已经认罪并支付24亿美元罚金,欧洲有9家企业面临11亿欧元罚金,此外,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日本、韩国和新加坡都对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开出了罚单。由于欧洲还在继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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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 《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12,(7):10-12
一、价格主管部门反价格垄断职责(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国务院规定的反垄断执法部门有: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其职责分工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涉及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和滥用行政权力行为;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审查;国家工商总局:除价格垄断行为以外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行为。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反垄断执行机构是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该局设有三个处专门行使反垄断职责:反垄断调查一处、反垄断调查二处、竞争政策与国际合作处。(二)反价格垄断执法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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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14,(11)
正《经济参考报》10月21日报道:中国的反垄断监管执法,并未影响外资企业拓展中国市场的脚步。以车企为例,从整车企业到零部件企业,从在华进行新车型全球首发到与中国院校进行人才培养合作,中国汽车市场的吸引力让跨国车企难以割舍。有关反垄断调查对外企发展的影响,奥迪公司CEO泰德说,中国反垄断执法机会大于风险,并不担心限制性措施会给奥迪带来不利影响。日前,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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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13,(5):40-41
福建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分局(以下简称福建省价监分局)针对当前市场价格监管难点,近年来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并运用"政策提醒、巡查暗访、约谈告诫、案件处罚、诚信构建"的组合拳,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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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这个夏天,中国反垄断执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不仅因为反垄断法实施六周年,更在于对一些违法企业的重拳出击,比如对12家价格垄断的日本车企处罚12.35亿元,引发舆论对“反垄断新常态”的点赞,但也有人因此疑惑——中国反垄断为什么突然加码?中国反垄断又有没有内外差别?存在“内幕”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