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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与商号的权利冲突及立法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没有独立的商号权,商标与商号的权利冲突主要表现为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之间的冲突.两种权利冲突产生于注册环节,而后延续到商业使用之中,造成产品标识和宣传效果上的混淆,从而使权利使用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究其法律上的原因主要表现为两种权利在设置阶段和行使阶段存在不足.为此建议立法增加"不得侵犯在先权利原则"的适用性,并在<反不正当法>中增加对权利滥用情形的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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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的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蔡锻炼 《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2005,4(5):68-71
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之间的冲突,是知识产权领域权利冲突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近来,这两种权利之间的冲突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如果处理得不好,将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本文分析了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发生冲突的主要原因,提出处理冲突应遵循的原则,指出两种权利的冲突中在先权利的救济方式,并对减少两种权利冲突的措施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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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 1 983年、 1 993年的商标法没有规定在先权制度。 2 0 0 1年 1 0月 2 7日 ,根据我国面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 4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商标法的决定 ,此次修定的商标法引入了在先权制度。现行《商标法》第 9条、第 3 1条明确规定 ,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商标法确立在先权制度后 ,为解决商标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确定了“先取得者优先”的原则 ,也对商标注册登记的效力进行了限制 ,为解决商标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冲突、对商标在先权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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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商标与企业名称间权利冲突产生的原因是商标与企业名称同质,商标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体制严重分离,法律对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的确权规定存在缺陷。据此提出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间权利冲突的途径是将企业名称权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改革现有的企业名称登记制度。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5.
商标权与商号权在性质上都属于知识产权,具有相似性,极易造成混淆,因而也常常冲突不断。本文试图通过对商标和商号、商标权与商号权的概念比较,以及商标权与商号权产生冲突的成因分析,提出某些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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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分配权利与利益的平衡机制。但是在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着权利冲突现象,包括外部冲突和内部冲突。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协调原则主要包括保护在先权利原则,平衡利益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及当事人协商解决原则。保护在先权利原则是指当在先权利遭到后权利的侵犯时,应当恢复在先权利的原有状态或对在先权利人进行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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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冲突,已成为知识产权领域诸多权利冲突中最为严重的现象,它不仅使企业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而且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冲突既有自身的原因,也有立法、执法和守法方面的原因。商标与企业名称冲突时必须坚持保护在先权利原则和诚实守信、禁止混淆的原则。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冲突的途径是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和提高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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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与商号权在性质上都属于知识产权,具有相似性,极易造成混淆,因而也常常冲突不断.本文试图通过对商标和商号、商标权与商号权的概念比较,以及商标权与商号权产生冲突的成因分析,提出某些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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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是在商标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进行利益衡量、选择和整合以实现一种利益平衡的制度安排。为实现这种平衡,在商标法的制度设计上,商标权的保护不仅是为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同时也要注重对消费者权利、在先权利的保护,对商标权进行适当的限制,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最终达到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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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权利的商标法保护在各国立法上有不同制度模式。与注册商标有关的在先权利在我国新《商标法》中得到了保护。从立法来看,法律采取了在注册程序中保护、分散规定与概括规定的模式。在先权利包括:在先标记性权利;人格权;在先域名权;其他知识产权等。其受保护的条件为:标记的相同或近似性;关联性;混淆性。此外还考虑在先权利的保护期限和权利人的同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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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不断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实践也不断突破创新。相比于普通商标,我国地理标志商标强保护倾向明显。地理标志商标禁用权范围广泛,与普通商标冲突时具有优先效力,地理标志商标在先申请注册时可以阻拦在后申请的普通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在后申请注册时则可与在先申请的普通商标共存甚至寻求无效在先普通商标。限定了产区的通用名称仍可以作为地理标志获得保护,混淆可能性不是侵犯地理标志商标权行为的必需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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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云峰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经济管理版)》2004,19(3):84-86
我国商标法对“在先使用”的商标缺乏详细规定,对在先使用者权利缺乏应有的保护。为了维护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公平竞争并全面保护商标使用人的权益,应确立在先使用权商标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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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因特网业务在全球范围内的迅猛发展,域名作为连接到因特网上的计算机识别标志,与商标的冲突亦愈演愈烈。如何解决二者间的冲突,对维护域名权人和商标权人的利益,以及网络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文章在分析域名与商标冲突的特征和性质的基础上,论述了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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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因特网业务在全球范围内的迅猛发展,域名作为连接到因特网上的计算机识别标志,与商标的冲突亦愈演愈烈.如何解决二者间的冲突,对维护域名权人和商标权人的利益,以及网络业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在分析域名与商标冲突的特征和性质的基础上,论述了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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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业务的迅猛发展,域名作为连接到网络上的识别标志,与商标的冲突亦愈演愈烈。驰名商标的域名保护是网络世界给人类增添的一个新问题,是现实经济利益在网络中的延展。解决二者间的冲突,对维护域名权人和商标权人的利益以及网络业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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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业务的迅猛发展,域名作为连接到网络上的识别标志,与商标的冲突亦愈演愈烈.驰名商标的域名保护是网络世界给人类增添的一个新问题,是现实经济利益在网络中的延展.解决二者问的冲突,对维护域名权人和商标权人的利益以及网络业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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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可以就其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个概念既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作的成果,也包括工业产权与版权。其中,工业产权又包含专利权、商标权等。我国知识产权的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其中,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是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普遍保护的范围,而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则是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扩大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既不同于一般财产所有权和债权等财产权利,也不同于一般身份权和人格权等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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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TRIPS时代药品获得权与其专利权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药品获得权是一项由生命权、健康权派生而来的人权,是指人为了维护其生命和健康而享有的获得药品的权利。《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是当前对知识产权设定最低保护标准的多边贸易协定,它所确认的药品专利权对药品获得权存在负面影响,二者存在冲突。我们应基于法益优先保护原则和利益平衡原则协调二者的冲突。WTO为此已积极做出了努力,但冲突仍在,因此,必须不断寻求新的协调之法。 相似文献