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06 毫秒
1.
从我国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情况来看,前景并不令人乐观。传统国有企业存在的产权不清,政企不分,权责不明等问题,在改制后的公司中仍程度不等地存在,无法改变缺乏应有活力的局面,距离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还有很大差距。而产权明晰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和前提,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首要问题。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扩权让利、利改税、承包、租赁等改革阶段,步入以公司制为基本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制度的确立阶段。如果深入地比较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在改革开放前,改革阶段的承包制及现在的…  相似文献   

2.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这标志着我国的企业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但是,其核心问题是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确立。赋予企业以法人财产权,进行以明晰产权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一、所有权、产权、企业法人财产权 企业法人财产权是所有权派生出来的。因此,要了解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内涵还需要先弄清所有权和产权的涵义。  相似文献   

3.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标志着我国企业改革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即由实行承包制为主要内容的经营体制调整阶段转为以明晰产权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制度创新阶段。全面准确地把握现代产权理论的涵义与产权制度的特征,正确认识我国国有制经济中产  相似文献   

4.
浅谈产权理论与我国现行产权制度的改革卢现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产权关系明晰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特征。一、所谓产权理论就是交易费用理论,交易费用是指在市场交易中进行策划、签约、履约的所有支出。它是由英...  相似文献   

5.
15年来,我国县属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经营等阶段,走的是一条体制外创新、“渐进式”改革的路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这种体制外的改革对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其明显的局限性。迫切需要深入到利权关系的重新确立上来,这就要求改革产权制度,实现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 首先,实现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规律的客观要求。我国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生产社会化程度不高,传统的初加工工业多,高精尖企业少。与此相适应,不能也没有必要实行单一的国有制形式。客观经济条件要求我们必须把国有资产逐步出让给个人和集体,从根本上改变县属国有企业过去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以生产资料占有形式的多样性,适应县属企业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 其次,实现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选择。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现代企业产权明晰化、人格化、多元化。进行产权多元化改革就是要解决国有企业那种笼统的、模糊的、责任不清的产权关系,造就不同的投资主体、利益主体和竞争主体,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奠定物质基础。只有推行产权多元化改革,才能真正实行政企业分开,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的政企关系。只有推行产权多元化改革,才能真正实行政企  相似文献   

6.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农垦企业建立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也将逐步推行。建立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将改变过去国有一元化产权结构为多元化产权结构,社会上的单位、集体、公民和企  相似文献   

7.
企业改制中的企业家人力资本定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改制中的企业家人力资本定价·仲禾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关键阶段,明晰产权是使改革摆脱前几年困境的可行选择之一。从理论上说,国有资本不依附于任何个人或任何市场主体,它没有一个真正密不可分的企业主体或市场主体作为其所有者,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企业经营者,都...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国有企业改革以其重要性和复杂性而一直居于中心地位,从1978年起迄今已20余年,大体经历了扩权让利、两步利改税、承包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4个阶段。随着公司制度的建立,产权改革、优化股权结构成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9.
明晰产权关系与企业集团化战略·连玉新产权改革:绕不开的难题我国以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为基础的承包制、租赁制等各种国有企业改革,推动了整体经济体制改革。但是企图绕开所有制的企业改革思路,由于未能触动产权制,国有企业改革达到预期的目的。全民所有制在现阶...  相似文献   

10.
一、国有企业不可能成为现代公司制企业到目前为止,不管是理论界,还是政府一般普遍认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经过近几年的试点取得了一些经验。以股份制为标志的现代企业制度的确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较优的企业制度形式。适应市场经济,焕发企业活力。对于我们的国有企业,若是能真正地改造为现代公司制企业,那么就可能从根本上扭转目前国有企业普遍缺乏活力的局面。实际上我们的改革试点就是在探索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国有企业改造改组成现代公司制企业的道路…  相似文献   

11.
论现代企业制度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屠家惠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改革基本上沿着实行两权分离、扩大企业自主权以搞活国有企业的思路来进行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活力不足的深层资原因,即产权关系不明晰、企业组...  相似文献   

12.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放权让利、实行经营责任制、利改税、承包制、转换经营机制一系列改革,但收效甚微,直至十四届三中全会才明确把国企改革的重点转移到企业制度创新,将产权明晰作为搞好国企的提条件。……  相似文献   

13.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放权让利、实行经营责任制、利改税、承包制、转换经营机制一系列改革,但收效甚微,直至十四届三中全会才明确把国企改革的重点转移到企业制度创新,将产权明晰作为搞好国企的提条件。……  相似文献   

14.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放权让利、实行经营责任制、利改税、承包制、转换经营机制一系列改革,但收效甚微,直至十四届三中全会才明确把国企改革的重点转移到企业制度创新,将产权明晰作为搞好国企的提条件。…………  相似文献   

15.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无疑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指明了方向。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不利因素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虽然有利于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但客观上也存在着一些不利因素。对此,我们应充分认识。  相似文献   

16.
耿卫东 《特区经济》2004,(10):75-76
<正> 一、国有企业改革取向的争论 面对国有企业其存在的问题,一种较为普遍的论点是产权论,它侧重于从产权界定、产权结构优化以及由此决定的利益激励机制,来探讨企业绩效的决定因素,其中心观点是产权明晰是提高企业绩效的关键。这里的产权明晰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产权法律归属上的明确界定,与产权的有效率配置(或产权结构上的优化配置),由此产权决定论可分为产权归属决定论与产权结构决定论。 按照产权论的观点,产权私有化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唯一出路。国有企业与私人企业最本质的不同是企业  相似文献   

17.
薛林荣 《上海改革》1994,(12):18-19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国有企业要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乡镇企业要“进行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的创新”。各地都围绕产权问题进行积极的改革探索。然而,产权到底是指什么?产权关系模糊究竟是指什么模糊?产权界定到底是要对哪些内容和方面进行界定?产权改革的重点和目标又是什么?  相似文献   

18.
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来看,20世纪90年代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国有企业改革实践,重心在于“两权分离”中的“经营权”一侧,其核心是处理股东和董事会之间、董事会和总经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这一时期,中国逐步告别“短缺经济”,市场供需力量逆转,使得国有企业原有的经营机制缺陷愈加凸显,亏损愈益严重,客观上为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契机。理论探索和改革实践都表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既要围绕“产权明晰”做文章,同时也必须营造一个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京伦会议”为代表的一系列企业理论和国有企业改革国际研讨会,不仅对当时的国有企业改革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也将企业理论、产权理论、公司治理等微观经济学领域的最新进展在中国经济学界传播开来,推动了中国经济学研究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经济学会和省府经济研究中心召开会议讨论顺德产权改革问题□文/辛佳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目前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低下,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如果再不深入产权制度的改革,势必造成更大的损失。只有明晰产权,探讨社会主义公...  相似文献   

20.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先后走过了放权让利、承包经营责任制、股份制试点等阶段;9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朝着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方向迈进,公司治理结构开始融入到改革的进程中;21世纪,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克难阶段,如何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影响力和控制力,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