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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一项法定业务,具有较强的鉴证作用,其业务程序虽简单,但风险较高。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对此类业务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验资风险。那么什么是验资风险呢?我们认为验资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实施验资活动中,由于主、客观因素影响,出具的验资报告不真实,致使被审验单位和国家利益遭受损失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承担连带责任和损失的可能。过去,我们对验资风险认识不足,认为验资业务有其严格的程序和规范的标准,不会产生验资风险。但随着验资涉诉案件的一再发生,验资风险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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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出资责任与验资责任○万县市万咨会计师事务所何泽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是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由此产生了验资法律关系。在这个法律关系中,投资者承担出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承担验资责任是其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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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具有证明效力”。因为它是注册会计师在实施了必要的验资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验资证据,分析、评价验资结论后,形成了验资意见,而出具的验资报告。该报告应当径送委托人,无需经其他单位审定,委托人或其他第三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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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筹划到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效力”并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民事责任.为了防范验资风险的发生,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地对待验资工作,做到依法执业、实事求是、质量第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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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审计法律责任的思考□胡志勇继1992年深圳特区会计师事务所由于为公开上市的深圳原野公司出具不实的验资报告、北京中诚会计师事务所为“长城公司”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而被法律制裁后,针对会计(审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件日益增多,社会审计所承担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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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资本和出具验资报告书是审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重要业务。相应地,已经有《注册审计师验资规则》和《注册会计师验资规则》来规范这项业务。我在外出参观、学习和培训时了解到我区很多地方的审计师事务所的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互之间的验资业务上竞争较为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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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贵 《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2001,(9):26-27
近年来由于验资而引发的法律诉讼比比皆是,并具有愈演愈烈之势,致使众多注册会计师谈验资色变。验资如入雷区,左右为难。不少稍有规模的会计事务所索性抵制验资业务,而小事务所迫于生计冒死涉足雷区,其结果往往疲于应付诉讼纠纷,苦不堪言。致使这项十年前作为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收入的业务面临枯萎。造成这一尴尬局面固然有外部验资不良的客观原因,但我们认为更主要的还是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不高和风险意识不强等主观原因。因此,本拟结合几年来执业经历,对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如何验资风险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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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了大量的验资、审计业务,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做出了贡献。但验资不实或验资虚假的情况确实存在,不少会计师事务所因此受到惩罚。会计师事务所因虚假验资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以法函(1996)56号文、法释(1997)10号文、法释(1998)13号文的形式予以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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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事务所若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验资,是注册会计师承办的审计业务之一,按照上述规定,对事务所的验资业务进行剖析,不难发现在如下情况中,此业务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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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验资的法律意义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的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事务所在执行验资业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行为损害了当事人和有知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责任。验资业务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是我国企业设立或变更登记的一项必经审验的法定程序,是对企业行为的首次中介性质的检验。《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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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验资报告为焦点的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的法律责任问题,正成为全国甚至世界范围内注册会计师行业普遍关注的问题。然而,在探讨验资报告所引起的法律责任问题的过程中,则必须首先弄清验资报告的法律地位问题,因为法律地位与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密不可分的,并且后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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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因虚假验资(会计界更愿意称为不实验资)而成为被告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自1996年四川德阳会计师事务案以来,全国发生的验资诉讼案已超过500起,而且已经判决的案件正在起着广泛的示范效应,愈来愈多的会计师事务所被推上被告席,有的事务所甚至被列为第十七被告。有人说注册会计师正在沦为“任人宰割的替罪羊”,债权人只要债权收不回来,就把会计师事务所推上被告席。对此,会计界有人惊呼中国注册会计师现在已面临“诉讼爆炸”的时代,不少事务所被迫停止承办验资业务,有些事务所甚至呼吁事务所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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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业务,受到法律保护”,“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效力”,明确要求注册会计师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实地验明,并出具客观公正的验证报告。现实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以自己辛勤的劳动,认真执业,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受到了社会的承认和人们的尊重。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有的注册会计师验资工作不按法定程序办理,轻率地出具报告,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又没有相应的质量控制制度,以至给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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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各地爆发出不少虚假或被法院及报告使用者认为是虚假的验资报告,导致不少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被拉上法庭被告席,有些注册会计师被处以罚款甚至被吊销资格证书,一些事务所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甚至被责令停业整顿或依法撤消。轰动会计师行业内外的深圳经济特区事务所、北京中诚事务所和海南新华事务所三大案件,皆因出具虚假验资报告,事务所被依法撤消,有关责任人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被吊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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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是否虚假的判断是会计师事务所应否承担法律责任的首要前提,然而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一直存在分歧。一、观点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只要验资报告内容和结论与出资人实际出资情况不符(包括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即为虚假,其强调的是验资报告“内容的真实”、“结果的真实”,而不关心验资部门的工作过程。另一种观点认为,要确定验资报告是否虚假,应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及国务院授权批准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法律验资程序加以衡量。笔者认为,真实性是指验资部门是否履行了正当的验资程序,只有违反职业准则,故意作假或疏于查实验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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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验资而引发的法律诉讼比比皆是,并具有愈演愈烈之势,致使众多注册会计师谈验资色变.验资如入雷区,左右为难.不少稍有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索性抵制验资业务,而小事务所迫于生计冒死涉足雷区,其结果往往疲于应付诉讼纠纷,苦不堪言.本文拟对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如何规避验资风险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