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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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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税收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越发展,税收越重要.因此,研究税收尤其是地方税的问题尤显重要.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地方税体系是区域经济的地方自治、社会可持续发展、地方税收竞争的需要,结合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实际,笔者提出了构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地方税体系基本框架,为我国地方税的改革提供指导.  相似文献   

2.
财产税类在我国的税制中是个薄弱环节,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的财产税制也是我国整个财政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财产税改革的方向应是:将财产税构建成为我国地方税收的主体税种,适当拓宽财产税的税基.加强财产税的征收管理,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权限,给予地方一定的税收自主权。主体税种的确立与完善是地方税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认为未来能够担当起地方税主体税种重任的应是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与财产税。由于现行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作为地方税体系主体税已是不争的事实·而财产税尚未取得地方税主体税地位,因此研究对象将集中在财产税上.着力探讨财产税在我国地方税体系中的定位问题。  相似文献   

3.
合理的地方政府支出责任和地方税体系是地方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日本在其地方政府支出责任和地方税建设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文较系统地梳理了日本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财政收支结构与地方税体系,日本经验对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的启示在于:以法律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间的财政收支比例和公共服务供给责任,构建以税收收入为主、转移支付与地方债为辅的地方政府收入结构,税收立法权相对集中,按税种特点合理设置地方税.  相似文献   

4.
营改增全面扩围后,营业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作用将逐步消失,确立地方税主体税种,重构地方税系是目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 本文从均衡地方财力的视角探讨房产税与资源税充当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可行性,通过SPSS对应分析发现房产税与资源税的税基分布与地区财力呈现互补性,其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不仅具有可行性,且能够起到均衡地区财力的作用. 未来应进一步完善房产税与资源税的征收体制,为其均衡地区财力,充当地方税主体税种做好准备.  相似文献   

5.
税收立法权是税权中的核心权力.我国在税收立法权问题上采取的是中央集权的模式.依据社会公共产品理论和地方税的本质,以及我国的政治经济制度、法律法规,结合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和构建地方税收体系的需要,地方享有税收立法权具有理论上的必然性.中央在赋予地方税收立法权时要依照法律,坚持稳健性的原则,具体税种具体分析,加强对地方税收立法的监督和指导,并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6.
地方税管理体制是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地方税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的一种制度,它是税收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在中央与地方间的不同划分及组合方式形成了地方税管理体制的不同模式。在我国的分税制改革中,地方税管理体制的改革相对滞后,虽然确定了地方政府的固定收入,但税权仍然高度集中于中央,不利于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发展地区经济,也不符合分税制对于在中央与地方间合理划分税权的要求。  相似文献   

7.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县级财政作为宏观调控的直接落实者,必须在转移性收入与地方财税收入方面进行合理匹配。基于河北省直管县的实证研究,县级财力主要依赖地方税和上级转移性收入,地方税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总人口规模、人口密度和非税收入占比等间接影响地方税体系的构建。据此,构建地方税体系,既要在顶层设计中考虑上级转移性收入因素,又要稳步加快地方税体系构建进程,还需动态确定地方税收同转移性收入规模比例。  相似文献   

8.
OECD国家政府间税收配置的统计数据表明,税收在中央及其以下政府的分配并没有固定模式.有国家将很大部分的商品税划归中央以下政府,但也有国家将较大比重所得税分配给中央以下政府.净财富税、遗产与继承税、房地产及金融资产交易税的配置也是如此.这意味着,税种属性在政府间税收划分中并不非常重要.我国在税收划分制度调整时,可以将部分税目的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个人所得税、拟开征的环境保护税划归地方政府,之后再调整增值税分享比例以保持中央与地方政府财力格局总体稳定.  相似文献   

9.
伴随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变迁,我国原有一些税种设置的不适应性不断凸显放大,地方税制体系的重构迫在眉睫。因此,如何建立一个立足于长远发展、适合我国市场经济变化、科学的地方税收体系已成为社会各界期盼解决的重要课题。随着以“营改增”为主要标志的新一轮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原本地方政府最大的税种营业税变为中央与地方共享,因而选择与培育地方主体税种成为重构地方税收体系最为关键的问题。文章从选择房地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角度研究我国地方税收体系建设问题,以期完善我国地方税收体系建设,提高地方政府筹集收入能力,加快地方政府实现财权、财力与事权相匹配。  相似文献   

10.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税收制度经历了改革开放前的税制初建和简化、改革开放之后恢复复合税制、分税制至今不断完善的三大阶段,地方税体系也伴随着分税制改革的完成而建立。但在后续的调整过程中,分税制下地方财力与事权不匹配、营改增带来地方主体税种缺失、地方收支压力加大导致非税收入膨胀等问题逐渐凸显。为此,对比借鉴西方国家的地方税体系建设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需要解决好主体税种、合理划分央地财政事权、加快落实税收法定,并根据我国国情建立合适的地方税体系,以促进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1.
伴随“营改增”的持续推进,地方税收体系如何重构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主体税种的培育是制约地方税体系构建的主线之一.本文从统计数据出发,结合现行地方税系概况、特点及存在的问题,综合比较各种改革方案,从税制特征、收入地位、现实基础三方面论证了房地产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可行性,从财产税内在缺陷、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和房地产税对财政经济的不良影响论证了房地产税成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现实阻力.最后,本文就如何培育其成为地方税主体税种提出了简要建议.  相似文献   

12.
从短期看,营业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退出,势必会造成地方税收入现有格局的改变。随营业税退出而减少的附征税费,以及营业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退出而形成的空缺,都会对地方财力的稳定带来波动。但从长期看,营改增对地方财政的影响是积极的。以营改增为契机,进一步扩大营改增的积极效果,改革陈旧税制,合理设置税种,提高税收税源管控水平,将会更好地完善营改增后的地方税体系。  相似文献   

13.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视角的地方税体系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地方税体系作为公共财政体制中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与完善应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和导向。虽然转移支付制度是均衡地方财力的有效手段,但完善的地方税体系才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实基础。我国现行的“以经济总量为导向”的地方税体系和地方政府缺乏税收立法权制约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应通过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和符合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的主体税种的选择,完善与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高度关联的地方税体系。  相似文献   

14.
地方税建设是分税制体制的核心,长期以来,我国地方税建设严重滞后,已经危及到财政体制的运行。因此,必须从合理确立地方主体税种,赋予地方适度的税收立法权,合理划分税种,改革现行地方税种,构建地方税权的制度约束机制等方面完善我国地方税制。  相似文献   

15.
我国于1994年进行了分税制改革,地方税体系由此产生。但是地方税体系在现实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的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以美国、法国、日本三个国家为例,从地方税管理体制、地方税税制结构、地方税征管体系、地方税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总结他们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为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提供可资借鉴的思路和建议,具体包括:在宪法或法律中界定地方税税权、逐步确定地方税体系的主体税种、构建高效的地方税征管平台、健全地方税收司法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6.
自从我国1994年建立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关于中央是否应该下放税收立法权的问题目益成为财税理论界探讨的热点话题。目前,大多数学者都倾向于支持中央下放税收立法权。的确,地方拥有税收立法权可产生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壮大地方税系等正面效应,但是同样可能产生削弱中央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增加税收壁垒、扭曲地区间资源配置等负面效应。因此究竟中央是否应该下放税收立法权于地方,还是一个有待商榷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分税制的实质和主要内容是要建立中央和地方两套独立的税收体系。因此,凡是实行分税制的国家,都十分重视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制的建设,并在这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由于理论上不成熟和实践上经验不足,我国迄今尚未形成一个完善、健全的地方税体系。而市场化取向的改革要求我国财税体制向国际惯例靠拢。因此,研究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地方税制的设计与改革的成功经验对于完善我国的地方税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长期以来,营业税是我国地方主体税种,占地方税收收入比重保持在30%左右.全面实施营改增后,营业税彻底消失并对原课税对象全部改征增值税,过渡期内增值税成为地方主体税种.从地方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看,培养各层级特别是省和县市两级主体税种,是稳定地方政府财力、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要内容,也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考虑将消费税改造为省级地方主体税种,将保有环节房地产税作为县市地方主体税种,并协调推进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确定地方税规模合理比重、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等其它配套改革,真正建立起成熟完备的地方税体系.  相似文献   

19.
丁静 《重庆商学院学报》2006,16(2):38-38,40
自从我国1994年建立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关于中央是否应该下放税收立法权的问题日益成为财税理论界探讨的热点话题。目前,大多数学者都倾向于支持中央下放税收立法权。的确,地方拥有税收立法权可产生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壮大地方税系等正面效应,但是同样可能产生削弱中央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增加税收壁垒、扭曲地区间资源配置等负面效应。因此究竟中央是否应该下放税收立法权于地方,还是一个有待商榷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地方财政存在着诸如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地方财政支出压力逐渐加大、地方税体系不够健全、地区间财力状况差异较大等一系列问题.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推动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努力构建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化解地方财政风险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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