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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于80年代开始实行微观经济改革政策,对电信业进行重大改革,先后完成了引入竞争、打破垄断、重组国内电信公司和最终全面开放其电信业务市场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任务。1997年7月1日,澳大利亚全面开放其电信业务市场。在此背景下,澳大利亚最大的电信运营商Telstra公司近年来采取了许多有效举措来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用户满意度,现对其举措及有益经验作一简要分析。 一、实施机构重组新战略,业绩斐然 1、随着市场变化而动态重组公司机构 澳大利亚电信业务市场发展很快,为了适应市场变化的快节奏和满足市场运作环境的需要,Telstr…  相似文献   

2.
美国、日本均是在1984年前后开始对电信业进行大规模调整改革的.美国将原AT&T公司分解为1家长途业务公司(新的AT&T)和7家地区性贝尔公司,其结果是在长途电话领域引入竞争,并且开放了电信设备市场;日本则将原来国有的NTT公司民营化,并且放开电信市场,批准拥有电信基础设施的第一种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以租用设施开展业务或转售业务为主的第二种电信业务经营者参与市场竞争.  相似文献   

3.
英国电信市场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英国电信业务的发展一直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尤其是该国从1995年开始在电信监管体制引入“有效竞争”以来,电信业务发展以及管制机构的政策基本要考虑到这个前提和目的。本文主要根据英国统计机构最新的统计数据,对整个英国的电信市场进行描述,便于给读者一个比较完整的印象。概 述英国的基本情况,见表1。英国从1981年开始迈向电信自由化进程,目前是世界上电信市场高度自由化的国家之一。1981年的电信法将当时政府拥有的General PostOffice(GPO)分为邮政省和BT公司。曾经作为唯一垄断者的BT在1984~1993年间完成了私有化过程,同时…  相似文献   

4.
一、澳大利亚的电信管制体系澳大利亚1989年7月1日成立电信管制局,在初期协助联邦政府引入竞争机制,促成Optus通信公司与Telstra公司于1992年展开除本地电话业务之外的多种业务竞争。除这两家公司外,还有TELSTRAMEDIA、OPTUSMOBIL、OPTUSVISIONVODAFONE移动通信公司等参与竞争。许多电信业务提供者(没有网络只提供电信业务)如AAPT公司、PRIMUS电信公司等也参与了市场竞争。1997年澳大利亚重新修订电信法,并将原来AUSTEL(澳大利亚电信管理局…  相似文献   

5.
电信市场管制1987年马来西亚政府对本国最大的电信公司—马来西亚电信开始实行私营化,并实行电信市场的自由化。进入90年代以来,马来西亚电信业开始放松管制,进行以私有化、自由化为主要方向的改革,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马来西亚的电信管制部门奉行电信民营化政策,在电信市场竞争方面采取了较为积极的态度,鼓励在最有利润的市场上开展竞争,并允许外国电信企业进入国内电信市场经营。目前在马来西亚获准经营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互联网服务的共有5家公司,分别是马来西亚电信(以下称马电信)、时光工程、工业资源、明讯通讯和数码…  相似文献   

6.
德国电信产业发展迅猛 1989年7月,德国邮电系统打破由国家垄断经营的局面,开始引入市场竞争。1994年,德国电信开始民营化;1996年,出台并实施电信法,对电信竞争市场进行规范;1998年1月1日起,德国电信市场彻底开放,全面引入竞争。从德国电信打破垄断至今的十几年时间里,德国电信业发展迅猛,甚至  相似文献   

7.
欧盟移动通信市场是全球最大的移动通信市场。截止到2001年4月,欧盟15国移动通信用户数达2.6亿。其中德国、意大利、英国、法国4国用户数居于前四位,这4国的移动通信市场规模超过整个欧盟市场的55%,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代表了欧盟市场的特点。本文拟对这4个国家的移动通信市场及管制环境作一介绍,并透过这4个国家分析欧盟移动通信市场的特点,供我国的电信运营公司及行业管制部门参考。德国移动通信市场德国现有4家移动通信运营公司,即德国电信公司的T-Mobil、D2 Vodafone公司、E-Plus以及VIAG Interkom。到2000年底,德国移动…  相似文献   

8.
美国是世界上电信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拥有很多家世界级的电信公司,特别是在电信业运营方面,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电信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由于美国电信业一开始就是私有的,其改革发展过程不涉及国有的问题,因此,谈到美国电信管制,首先是规范各运营商自由竞争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但由于电信业本身具有网络经济性和规模经济性,通过兼并整合,美国电信业也由私人的分散经营走向了私人的垄断经营。这一时期政府除了保护电信公司的专利外,对电信业并没有进行其他  相似文献   

9.
胡乐明 《中国电信建设》2001,13(8):4-4,6,8,12,14,16
移动通信毫无疑问已经成为电信市场高速发展的最主要的推动力。移动通信市场的发展在电信业产生了很大的产业发展空间,吸引了投资界的高度关注,同时也为电信运营商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因此,近年来国际上出现了不少的移动通信新运营商(Greenfield Operator)。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移动通信市场,目前却只有两个移动通信运营商,与国际普遍的状况相比是十分特殊的,因此完全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时间内会有新的运营商进入中国移动通信市场。  相似文献   

10.
《当代通信》2004,(13):28-28
中国联通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于1994年7月19日。中国联通的成立与发展,是我国电信体制的重大举措,对我国电信业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改善服务、促进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中国联通是国家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国家股比例为79.46%,中华通信等14家企业持有其余20.54%的股权。公司是目前国内惟一一家综合性电信运营企业,主要经营GSM和CDMA移动通信、国际、国内长途通信,数据通信、互联网、无线寻呼等业务。  相似文献   

11.
一、电信业务市场发展走向。1、市场开放速度明显加快。从20世纪90年代始,世界各国加快了电信体制改革和市场开放的步伐。为了推动电信体制变革,各国普遍实行政企分开,引入了竞争机制,电信市场日益开放。许多电信运营商实行了股份制和民营化。竞争成为各国普遍采用的刺激电信业发展的机制,管制政策的变化为行业融合提供了法律依据,传统电信运营业正在发生结构性调整。  相似文献   

12.
中国电信业竞争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马骏 《当代通信》2003,(16):49-53
促进电信竞争是世界各国发展电信业的共识。电信竞争常常面临多方面的困难:一是在基础电信业务上竞争的不完全性。基础电信业务由于产业特性一般只能达到有限的竞争,可能成为电信业引入竞争的阻碍因素。二是过去纵向一体化垄断经营的企业向市场化转型进展缓慢,市场竞争主体缺乏活力。三是合理的监管体系一时难以建立,竞争规则的建立和维护滞后于市场改革。  相似文献   

13.
胡春 《当代通信》2005,(3):65-67
Vodafone,一个用了不到22年时间,从一家不足50人的英国公司,迅速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移动运营商。目前集团在英国市场以外的收入约占集团总收入的90%,在世界各地的主要电信市场上成为领先或主要竞争。法国电信在1997年失去了独家经营电信业务的地位后,积极进行国际扩张:在埃及获得移动通信机构联营许可证;在西班牙经营固定网业务;在丹麦提供移动通信服务;  相似文献   

14.
政府管制:从规制企业到调整市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电信业的改革形成了以美国、英国、日本为代表的三种主流模式。美国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按区域分割原来的垄断企业,形成多家独立电信公司的竞争局面,十几年来,竞争的结果是有分有合,以合并为主流。英国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不分解原有垄断性企业,另外培育新的大型电信公司参与竞争。日本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在培育新型竞争性公司的同时,将原垄断性企业的内部核算单位化小,以促进竞争局面的形成。尽管理论界对以上不同模式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各国政府都力图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促使电信事业更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中国电信业在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产业重组后,一个多元化竞争的电信市场结构已经形成。应该认识到,电信市场的竞争是电信业务的经营为了追求和实现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技术的、经济的和社会的角逐过程。由于电信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引起了电信技术的创新和组织的变革,通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了普遍的提升,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电信服务业的发展。然而,  相似文献   

16.
据工信部发布的最新电信行业统计数据,2012年,非话音业务收入增长16.9%,占电信业务收入的比例上升到49.5%(P85)。专家预测,今年非话音业务收入将会突破50%的分水岭。就业务结构而言,传统的电信业务给运营商带来的价值正在不断下降,移动通信及宽带化继续扮演电信业增长引擎的角色,收入贡献进一步上升。业务结构的变化不仅深刻地影响着电信业的发展走势,而且也将重新定义电信业的内涵和外延,重塑电信业  相似文献   

17.
非对称管制助推互联互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的环境下,电信业已经突破了以往“自然垄断”理论的束缚。从目前各国的立法上来看,“电信产业应该引入竞争机制以促进其发展”的观点也已经被广泛认同并接受了。然而,基于电信行业的特殊性质,如果不对电信经营者,尤其是市场中既存的主要企业的互联互通责任作出某种强制性的规定的话,将严重阻碍电信市场上竞争机制的形成。所以,世界上不少电信立法实践比较成熟的国家都倾向于在电信市场内实行非对称管制,以规制占有市场优势的电信企业在互联互通问题上滥用其优势地位。本文拟通过对一些主要国家中针对互联协议方面的非对称管制制度的介绍,以期有利于我国相关方面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8.
电信业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以来,互联互通问题备受关注,众多国家将其视为规范规制、建设一个公平竞争电信市场的切入点。能否与主导电信运营商之间进行有效的互联互通不仅关系到新兴运营商的“生死存亡”,而且关系到电信市场开放政策的成败。随着中国电信业多家运营商竞争格局的形成,各网之间的互联互通问题日益复杂化和尖锐化,互联互通问题成为电信监管的难点,也是新的《电信法》立法过程中的焦点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19.
《中国电信业》2010,(7):82-82
据国外媒体6月20日报道,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已经与该国主体电信运营商澳大利亚电讯(Telstra)签署了一项总值110亿澳元(约合人民币660亿元)的协议,为澳大利亚政府创建全国性宽带网络扫清了障碍。  相似文献   

20.
由于电信业所特有的独特技术经济特征,决定了电信市场的竞争不会是完全竞争,不完全竞争存在市场失灵或缺陷(信息不对称、自然垄断或市场势力、外部不经济、公共物品),这为电信管制提供了理论基础。电信管制机构通过依法行政,解决不完全竞争市场失灵问题,使市场有效地运行,以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和社会福利最大化。但管制本身也像市场存在失灵一样,也存在失灵(存在信息不充分、管制俘获),这些也会导致管制失效。实现有效管制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必要的管制手段,强有力的管制机构以及管制本身的创新和管理,需从多个方面解决。本仅讨论通过建立管制绩效评估制度,来提高管制水平,实现有效管理。[编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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