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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级人民法院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中关于事故原因说:摩托车前轮撞于不知何时怎么置于公路上的一块1.4×0.4×0.48m的条石上,三人落地死亡。本人根据这起事故的现场勘查图、笔录、车辆痕迹记录及“110”巡警书面材料分析认为,中级人民法院的这个结论不准确。首先,如果二轮摩托车先撞条石致三人落地而死亡,那么根据材料提供,二轮摩托车应该是由南向北行驶。如果能使三人同时死亡,可想车速肯定很快,如果这样,三人落地的位置不对。我认为由于惯力作用,必然将三人中的一人或二人抛到条石的北侧,而不是三具尸体都在条石、摩托车的南侧。其…  相似文献   

2.
现场勘查1、现场勘查图见现场图2、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时的气候:阴,有零星小雨,路面湿。肇事路段南北方向,机动车道为双向四车道,全宽14m。现场勘查顺序:由南向北,在通往文社路口处,隔离带端点向北15.4m处为一辆倒地摩托车,摩托车右侧着地。车后轮到隔离带边缘为零。前轮距隔离带边缘为0.2m。紧靠前轮有一大石块,体积为1.4(长)×0.4(宽)×0.48(高)m3, 该石块的一端紧靠在隔离带上,向南侧的一端最外端点距隔离带边缘1.20m,另有一只皮鞋落于非机动车道上,距摩托车前轮7.50m。3、车辆痕迹检验记录捷达125型摩托车前牌照…  相似文献   

3.
在“四·一”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横卧在机动车道内长1.4米×宽0.40米×高0.48米的条石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据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记载:李建峰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前轮撞于条石上,条石一端紧靠在隔离带上,向南侧的一端最外端点距隔离带1.20米。此条石卧在机动车道内妨碍了车辆的行驶,应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但经公安机关调查,何人设置或遗留的条石,已无法查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的规定,清理条石的责任应…  相似文献   

4.
广西博白县茂时村的4个村民,今年2—4月间,多次结伙拦劫汽车敲诈。先由一人驾驶二轮摩托车从后面超越外地过往的汽车,利用摩托车前轮故意刮撞汽车的左前轮,然后丢下摩托车,顺势倒在公路边,佯装受伤呻吟,其他几人趁机驾车上前拦劫汽车,敲诈勒索医药费、车辆修理费。若司机不给便大打出手,竟屡屡得手,每次敲诈勒索100元到500元不等的财物。1999年4月11日,4人又故伎重演,正在追打一司机时被巡逻民警抓获。拦劫汽车诈钱@朱晓波  相似文献   

5.
时下山区小县城和农村集镇火车站、汽车站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二轮摩托车出租载客现象。由二轮摩托出租载客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笔者对地处山区的福建省大田县调查得知,1997年至1999年4月底这里就有24起出租二轮摩托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1997年5月24日,大田县屏山乡农民郭某无证向车主陈某租借一辆无牌照二轮摩托,造成一死一伤的悲剧。1998年春节期间;一江西旅客到大田县探亲,租借一辆二轮摩托酒后驾驶,撞死一人,自己也受重伤。1999年4月30日,一姓范的人在县城租借了一辆二轮摩托载一人;撞在一辆停…  相似文献   

6.
条石是祸首     
笔者认为,对“四.一”特大交通事故,县交警大队及人民法院的责任认定不正确。保障道路畅通的交通主管部门或城市街道管理部门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建峰、孙永庆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刘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一、条石是祸首。“现场有一块石头.是去年腊月落在那里的”(薛永昌的证言),事故前县报记者在报纸上刊载题为“巨石挡道,车辆小心”的照片,说明条石在道路上已放置达三个月之久,且已引起了舆论界的注意。但对道路上的障碍物条石负有清理责任、保障道路畅通的交通主管部门(或城市街道管理部门)不予清理,是严重违反《中华…  相似文献   

7.
几根眼睫毛     
<正>2013年8月22日凌晨4时,在福建省石狮市石泉路华山路口,一辆二轮摩托车与一辆三轮摩托车发生正面碰撞,事故中有人受伤倒地,奄奄一息。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吴志煌、张晓锡立即赶往事故现场。两辆事故车都停放在现场,三轮摩托车没有号牌,二轮摩托车号牌为闽C9JXX1。据报警人称,身受重伤的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已被先一步赶到的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而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员则在事故发生后弃车,改乘一辆疑似  相似文献   

8.
2004年4月8日,山东省惠民县李某驾驶一大货车行至河北省保阜公路曲阳县境内时,不慎与对面疾驰的杜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年仅20岁的杜某当场死亡。交警大队认定李某、杜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杜的父母在办理完丧葬事宜后,于5月3日在"五一"假期仍坚持工作的交警队民警主持下进行损害赔偿调解。李某的车主认为,事故发生在4月份,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施行前,仍应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所规定的有关项目标准、年限赔偿。据此,丧葬费标准为1200元;死亡补偿费按照事故发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应为3800×10=3…  相似文献   

9.
<正>2014年9月某日夜间,郑某驾驶逾期未年检的轿车行驶到北京市某区一村办公楼前路段,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二轮轻便摩托车时发生刮擦,摩托车驾驶人朱某摔倒在地又被郑某的车碾压,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事故发生后,为了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郑某打电话叫朋友将肇事车辆驶离现场,又叫他人将另一辆车开到事故现场顶替肇事车辆。经属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郑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相似文献   

10.
2006年10月,江苏省启东市沈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撞伤张某,经医院治疗,张某被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交管部门认定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2007年6月,张某第一次手术后起诉要求沈某赔偿其因事故所受损失3万多元。经法院调解,张某与沈某达成协议,由沈某赔偿张某24558元。同年8月6目,沈某起诉要求某保险公司给付理赔款,审理中,双方达成“由某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沈某理赔款18000元。其余沈某自愿承让。”的协议。  相似文献   

11.
2001年12月25日21时30分,浙江省平湖市当湖镇新华超市的一名营业员发现马路上方的一组电缆线突然倒塌,一根钢丝索和一组通讯电缆离地50厘米横在路上。一辆轿车刚好驶过,前保险杠被挂住,前轮腾空,车头向上与地面呈45度角“吊”了起来;这时对面车道驶来了一辆载5吨水泥的货车,由于碰上钢丝索和电缆线把“吊”起的轿车向后推去,轿车后面又有一辆出租车驶来,司机刚想看个究竟,已被“后退”的轿车重重地碰上。交巡警接到报警赶赴现场时,从路东驶来的一辆二轮摩托车又被这根“杀头线”挂住,两位乘员被摔得鼻青睑肿,…  相似文献   

12.
正【案例】一个月前,朱某驾车时因避让一辆突然横穿公路的摩托车而撞上路边巨石,事后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不料,却遭到拒绝,理由是保险合同"赔偿处理"一栏中已写明:保险车辆方负全部事故责任、主要事故责任、同等事故责任、次要事故责任、无责任的,事故理赔比例分别不超过100%、70%、50%、30%、0。因朱某已被公安交管部门认定不负事故责任,故只能找摩托车驾驶人索赔。朱某以该内容并没有纳入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  相似文献   

13.
2009年6月4日晚,洪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斜穿马路,将行驶至此的二轮摩托车“吓倒”。事发后洪某逃逸,摩托车驾驶人刘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洪某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且在事故后逃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对本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争议的焦点是事故发生的形式,即王晓鸣驾驶摩托车是由谢村路口驶上公路与汽车碰撞,还是两车在会车中碰撞。为此,现根据证人证言和现场勘查到的情况,就这两种交通事故形式的可能性做一分析。 一、假设摩托车从谢村路口驶上公路 1 大货汽车的最低制动初速度。摩托车由谢村路口突然驶上公路,范忠强驾驶大货汽车向左转并紧急制动避险,其制动拖印长S3=720cm,水泥路面附着系数φ=0.7,该车的最低制动初速度V: 3.驾驶员的反映距离 4.该车的制动非安全距离 5.转向角度:解放大货车后轮距为174…  相似文献   

15.
2003年4月26日江苏省洪泽县王庄村村居王玉财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行驶时与一辆农用三轮车相撞,坐在摩托车后座上的妻子摔下来被一辆正常行驶的大货车当场轧死。当地交警经调查认定主玉财应负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侦察终结后将他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_7月25日、洪泽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玉财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违章驾车丧妻并受刑罚@杨青  相似文献   

16.
会计业务上常用的符号卜丽花×表示否定。如果结帐画线时发生错画或重画,可以线头两端各打一个“×”号,表示把这个线消除。-在数学上一是“减号”,如5-2=3,二是叫“负号”,小于0的数叫负数,如-5。在会计业务上表示“减少”或“赤字”,填报资产负债表时,...  相似文献   

17.
关于喝酒     
随手打开电视机或翻阅报纸杂志,“喝××酒,做好男人”,“喝××酒,做天下文章”,“喝了中国××酒,走遍天下无忧愁”之类的酒类广告总是不绝于耳目,可谓五花八门,无“酒”不有。本人因为滴酒不沾,也对“酒文化”缺乏研究的缘故,也就不敢断定酒类与人类在几千年前有过什么样的缘分。我们的祖先肯定是有善于饮酒的,不然绝对吟不出“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抽刀断水水更流,借酒消愁愁更愁”这些千古名句;李白“斗酒”能“诗百篇”,达到了无酒不能吟诗作文的地步。在市场经济…  相似文献   

18.
2007年10月22日,陈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前方同向推人力三轮车步行的陈祥(化名)发生碰撞,致其左股骨骨折。经交管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祥住院期间由陈某父母负责护理,共花去医疗费16216.19元,均由陈某垫付。出院后,陈祥遵医嘱连续休息至2008年6月9日,所在单位一直未停发其工资。根据医院诊断,后续治疗费用需6000元左右。  相似文献   

19.
时下,一些车辆经销商为招徕顾客,采取大车小标的作法,将大吨位的车辆标准定成小吨位的,这样可以少交费税,此种“便宜”使很多买主上当。1999年,平某买了一辆东风牌货车,行驶证上的载质量为1.99吨,挂靠在苏州市通通公司的名下,通通公司为其代办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万元,由平某承担。2000年8月1日,平某驾驶该车装载3.115吨货物,途中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死亡,摩托车后座上的乘员受伤。平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12万余元。事后,平某要求  相似文献   

20.
1997年4月22日晚8:30左右,出租车雇佣司机赵利军驾驶夏利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梁山重伤、两车的搭乘者轻伤、两辆车严重变形。事故发生后,赵利军通知了雇主杨建新,两人共同为梁山支付了13500元的医疗费、5月7日,广元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赵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赵不服,申请重新认定。6月17日广元市交警支队作出重新认定书,维持了直属大队的责任认定。此时,梁山在治疗中所需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已累计增加到了103290.02元。面对这笔巨额赔偿,雇主杨建新和肇事司机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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