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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贸财会》2006,(8):13-1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国税函(2005)1051号),北京市、广东省、辽宁省开展了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最近,3个地区的国家税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来要求进一步扩大试点出口企业的范围。为推进“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的工作,促进贸易便利化,优化出口退税服务,经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3个地区扩大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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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口退税及其审计的涵义 所谓出口退税是指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一种鼓励出口的政策;也是出口企业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在货物出口并收汇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还出口货物在出口销售之前各环节所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一种行为.由此可见,出口退税是一项涉及面极广、政策性极强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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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申报单证的要求
企业每申报一笔出口退税业务,在提供有关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时,应同时附送以下纸质凭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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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经贸》2002,(7):59-61
一、进出口政策调整情况1.出口退税政策今年,国家在保持出口退税政策不变的同时,对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的退税办法作了调整,即由原来实行"先征后退"、"免抵退"、"不征不退"税三种退税方式调整为一律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今年1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财税[2002]7号)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为确保"免抵退"税政策在广东省正确贯彻执行,广乐省国家税务局于4月8日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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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是对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进行退税。由税务机关根据本国税法有关规定,将出口货物在出口前生产和流通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目的在于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保证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对出口产品实行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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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制度指的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缴纳的间接税款,经过货物报关后退还给相应出口企业的一种税收管理质素.建立出口退税制度可以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优势,从而直接促进国家或地区的对外贸易.本文将对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就改进我国出口退税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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