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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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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徽水利财会》2006,(4):35-35
一、自2006年7月1日起,将企业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在上述扣除限额以内的部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超过上述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得扣除。  相似文献   

2.
《税收征纳》2007,(8):I0003-I000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3.
《税收征纳》2007,(12):I0002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有关规定,删哿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税收征纳》2007,(7):I0002-I0002
为支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上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规定,现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财会学习》2009,(9):8-8
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调整了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企业所得税抵扣限额,此规定的有效期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相似文献   

6.
政策     
《中国税务》2014,(3):8-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维简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7号) 公告如下:企业实际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作为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不得在当期税前扣除。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煤矿企业不执行本公告,继续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  相似文献   

7.
赵佳 《财会学习》2014,(8):37-37
请问向关联方企业借款的利息能否税前扣除,具体的规定是什么?在线专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为规范企业利息支出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将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相似文献   

8.
问:企业在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的支出,还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作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  相似文献   

9.
程辉 《税收征纳》2012,(10):46-48
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问题,《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作了“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的原则性规定,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文,对化妆品制造等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作了特殊规定,由于该通知执行至2010年底止,从2011年开始是按30%还是恢复按15%扣除,成为了悬念。2012年5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  相似文献   

10.
咨询台     
《会计师》2006,(5)
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当期已提未付,可能若干年后补发。请问,对企业已提未付的工资以后年度能否补提?能否允许税前列支?如果不能,税收如何处理?按照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实行五种制度:(1)执行国务院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可以据实扣除;(2)具备一定条件的软件开发企业和软件开发生产企业的工资据实扣除;(3)计税工资制度,在计税工资限额内的,据实扣除。超过计税工资的,按计税工资扣除;(4)“工效挂钩”制度;(5)餐饮服务行业提成工资制度。因此,如果实行前三种工资制度,对于已经提取但未支付的不得在税前…  相似文献   

11.
佚名 《税收征纳》2009,(4):42-42
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对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问题做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2.
2006年4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新申报表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新申报表对企业所得税部分税前扣除项目的规定重新进行了调整,有的是计算基数的调整,有的是扣除标准的调整,有的是计算方法的调整。此外,财政部、  相似文献   

13.
2007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但究竟如何准确计算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对此存在不同的意见。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公益性捐赠执行税前限额扣除,很大程度上发挥了激励企业公益捐赠的效应。但随着公益事业的发展,对企业公益捐赠的税收优惠力度还需加大。本文建议:调整非货币性捐赠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扣除计税基数;在企业将货物等用于公益性捐赠时应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相似文献   

15.
正确确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是正确计算应纳所得税的前提和基础。现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具体项目较多,有的项目可以扣除,有的项目不得扣除,有的扣除项目有限定的条件,有的扣除项目有限定的标准。在众多的扣除项目中,有些扣除项目名称很相似,会计处理规定也相同,但税前扣除的具体规定却不相同。为了正确计算企业所得税。笔现就所得税前扣除项目中容易混淆的几组支出项目进行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16.
对企业所得税几个准予扣除项目规定的质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秀莲 《涉外税务》2006,215(5):72-75
问题的提出(一)关于工资的税前扣除标准根据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公布的一系列文件规定,现行企业所得税工资税前扣除主要有限额计税工资标准、效益工资标准、提成工资标准三种办法。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变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三次调整计税工资标准。目前,除《财政部国家税  相似文献   

17.
细节一: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有限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在计提工会经费时,要特别注意计算基数的确定,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为工资薪金总额。此处所说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并且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而不是工资薪金的提取数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  相似文献   

1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以下简称"公告"),已于去年末发布。公告规定:"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19.
实务中,不少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经常发生超过税法规定扣除限额,而导致不能在税前扣除加重税收负担的现象。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上述三项期间费用相关规定做了不小的调整,为应对新变化,应在准确把握新政策的同时进行纳税筹划思路的重新调整。  相似文献   

20.
全国总工会于2010年[2010]37号文,即: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的通知。在转发的国税总局公告中,其第一条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县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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