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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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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R&D费用的处理旧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而对于R&D费用的处理,新准则第7条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分别按本准则规定处理。内部研究开  相似文献   

2.
计算机软件产品是指记载有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的存储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光盘等),没有实物形态.其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上一般按《企业会计准则一无形资产》执行,即从外部获得的软件产品,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以合理方法确定的价格入账;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但是笔者结合企业研发软件的实际情况,认为存在可商榷之处.  相似文献   

3.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第13条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帐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诊为当期费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第45条也作出同样的规定。对此规定,会计界存在较多的学术争议。  相似文献   

4.
<正>无形资产准则的四点变化一、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处理方法我国现行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账户。企业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予以费用化。新会计准则引入《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做法,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将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1.  相似文献   

5.
李玉双 《投资与合作》2010,(10):128-128
一、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处理方法 我国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账户。企业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  相似文献   

6.
一、自创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国际上使用的自创无形资产计价方法大致上可以归纳为4种:全额费用法、全额资本法、成果决定法、综合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指出:“由于研究开发项目能否成功,很难确定,或者有关费用很难与其他费用明确划分,或者这些支出能否带来经济利益很难断定”。所以,企业自创并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只能包括“依法取得时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而不应包括研究和开发成本。这种计价方法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不符合配比性原则;不便于考核无形资产研究开发的投资效益。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对自创无形资产的计价应采取资本化、费用化同时并举的方法:  相似文献   

7.
试论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沙君 《上海会计》1999,(1):46-48
研究与开发费用(ResearchandDevelopmentCosts)是费用化还是资本化向来是会计界争论的问题。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没有专门对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只提到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数入帐。1998年新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也没有专门对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作规定,但对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作了与原制度和基本准则不一致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依法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作无形资产入帐,开发…  相似文献   

8.
崔晓钟 《会计师》2010,(1):10-11
<正>一、无形资产研发费用的费用化和部分资本化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8年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中对研究开发支出的处理作了如下的规定:"在项目的研究阶段,企业不能证明存在将产生很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因此,该支出总是在其发生时确认为费用。由于开发阶段比研究阶段更进一步,在有些情况下,企业  相似文献   

9.
程德元 《财会学习》2007,(10):39-40
新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即"资本化",否则,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相似文献   

10.
为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相似文献   

11.
无形资产是大部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 1998年 1月 1日起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以下简称 (制度》) ,对事业单位取得、摊销和转让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 ,过于简单 ,不易操作。为此 ,笔者提出如下改进意义。  一、关于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核算《制度》只规定了开发成功并按法律程序取得无形资产时 ,以实际支出数借记“无形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但没有规定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何处理的问题。据调查 ,实务中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 :一是将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费…  相似文献   

12.
兰雅婷 《会计师》2009,(9):13-14
<正>企业自创商誉以及企业内部产生的无形资产不确认为无形资产,如企业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但是,由于确定研究和开发费用是否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和相关特征、能否或者何时能够为企业产生预期未来经济利益以及成本能否可靠的计量尚存在不确定因素。因此,研究与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除了要遵循无形资产确认和初始计量的一般要求外还需要满足其  相似文献   

13.
浅析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会计处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荣忠 《会计师》2010,(11):29-30
<正>在我国当前经济大转型环境下,研究与开发活动在企业经营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有关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其中"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按照会计重要  相似文献   

14.
为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相似文献   

15.
无形资产会计规范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虽然企业已由过去依赖固定资产的时代进入了日益依赖无形资产的新时代,但无形资产之谜却仍然困扰着人们.无形资产面临是否对其进行确认、计量以及后续确认的难题.由于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一旦制定相应的无形资产会计规范就将会对政府、企业以及投资人等不同利益集团的决策产生影响.因此,我国作为一个以政府为主体直接制订会计准则的国家,在考虑制订新准则时必须认真考虑新准则可能带来的经济后果,并应一并考虑其成本动因,这种成本将会影响对准则的需求及利益各方接受准则的意愿.  相似文献   

16.
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将无形资产重新定义为“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但会计理论界对无形资产的认识至今仍未统一,特别是对那些具有无形资产特征的、不可辨认的项目是否应该确认为无形资产,争议较大。诚然,鉴于无形资产的不确定性,确认时应该持谨慎态度,同时还要考虑符合客观和如实提供决策信息的要求。一、关于商誉的确认与摊销1.商誉的确认。商誉是一个广义的范畴,包括自创商誉、外购商誉。准则规定自创商誉不可确认,外购商誉要确认。由于不利的经济条件以及法律、法规或合同的变化可能使得商誉资产发生减损。出于谨慎原则对商誉价值减损应予以确认。理由是:①商誉作为一项经济资源,其价值降到帐面价值以下,表明帐面价值中的一部分已不再符合资产的定义。②商誉减损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并将其计入到与之相关的会计期间,并在相应会计期间予以报告,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因此,企业应在每个会计年末对商誉的帐面价值进行检查,一旦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不可能从预计未来收益中收回其全部价值,对不能收回部分,确认为费用。2.商誉的摊销。随着市场的发展,新技术、新管理方法不断涌现,一个企业能...  相似文献   

17.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内部研究开发费用准则进行了重大修改,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其中,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即内部研究开发费用可以进行资本化处理。本文就内部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的特点、作用及实际运用中面临的挑战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18.
燕淑华  杜春明 《中国外资》2011,(23):137-137
<正>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内部研究开发费用准则进行了重大修改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其中,研究阶段的指出,应当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的指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既内部研究开发费用可以进行资本化处理。本文就内部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的特点、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实务中,每到年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企业财务人员就深感力不从心,一旦遇到内部研究开发无形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问题时,就会倍感头痛.为此,笔者认真研究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内部研究开发无形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进行分析和整理,供读者参考.一、案例概况2009年1月1日,甲公司经董事会批准研发某项新产品专利技术,并决定为研发该专利技术向非金融机构借款1000000元,年利率10%(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6%),期限2年,年末付息,到期还本.  相似文献   

20.
会计稳健性作为一项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或会计原则。要求尽可能确认不确定性的费用而不确认收益。按照不高于历史成本的公允价值进行会计报告。因而建立在稳健性原则基础上的资产倩息是不高于历史成本的。其报告的费用不会低于其已经发生的费用,企业所有者权益要比账面上反映出来的结果更切实可靠。可以有效地制约利润的超额分配,有利于保全资本。所以各国的会计规范均要求企业会计要谨慎处理会计事务。以期通过对原始成本计量模式的松动来体现会计信息相关性的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其发布的《编报财务报表框架》中,明确地将稳健性列为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之一。我国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也明确地把稳健性原则作为财务会计的基本原则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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