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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实施,此次修订的重点主要包括降低公司设立门槛;确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度,包括明确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等内部结构的权利义务及相互关系,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公司雇员利益以及确立独立董事制度等。文章主要分析和论述了新《公司法》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度的完善和突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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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该法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公司法对原公司法做了比较全面的修订,增加了一个法人或者一个自然人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对于是否允许一个自然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着很大的争议,而我认为一人公司的设立是合理的,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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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篆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该法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公司法对原公司法做了比较全面的修订,增加了一个法人或者一个自然人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对于是否允许一个自然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着很大的争议,而我认为一人公司的设立是合理的,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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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红梅 《商业经济(哈尔滨)》2014,(14):122-123
2014年3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施行,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密切关注。新《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进一步降低公司设立门槛。新修订的《公司法》,有效助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对公司的设立、公司章程、企业年检制度、股东和债权人利益都有重大影响,同时进一步调整了中介服务机构的会计和律师行业的业务,从而能有效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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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这次修法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受到了各界的好评。而此前2005年的第三次修法也曾备受各界关注。当时,在修订中,“总则”里加进了一句话:“承担社会责任”。也就是说,公司从事经营活动,不仅“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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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如马克思所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为了顺应当前经济形势的飞速变化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正案,新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本次公司法修改的亮点在于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注册资本最低限制,这一举措降低了投资者设立公司的门槛,提高了资本的运营效率,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法》施行之初,我国公司注册实行严格的“法定资本制”,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和经济发展国际化趋势的需求,公司注册登记条件逐渐降低。从一开始的设立一家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并一次性缴足,到2006年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并可分两年缴足,再到如今的认缴制,我国市场经济正加速向创业者打开大门。此次注册资本制度改革以“宽进、严管”为政策导向,兼具有应急性的特征,有些问题难免仍然有待商榷,下文就主要对认缴制下的股东权利问题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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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后,国务院于2月7日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称《方案》),将于3月1日与新修订的《公司法》同步实施。这"一法一方案"围绕公司设立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大幅度降低了公司的设立门槛,对于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保障创业创新具有重要意义。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进行全面部署。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强调,要把握总体部署,坚持依法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做到"三个坚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改革;坚持依法登记,依法准入;坚持依法规范,依法监管。为贯彻《方案》精神,落实工商总局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部署,让社会各界尤其是创业者充分了解和掌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内容,从而激发市场主体的创业热情,本刊将分期解读《方案》,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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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3年12月29日第五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已于1994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的第一部《公司法》。它重点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的组织形式。对于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资企业),《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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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1993年颁布的《公司法》作出重大修订,其中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的突破创设,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广泛、密切的关注。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法》中规定了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许多有投资经营愿望的自然人纷纷到工商行政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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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新修订的《公司法》为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也对促进创业、搞活经济产生积极意义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公司法》将从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舆论普遍认为,这为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也对促进创业、搞活经济产生积极意义。新修订的《公司法》有3个突出亮点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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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十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作的修改,本次修改将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2014年三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实施。此次公司法的修改在公司资本制度上做了较大的变动。文章通过对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解读,探索对其公司信用的影响以及在资本制度改革下如何维护公司的信用,并提出了一些建议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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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的修订顺应时代的要求,构建了更为科学合理的框架结构和制度规范。本文在新公司法降低投资者进入市场的门槛,方便设立公司方面对新公司法在此方面所作出的制度安排进行了解读,较好地体现了新公司法致力于鼓励投资,为繁荣和发展经济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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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 Lina 《中国对外贸易(英文版)》2011,(23):52-54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作为发现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从该条规定可知,差额补缴责任的主体为公司成立后发现的特定的瑕疵出资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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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在我国,现行《公司法》将可转换公司债券纳入第五章的“公司债券”中,它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立法表明,我国有两种公司形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即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般票的公司债券。这说明在法律上公司可以发行一般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可以发行特殊类型的公司债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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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主体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身份进入市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工商机关在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时,必须审查其是否具备《公司法》设定的条件。我国《公司法》第19条、第73条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登记的要件作了规定。一般而言,一个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3个要件,即人的要件、物的要件、行为要件。其中,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公司住所是各国公司法的共同要求,通常体现在公司章程或设立程序中。因此,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的要求,就是在发起人、资本、章程三大要件外,加上了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一)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